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制度 集团战略管理制度

战略规划管理制 总 则 条 规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战略规划公司和子公司各项工作统领作用和协效应确保公司发展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制。

二条 战略规划编制管理流程主要包括战略研究、规划制定、目标分、生产营年计划安排、程监控、评估修订等部分。

战略规划以五年周期通滚动规划、年计划实施与管理使战略规划取得实效。

三条 公司战略规划编制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合法合规原则。

规划容必须合国、行业、集团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件要合集团和公司战略发展要。

(二)公司战略规划制定遵循“科学、客观、可行”原则;战略规划实施遵循“快速、高效、实”原则。

(三)协致原则。

公司战略管理必须以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总纲各主营业(产业)规划、职能部门专项规划、各子公司规划制定与实施必须从和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四)全程管理原则。

公司战略规划活动实行全程管理

战略研究、规划制定和策管理工作基础上加强战略规划实施程监控力并根据形势变化和发展要修订战略规划

四条 办法适用公司部及子公司

二 组织机构及职能 五条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战略规划管理高策机构对公司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营计划和各项战略事项等具有终策权。

六条 公司战略规划管理领导组由公司总理层成员、子公司主要责人和公司主要职能部门责人等组成。

战略规划管理领导组组长由公司总理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战略规划业副总理任担任。

战略规划管理领导组责组织公司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各产业规划、职能工作规划及专项规划制定讨论并确定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发展规划

对科技质量部分落实公司战略规划和各业发展规划进行监控和支持对公司战略规划和各业发展规划效进行评价与考核。

七条 科技质量部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归口部门责建立健全公司发展战略管理体系责战略规划制定、分析、修订等工作;指导子公司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责审核各分、子公司发展规划和职能部门专项规划

责收集战略规划执行程相关信息分析战略规划执行和完成情况向公司提供战略规划编制、修改、评估建议。

企业管理部、市场开发部、财管理部、精益生产部、安全环保部、人力部、党委工作部、审计监察部、项目部、公司公司各专项规划管理部门责编制、修订及调整部门职能专项规划

八条 各子公司主要职责 公司制定整体战略规划提供相关业信息及建议依据公司确定整体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制定公司战略规划对分战略目标制定具体执行计划切实提高战略规划执行力保证战略目标实现。

战略规划制定 九条 战略规划主要容 ()战略总结与环境分析对外部环境、现有核心业市场前景、营状况、核心竞争力等做出系统分析和综合评价。

(二)整体发展战略研究分析并确定企业愿景、使命、价值观、现有业和规划战略定位、发展目标。

(三)核心业(产业)发展规划核心业发展策略、盈利模式和支持体系。

(四)战略支撑规划分析并确定军、民品科技规划、投发展规划、运营规划、财管理规划、安全生产规划、市场营销规划、节能减排规划、人力发展规划、企业化建设规划、信息化建设规划等。

(五)组织结构调整和辅助支持系统评估现有组织结构对战略适应性、调整组织结构构想、相关辅助支持系统调整。

十条 战略规划编制流程如下 () 战略规划管理领导组组织开展重问题战略研究提出今发展战略思想、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等编制公司下达正式编制计划、指导见和工作方案。

(二) 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各子公司根据所承担任与规划编制要研究提出各战略规划草案。

(三) 科技质量部分析梳理各职能专业规划和各子公司战略规划草案研究提出公司总体发展规划草案。

(四) 战略规划管理领导组组织公司总体发展规划草案审议。

科技质量部根据审议见对公司总体发展规划草案进行修订、完善形成公司总体发展规划提请总理办公会进行审定按规定要报送集团有限公司

(五) 各子公司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编制公司战略规划按照以下程序审定 各子公司战略规划方案形成由理层组织初审待修改完善提交子公司董事会审批并报公司科技质量部

战略实施与控制 十条 根据公司战略管理流程公司战略目标分工作程序如下 ()科技质量部责组织公司总体战略规划规划期主营业(产业)规划和三年滚动规划总体营目标、效益效率目标、市场地位目标、重项目建设目标等战略目标年分并布置落实。

(二)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按工作要配合科技质量部对部门职能工作规划进行战略目标分制定规划期各年目标、任和工作重并组织实施。

(三)各子公司责对单位战略规划进行战略目标分制定规划期各年目标、任和工作重并组织实施。

十二条 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子公司对分管围战略目标和各类规划实施程进行监督与控制建立和完善各类信息定期汇报制构建共享平台及发现和问题保证发展战略和各类规划顺利实施。

重问题向公司总理办公会做专题汇报研究定处理方案。

战略规划评估与调整 十三条 公司战略规划评估与调整工作程序如下 () 科技质量部责组织公司和子公司战略规划执行情况检评估

评估分年评估、期评估和期评价三类。

评估原则上二年上半年进行;期评估原则上规划期三年进行;期评价原则上规划期年下半年进行。

(二)年评估

由科技质量部公司总体规划、年发展目标和重工作任(指标)落实到年营责任考核二年上半年组织进行评估

(三)期评估和期评估

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集团要结合公司规划执行情况进行。

十四条 战略规划评估应综合研发、生产、品控、营销、盈利能力、人力、核心竞争力、规化管理、条件、对竞争对手和市场理、学习能力等多方因素做出客观准确评估结论和建议公司战略规划调整提供保障。

十五条 当以下情况出现战略规划应随调整 ()集团战略规划进行了重调整。

(二)公司战略进行了重调整。

(三)上年营情况与战略规划年目标出现重差异。

(四)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变化。

(五)部和能力发生了重变化。

(六)总理办公会基对营形势判断认有必要调整发展战略规划

(七)各子公司战略规划若有调整必须先上报调整报告通审批再列入公司战略规划

六 奖 惩 十六条 战略规划执行单位及子公司对单位战略规划编制评估、实施、调整等责依据年评估见按年营责任进行考核;战略规划总体容实施完成率不得低80%并纳入期评估考核。

十七条 各单位能履行职责或违反制规定造成策失误和投损失公司将追究单位领导人员或相关人员责任。

十八条 按国有关部门、集团或公司战略规划管理规定执行给公司战略管理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被国有关部门或集团通报批评;按规定按上报单位规划及滚动计划;随实施战略规划没有容;公司将予以通报批评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单位主管领导人员、直接责任人员相应济处罚处罚金额000元至5000元。

七 附 则 十九条 战略管理是动态管理程要适应外部环境变化要 “分析-策-执行-反馈-再分析-优化调整-再执行”循环程实现战略目标各子公司应按照制及做修订工作。

二十条 制由公司科技质量部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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