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至2013年度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至2013年度全国政法综治优秀

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地市党委政法委、综治办,**日报、**电视台:

近日,中央政法委、综治办决定,在全国政法综治系统开展2012至2013年度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为做好**辖区的推荐工作,根据中央政法委、综治办《关于开展2012至2013年度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中政办[2014]38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作品的要求。

推荐作品发表的时间为 2012年1月1日 至 2013年12月31日 。推荐活动的其他要求详见《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办法》(附件一)和《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参评作品报送须知》(附件二)。

二、推荐作品的分配数额。

各地(市)党委政法委、综治办至少要推荐报刊(通讯)、广播、电视、网络、摄影等五类作品各1篇(件)。其中报刊(通讯)、广播、电视类作品至少要各报送1件消息。**日报、**电视台推荐作品数额不限。

三、报送方式。

各地(市)、**日报、**电视台须通过专用邮箱和特快专递两种形式报送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推荐作品的纸质和光盘材料、加盖公章的《全国政法综治优秀作品推荐目录》和《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推荐表》(表样附后)。

寄送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专用邮箱。

请各师和**相关新闻单位认真组织、高度重视、严格筛选,按时按要求上报推荐材料,力争推荐出一批能够反映出本省水平的高质量作品,并于2014年6月1日前将推荐结果报**综治办。

**政法委办公室 **综治委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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