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慈善信托发展与法律规制问题

摘 要伴随着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慈善信托作种特殊公益信托逐渐我国发展起。

但相较英、美这样慈善信托发展较成熟国我国慈善信托还处发展初期有很多不完善地方。

试图简要介绍慈善信托基础上梳理我国慈善信托发展与其法律规制发展路径并着重结合07年银监会、民政部合发布《慈善信托管理办法》探讨我国慈善信托发展国法律规制方面尚存问题。

关键词慈善信托;发展;法律规制06年至07年我国相继出台了《慈善法》和《慈善信托管理办法》试图以弥补前法律法规慈善信托领域法律规制不足因而06年也被成“慈善信托元年”。

但目前看现有慈善信托领域立法仍能社会涌入慈善信托领域提供充足制保障。

我国慈善信托()慈善信托基概念厘清“慈善信托”早出现世纪英国。

英国60年颁布《慈善用益法》现代慈善信托构建奠定了基础也成其他国慈善信托法起。

公益性”是英国慈善信托核心价值而我国移植英美“慈善信托”概念将其阐释公益信托偏离了慈善信托实质定义更强调其“公众性”而非“公益性”。

慈善信托公益信托信托种。

信托是“委托人基对受托人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委托人愿以己名义受托人利益或者特定目进行管理或处分行”。

信托是种特殊财产管理制和法律行又是种金融制、理财方式。

信托与银行、保险、證券等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慈善信托则是指“委托人慈善目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行。

”也就是说公益信托委托人慈善目通设立信托方式开展慈善活动就是慈善信托

慈善信托成立条件主要有以下四项目要件慈善信托应包含慈善目合《慈善法》规定公益目。

委托人受托人格要件委托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能力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其他组织。

受托人慈善组织或者信托公司。

受托人不能是没有慈善组织格社会组织、非信托公司或然人等。

委托人不得指定与受托人委托人有利害关系人受益人。

3信托财产要件信托财产委托人合法所有财产财产权利。

不仅包括货币、实物、房屋还包括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财产权益。

设立件要件应当以面形式设立慈善信托比如信托合、遗嘱等目前我国慈善信托以现金类慈善信托主其成立步骤主要是委托人确定受托人确定受益人、监察人、银行等;委托人受托人签订信托合;委托人和银行签订账户协议开设账户;委托人金到账提供到账证明;受托人将所有备案材递交所地民政局备案;受托人备案回执则备案成功。

(二)我国慈善信托发展现状00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信托法》其明确规定“国鼓励发展公益信托”但因进步明确公益信托批准管理机构导致00年《信托法》颁布公益信托进步发展而是陷入了长达十年“沉睡”期背景下截止到05年年末我国只有信托公司发行了5款标准公益信托产品。

06年9月我国正式实施《慈善法》并且单列出《慈善信托》其四十五条明确规定慈善信托备案主管机关“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弥补了《信托法》缺憾真正激活了公益信托

因06年也被称公益信托元年。

07年7月6日银监会和民政部合发布了《慈善信托管理办法》进步指导和统全国各地有关慈善信托管理规与实践。

《办法》对慈善信托定义、设立条件、备案信托财产管理、变更与终止、监督、法律责任问题都做出了规定延续对慈善信托备案管理监管思路基础上对慈善信托提出了更加具体管理要。

06慈善信托元年9月《慈善法》颁布掀起了股慈善信托热潮。

虽然慈善法四十五条明确规定慈善信托受托人可以由委托人确定其信赖慈善组织或者信托公司担任”但06年到07年信托公司仍是慈善信托主导者而慈善组织(主要是慈善基金会)多充当开具捐赠票据管道功能。

唯例外是阿拉善其发起并成立了全国单由慈善组织作单受托人慈善信托“北京市企业环保基金会阿拉善公益金融班环保慈善信托”并广发银行设立了监管账户成国慈善组织公益元年唯单由慈善组织作单受托人慈善信托

虽然《06年国信托业发展评析》预测“07年全社会慈善热情将上涨信托公司也将与慈善基金会充分合作开发慈善信托产品”但实际上由相关政策法规缺陷和缺乏率先“破窗”勇气07年慈善信托并没有如预期那样发展迅速。

二、国外慈善信托模式借鉴()英国慈善信托监管模式英国慈善信托监管权由总检察长、慈善管理委员会及官方慈善管理人行使。

其总检察长有权对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情况进行调并代表受益人对受托人提起诉讼。

慈善管理委员会是政府机构责慈善信托册登记并提供信息及咨询、听取报告就受托人违反信托义行提起诉讼和其他日常监督。

官方慈善管理人由慈善管理委员会任命根据该委员会命令对慈善财产管理运用进行监管并且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权利被依法停止保管信托财产担是消极监督管理职责。

(二)美国慈善信托模式美国慈善信托设立方式有两种种是先行信托即设立人先设立公益信托定期把信托财产比例或者定数额以公益目支付给特定受益人公益信托存期终了由委托人或者委托人指定人受领剩余财产

这种类型信托能够享受到税前优惠待遇。

另外种信托是剩余信托首先是利益信托先行作受益人人死亡活着定期把剩余财产作了预定公益信托而继续存。

(三)日慈善信托模式日慈善信托采用税收优惠分级制根据慈善目、产管理等要从低到高依次分般慈善信托、特定慈善信托和认定慈善信托层级越高享受优惠政策越多。

慈善信托受托人多位具有较强金管理能力银行外还有由然人组成慈善运营委员会其工作“顺利实施慈善信托目而确定受益人并进行各种引导工作”主要起慈善法人理事会作用。

三、我国慈善信托发展法律规制问题()慈善信托性质不明引发监察争议虽然慈善信托兼具“慈善”和“信托”特征但其质属性是“慈善”是种慈善活动。

慈善信托治理机制首要目应当是实现慈善目从而化社会公共利益。

我国慈善信托发展路径看目前国慈善信托受托人信托公司其性质更偏属商事活动更加要专门监管机制约束信托公司使其不偏离公益信托宗旨。

慈善法》规定监察人设置是任性规定而《信托法》规定公益信托必须设置监察人。

新出台《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四十七条规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信托公司慈善信托业和商业银行慈善信托账户金保管业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慈善信托备案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从监管程序方面基厘清了监管职责但银监会和民政部门监管职责存重叠部分如若发生争议将缺乏明确机制。

(二)受托人法律规制存问题《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三十条规定慈善信托财产运用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有效原则可以运用银行存款、政府债券、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产但委托人信托公司另有约定除外。

”相较前《慈善法》管理办法以罗列方式对信托财产投方向作出了更严格规定且除外规定囊括了两类受托人信托公司却将慈善组织排除外。

这样规定受托人说是不公平且很容易引起受托人扩释。

外《慈善信托管理办法》要金信托要委托商业银行担任保管人并且依法开设慈善信托金专户要备案提交材应该包括“慈善信托专用金账户证明”尽管“慈善信托专用金账户”不等“信托财产专用账户”但实践银行常对问题有误。

慈善组织容易实践遭遇“信托金专户”问题这样障碍常常难以获得银行支持。

信托公司信托金专户问题上具有得天独厚优势能够轻松实现固有财产信托财产分离。

这方面亟待出台更明确法律条进行阐释。

(三)缺乏信托财产公示制相关规定信托业直存信托财产公示制问题。

信托法》十条规定“设立信托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该信托不产生效力。

”但实践不动产公示制和股权登记制能明确信托登记具体规则致使以非货币财产设立信托设想至今无法实现严重阻碍了信托业进步发展。

虽然《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二十八条规定“对金信托应当委托商业银行担任保管人并且依法开立慈善信托金专户;对非金信托当事人可以委托三方进行保管”可以说是对非货币财产设立信托问题稍有涉及但并明确不动产信托和股权信托这样“非金信托”到底如何委托三方进行保管。

对有学者认如能消除信托财产公示障碍将信托财产登记生效要件变登记对抗要件将有望引导更多社会进入慈善领域。

四、结语从00年到07年相关法律法规逐渐完善背景下我国慈善信托正循序渐进迈入正轨。

虽然尚有许多不足处也无法与已发展成熟英美国相媲美但《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出台厘清了不少概念误区细化了相关法律规对慈善信托实践具有指导义。

也许不久将我们能够看到更多社会通慈善信托这渠道涌入慈善领域创造更多公益价值。

参考献[]锟《英国慈善制研究》[]华东政法学 00年[]参见《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3]参见《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王继远黎赵元《慈善信托作為慈善募捐主体立法选择》[]法治社会06年6期[5]王涛《慈善法立法理念、制创新和完善路径》[]法学论坛08年月期[6]彭彦杰《国外公益信托三种模式》[]国红十报05年期作者简介李青旭(99)女回族宁夏人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金融法专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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