《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近日发布。

《意见》要求制定规划要依法,城市总体规划由本级政府编制、社会公众参与、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上级政府审批。

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推进两图合一

在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城市规划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合一

严格依法执行规划,凡是违反规划的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必须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从制度上防止随意修改规划等现象。

规划督察全覆盖,全面推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

健全国家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实现规划督察全覆盖。

《意见》提出:“加强空间开发管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引导调控城市规模。

”“把保护基本农田放在优先地位,保证生态用地,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推动城市集约发展。

”“严控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设立,凡不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的,一律按违法处理。

4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