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小学出入校园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小学关于出入校园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密集、学生活动的公共场所,为了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防止车辆进校造成安全事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进出校园车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内职工车辆规定。

1、学校教职工机动车辆,在校内行使,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2、严禁教职工酒后开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3、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区域,不得停放在陡坡地带,防止车辆自动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4、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自己应妥善保管,严防盗窃事故发生。

二、外来车辆的管理规定。

5、严禁报废车、无牌无证车进入校园

6、上课期间,探望学生的家长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7、严禁营运性质的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大货车进入校园

8、来校办理公务的车辆进校,须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校

9、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查询;进校后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位,不得停放在公路的陡坡上。防止车辆自行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10、来校参加文体、教育教学等活动的车辆,谁组织谁负责安全

11、凡遇下课、放学等学生出入高峰期,不论是在校内行使或准备进校的任何车辆必须自觉停车,待学生疏散完后,方可继续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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