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总费用核算结果和分析

第一部分 前言国家卫生费用核算(NHA)是与卫生政策有关的基础性之一,卫生政策制定者需要建立卫生费用核算系统,并通过它提供对政策有的信息。 卫生费用核算系统的建立与完善可以回答以下:卫生资金是从那里来的?(筹资来源)卫生资金流向那里?(卫生服务和商品的提供者)卫生资金主要用于什么服务?(从服务功能上评价卫生资源利用情况)卫生总费用核算开始于80年代初。1981年,世界银行专家来华考察,引进卫生总费用概念,并介绍国际卫生总费用核算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合作,首次运用筹资来源法和服务提供法估计与测算中国1980年和1985年卫生总费用,拉开中国卫生总费用研究与测算的序幕。此后,中国逐步开展这项研究工作,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和完善测算方法。1987年,世界银行专家再次对中国卫生部门进行考察,并与卫生部规划财务司、贷款办等相关业务司局合作,与中方专家共同研讨中国卫生总费用测算方法,并确认1978—1985年卫生总费用估计值。90年代初,中国政府和世界银行学院合作成立中国卫生总费用核算研究课题组,对中国卫生核算的和方法展开系统研究,与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卫生改革实践,在多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经过大量的现场调查与实际测算,使中国卫生总费用核算方法日趋成熟,不断完善,初步建立了与中国卫生保健体制相适应的卫生费用核算体系和测算方法,以及国家级卫生总费用常规测算和信息发布系统,定期估计和发表全国卫生总费用测算结果和报告,其测算结果已经成为中国政府决策依据之一,在分析与评价卫生经济政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毕业论文 1995年7月,世界银行组建专家考察团访问中国,对中国卫生总费用核算方法和结果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考察,并与卫生部、财政部等多部门高级官员和工作人员进行访谈,深入了解中国卫生总费用测算方法和数据来源。考察结束后,世行专家组向中国政府提交了一份《中国卫生总费用评估报告》。报告中基本肯定了中国卫生总费用筹资来源调查方法和测算口径。同时提出需要进一步解决卫生总费用测算值偏低和遗漏问题,并在完善筹资来源法的基础上,开展卫生总费用实际使用法的测算研究。同时,将经合组织(OECD)卫生费用核算的概念和标准介绍给中国,并建议和帮助中国卫生费用核算小组按照OECD的核算制度逐步修改和调整中国卫生总费用估计值,试将筹资来源法和实际使用法的测算结果以矩阵表形式进行综合平衡,争取与国际卫生总费用核算体系接轨。此后,国内专家就卫生总费用核算指标分类和政策再次进行论证,并根据调整后的指标分类,对1990—1995年的测算结果进行统一修正和调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国家对部分宏观数据进行的局部调整,再次对2001年以前中国卫生总费用测算结果进行重新复核,并对部分数据做出相应调整和必要的更新,既保持了主要评价指标的历史连续性,又能真实反映并适应变化了的经济环境。

毕业论文 第二部分 中国卫生总费用概要2002年卫生总费用2002年中国卫生费用筹资总额为5684.63亿元,占GDP的5.42%。人均卫生总费用442.55元。按美元,2002年卫生总费用686.80亿美元,人均卫生总费用53.47美元。卫生总费用筹资来源分类2002年,政府财政卫生支出864.49亿元,占卫生总费用15.21%。社会保险和其他卫生支出1503.62亿元,占卫生总费用26.45%。个人现金卫生支出3316.52亿元,占卫生总费用58.34%。卫生总费用变化趋势1978—2002年,卫生总费用占GDP的百分比由3.04%上升为5.42%,80年代在3—4%之间,90年代在4—5%之间。1978—2002年,政府财政卫生支出卫生总费用比重从32.16%下降到15.21%。社会保险及其他卫生支出卫生总费用比重从47.41%下降到26.45%。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卫生总费用比重从20.43%上升为58.34%。卫生总费用按WHO口径分类 1990—2002年,公共卫生支出卫生总费用比重由59.64%下降为32.58%。私人卫生支出卫生总费用比重由40.36%上升为67.42%。其中,社会保障卫生支出占公共卫生支出比重在60%以上,2002年为61.1%。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大约占私人卫生支出的90%。卫生总费用服务提供者分类1990—2002年,费用卫生总费用比重由56.07%上升为67.68%,门诊机构费用由20.93%下降为13.44%,药品零售机构费用由2.23%上升为7.85%,公共卫生机构费用基本维持在6%左右,卫生行政管理机构费用由0.34%上升为0.76%。 毕业论文 卫生总费用服务功能分类1990—2002年,按卫生服务功能分类,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最大的是住院服务、门急诊服务和门诊医疗用品费用。住院服务卫生总费用比重上升明显,从1990年的25.91%增加到2002年的33.60%;门急诊服务从13.98%上升到17.10%,而门诊医疗用品所占比重略有下降,从35.60%降到31.07%。预防和公共卫生服务比重略有增加,但变化趋势不明显,1990年为7.97%,2002年达到10.89%。医疗总费用2002年全国医疗总费用估计值为4754.48亿元,人均医疗费用370.91元。其中,门诊医疗费用2556.67亿元,住院医疗费用2197.81亿元。人均门诊费用人均住院费用分别为199.81元和 171.10元。2002年城市和医疗总费用估计值分别为2826.62亿元和1937.86亿元,5亿城镇人口的医疗消费总额高于7.8亿多农村人口的医疗总消费,城镇人口的人均医疗消费大约是农村人均医疗消费的2.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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