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小治理乱收费工作规定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的指示精神,加强我校收费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成立治理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学校、年段、班级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
3.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统一由各班收费再上交总务处,统一开具规定票据,统一纳入财务管理。各种代办费的收支情况按学期向学生(家长)公布。
4.社会和个人捐资要先存入县财政专户,再申请拨回,纳入学校财务管理,用来改善办学条件或弥补公用经费不足。不得设立小金库。
5.各年段、各班要坚决抵制各种不正当收费。
6.要在规范收费、公开标准、严格检查上下功夫,收费要公开,收支要透明,严格管理轨道。
7.学校对年段、班级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年段、班级、当事人应遵照执行收费管理法规,要求负全部责任。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收费当事人负直接责任。年段长为重要责任人,负重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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