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纪检监察机关要有大作为

扫黑除恶纪检监察机关要有大作为。

已经开展了10多年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在变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虽然只是一字之变,但涉黑涉恶问题出现了新情况新动向,专项斗争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扫黑”就要有一把强大的“扫帚”,这就是调动多部门形成扫除的合力。

黑恶势力坚决“亮剑”,果断出击,而扫黑必须打“黑伞”,基层“拍蝇”是关键。要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这个土壤就是基层腐败这个“保护伞”。凡是黑恶势力能够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根本原因在于有一顶或多顶“保护伞”,一般的恶势力后面也有人支持、纵容。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各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

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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