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人员和心理障碍人员管理制根据国有关部门、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关做学校安全工作指标要进步加强我校校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订学校不合格人员和心理障碍人员管理制、学校严禁校外心理障碍人员进入校门。
、学校及发现行不合格员工和心理障碍教职员工原则上应规劝他们离岗回。
离岗待遇按相关人事政策办理。
3、别情况下校如还存不合格员工和心理障碍员工话应加强管理。
对不合格员工应常性谈心教育。
对心理障碍应及观察旦发现情况异常应马上劝其回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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