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互换会计处理(1)
我国会计准则中没有直接涉及到利率互换会计,利率互换会计基本上遵循与其他类型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相同的规则。
在资产负债表中利率互换以公允价值记录,但对互换的公允价值的估价要比其他衍生工具更复杂。
对互换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依赖于互换是被指定为“公允价值套期”还是“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有效性是互换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对于互换的有效性,有专门的会计规则来处理。
为了处理互换,有必要在每个会计期末,根据当时的即期汇率来估计互换的公允价值。
在远期利率等于市场收益曲线隐含利率的假设下,零息票据法计算并加总互换所要求的未来净支付的现值。
如果收益曲线是平的,则意味着所预期的远期利率和现行利率是一样的,互换的估价也非常简单。
在任何时点上,互换的价值等于未来互换支付金额以现行利率折现值。
平的收益曲线的假设虽不符合实际,但有助于简化问题。
如果收益曲线是向上倾斜的(意味着长期利率高于短期利率)或者向下倾斜的(意味着长期利率低于短期利率),则需要精确估计未来期间适用的利率。
二、利率互换中的套期有效性 利率互换中的套期有效性类似于其他衍生工具的套期有效性。
在互换开始时就要评估“预期套期有效性”,并基于初始假设使用某种一贯的方法逐期评估“实际套期有效性”。
只有互换中进行了有效(并且必须是高度有效)套期部分的损益才允许使用套期会计。
企业可以指定一个利率互换,对被套期项目由于基准利率变动而导致的价值变动进行套期。
基准利率通常是国债利率或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比如LIBOR。
通过比较互换的价值波动和被套期项目由于基准利率波动而导致的利率波动,可以判断套期有效性。
被套期风险是由于基准利率波动而导致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
如果互换是基于被指定为被套期风险的基准利率并且其他关键条款也良好匹配,则套期将十分有效。
如果基准利率和各种互换中所使用的利率不一样就会降低套期有效性。
被套期项目和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异取决于一系列的因素,最引人注目的是债券息差。
债券息差是发行者信用的一个函数。
由于很难(甚至不可能)找到一个互换来为公司特定利率中的债券息差进行套期,FASB最终采用了基准利率的概念,并将债券息差部分从套期标的和套期有效性评估中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