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应将制度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监护人

2、学校应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的情况,及时告知监护人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长。

4、学校某处的确有安全隐患,应向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教育学生不得敫危险区域。

5、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未到校原因。

6、学校需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7、班主任在新常年开始时应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情况,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个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的老师。

8、各学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疾病的学生活动量

9、学生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

10、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保健室室医疗,情况严重者须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班主任教务处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

11、班主任教务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教务处负责学生的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12、学校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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