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教职工制度
、教职工代表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广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种组织形式。
、教代会要认真贯彻党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原则。
正确处理国、学校和教工人三者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部关系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工作调动广教职工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创建省流、国知名重学而开展工作。
3、教代会要坚持民主集制其议、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按照少数从多数原则以全体代表半数通方有效。
凡校享有公民权正式教职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教代会应有教师职员、工人、领导干部各方面代表教师代表不少代表总数60%。
6、般情况下教代会每三年届每学期召开次。
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事项应三分以上代表要可以召开临会议。
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组征各方面见提名党委审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产生。
主席团般9人其教师应占多数。
8、教代会议题应根据学校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问题广泛听取教职工见会主席团审核提请会通。
每次会应突出重切实些问题教代会形成议、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9、教代会行使以下几项职权。
()听取和讨论学校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发展规则、改革方案、财预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问题并提出见和建议。
()讨论并通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基规制。
(3)讨论并通教职工住房安排、学校结构工调整方案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重事项。
()定期民主评议学校层干部。
校长要尊重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觉接受教代会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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