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佐:论物流产业研究—兼论物流企业的界定
发展我国的物流产业,以提升经济运行总体的质量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襄樊,加进wto则为此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但迄今为止,我们对物流产业还没有同一的熟悉,甚至还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
固然对什么是物流企业已经有了一个标准的定义,但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该定义还存在很多值得商榷之处。
事实上,由于物流治理服务在我国的实践还很不够,又恰逢我国正在经历经济体制的转轨和企业制度的改革。
因此,有关物流产业的规模和结构,题目和目标,以及它对宏观和微观经济的作用和影响等方面的研究就显得比较单薄。
没有共同的理念就不能发展共同的事业,究竟物流治理的理论和实践在我国的推广已经有二十余年。
现在,应该是明确定义,同一熟悉和协力推进的时候了。
一、我国物流产业研究现状之扫描就目前我国物流产业研究的现状来看,各界对物流产业属于服务业或“第三产业”的范畴是没有什么争论的。
由于物流企业为市场提供的是以运输治理和仓储治理为核心的客户服务;为企业提供的是以客户服务为核心的市场营销支持,即物流治理服务。
但是对物流产业自身的范畴,即什么样的企业或哪能些类型的企业属于物流企业就有不同意见了。
1、物流产业和物流企业在具体考察我国物流产业研究现状之前,先业简单考察一下物流产业和物流企业的关系将是非常有益的。
由于物流企业的微观运作共同构成了物流产业的宏观走向,进而为所谓宏观政策的调整提供市场的依据。
无论如何,物流企业是物流服务市场的主体,物流服务的运作是企业的行为。
因此,对物流企业的定性研究是确定物流产业是否能够独立存在并不断发展的基础。
但是,要明确物流企业的边界,就必须首先界定物流企业的独特的功能性活动,即首先要对物流(物流治理)有一个科学的定义,以建立研究题目和发展市场的共同平台。
这个题目在拙作《论物流理念研究》(《中国物流与采购》,2003年第2期)中已经有了具体的讨论。
笔者的基本看法是:应该考虑直接接受美国clm对物流治理的推荐性定义。
2、对物流产业界定的几个主要观点回纳起来,目前对物流产业和物流企业的熟悉有以下几种:(1)有的以为单纯的运输、仓储和货代等企业不是物流企业,由于物流的运作是治理服务。
只有那些能够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物流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3pl)才能够算作物流企业。
(2)《物流术语》国家标准(2001)对物流企业的定义是:从事物流活动的经济组织。
(3)有的以为物流不能算作一个独立的产业,运输、仓储、货代、船代等早就作为独立的产业或行业而存在。
假如物流是一个独立的产业,它的边界在哪里?它的投进和产出又是什么?还有的以为物流业属于更大的商贸流通业的范畴。
(4)国家计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的汪叫先生(2002)则提出物流产业是“复合产业”的概念,以为物流产业是“专门从事物流活动的企业集成”。
这些不同熟悉之间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
3、物流产业家族有太大之嫌很多人是根据我国2001年4月17日颁布的《物流术语》国家标准中对物流的定义来理解物流产业的。
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
”所以,除了传统的运输、仓储,以及货代和港口企业早就自以为属于物流企业以外,物流园区、物流基地或物流中心是属于物流业的。
我们还经常看到快递企业属于物流企业,邮政要属于物流企业,包装业应属于物流业,分销连锁企业也要属于物流企业,批发零售企业都要转型为物流企业,甚至交通运输和通讯基础设施建设都属于物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