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理论研究:进展、问题转化与发展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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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基于近三十年来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理论研究成果的系统梳理,发现在一定程度上呈现了校企合作研究问题的阶段性转化: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制度化—长效运行机制,并揭示了其背后掩藏的逻辑变革。但校企合作问题研究根植于职业教育跨界的本质属性,在其未来研究发展取向上,应被视为一个“问题领域”,呼唤跨界视角审视、催生多种研究范式、聚焦深化研究内容,以期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践层面的推进提供理论范式。

关键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进展;问题转化;发展趋向。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12年度(教育学)青年项目“利益相关者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长效机制研究”(项目编号:CJA120156)。

作者简介:刘晓,男,浙江工业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基本理论

中图分类号: 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47(2016)04—0033—06。

校企合作问题不仅是中国职业教育的症结,同时,也是世界职业教育实践面临的重要命题。多年来,各高校研究机构、学者、职业院校一线从业人员一直致力于校企合作问题研究,旨在厘清校企合作中利益需求与冲突,为丰富校企合作内容、深化校企合作进程、提高校企合作水平等教育实践提供理论依据。但由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问题自身的复杂性,尚未得到一个有效的解决,从而导致众多的理论、著述纷至沓来却因未能解决实际问题而广受诟病。校企合作理论研究究竟是进入了“死循环”的研究虚妄,还是伴随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践的演进不断地调整与变化越发走向深入?为此,系统梳理这些年来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问题域”[1],挖掘校企合作研究的热点、重心及问题转化,将有利于我们破解这一难题,为解决现实问题提供线索,并对未来校企合作理论研究发展动向提供参考性意见。

一、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理论研究的进展——基于近三十年论文成果的分析。

在某一学科领域内,其研究论文的数量变化情况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该学科的研究水平和发展速度。[2]为了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近三十年来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研究现状,本文根据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4版),以校企合作为篇名,通过CNKI搜索引擎高级检索,截止到2014年底,共有1 460篇关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文献。通过系统的去重、人工删除等梳理与分析,共检索出1 276条有效文献,其研究现状大致如下。

(一)研究成果时间分布及其特征。

纵观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研究论文数量变化(如图1所示),可知,近三十年来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研究论文增速明显,社会各界学者和从事职业教育一线工作者高度重视并致力于校企合作问题的探究和解决。

由图1可知,1994 —2001年,这一阶段校企合作研究处于初始阶段。一方面,数量较少,共发表了14篇相关的论文,仅占1.1%;另一方面,通过对文章内容的分析,可以发现,这一时期更多的研究者重在从宏观层面探讨校企合作的重要性问题,集中于实践探索和经验提炼方面。2002年—2010年,这一阶段研究论文发表增速显著,共计501篇,占39.26%。这和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和制度的变迁密切相关,2002年8月,国务院印发 《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随后,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201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1—2014年,这一阶段论文数累计761篇,占59.64%。和上一阶段相比,随着职业教育发展方式由规模扩张向内涵发展、质量提高转变,这一时期校企合作问题研究也在原有研究基础上不断关注外延扩张和内涵提升,且论文数量增速趋于稳定。

(二)研究成果期刊分布及其特征。

据统计,1994年—2014年,我国共有34种核心期刊刊载有关校企合作论文,通过对研究论文期刊年代分布和载文比情况的进一步分析,发现二者皆呈现递增趋势,并逐渐形成了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教育职业》、《职教论坛》、《职业技术教育》为主趋于稳定的期刊分布格局,而综合类教育期刊比例相对偏少。这说明我国关于校企合作研究论文发表期刊比较集中,研究主题与核心已经初步形成。但是,也从侧面反映了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研究囿于自身领域,一方面,缺乏高层次、权威性的研究成果,整体研究力量和理论水平还有待提高;另一方面,也对研究人员身份多元和跨学科的研究视角提出了现实诉求。

(三)研究力量区域分布及其特征。

为简化起见,笔者把第一作者所在单位的所属区域作为判断依据。参照郑刚等对我国创新管理研究力量地区分层的框架,以1994—2014年各地区校企合作研究论文数量的多少为标准,将之划分为5个层次(如图2所示)。

1.第一层次为绝对优势地区(论文量占全国比重在10%以上),只有江苏和浙江符合条件,两者合计共占31.53%。

2.第二层次为相对优势地区(论文量占全国的比重在5%~10%之间),包括广东、山东、北京,三者合计共占23.10%。

3.第三层次为(论文量占全国的比重在2%~5%之间),包括河北、湖南、天津、河南、湖北等11个地区,合计共占37.92%。

4.第四层次为相对劣势地区(论文量占全国的比重在0.5%~2%之间),包括四川、吉林、黑龙江、安徽等6个省,合计共占5.83%。

5.第五层次为劣势地区(论文量占全国的比重不到0.5%),这样的地区有贵州、海南、山西、宁夏、新疆等7个省(自治区),合计共占1.61%。

这表明,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研究力量分布呈现明显的层次性与不平衡性,如绝对优势地区和相对优势地区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如江苏、浙江、广东、山东、北京等省(市)是我国经济总量较为靠前的省(市),同时,也是校企合作领域研究力量最强最集中的地区。可见,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地区,往往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更为紧密,校企合作呈现内容广泛、实践丰富、模式多样等特征,但其隐藏的问题和症结也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因此,研究力量分布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具有一定的正相关性。

(四)作者来源特征及合作模式。

1.研究群体分布相对广泛,且关注问题有不同特点。从第一作者所属单位性质来看,可以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研究机构分为三大类别:(1)高校科研机构,包括综合性大学和师范类大学,如天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这些大学一般都设有教育学院或职业教育研究所,主要倾向于理论和比较研究;(2)高等职业技术类院校,如浙江金融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等,这些学院通常设有高职教育研究所或发展研究中心,偏向于具体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等以解决实践工作中的问题为目的的行动研究;(3)教育科研院所,以教育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研究所、各省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室为代表,主要以政策引领、体制机制协调为主。据统计,高校科研机构处于相对的主体优势,但是,高等职业技术类院校的总体研究成果具有量上的绝对优势,占59.23%。此外,部分行业、企业等也参与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问题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完善了研究群体的结构。

2. 不同身份、学科背景的多元主体合作研究成为发展方向。合作研究是彰显职业教育跨界属性,实现研究资源互通有无、优势互补的重要研究方式。经统计,目前论文合作署名的现象较为普遍,且合作网络以2~3人范围内为主,占39.38%。通过对研究群体关系的进一步分析,可知合作作者通常属于同一机构,并且,以同事关系和师生关系为主。即使不属于同一机构,也基本属于同一性质的研究机构。而不同性质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研究,如高校科研机构与高等职业技术类院校的交互式研究比例较少。而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是一个非常现实、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到多元主体、多方利益,迫切需要跨界的视角与研究,这在真实反映当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研究的现状的同时,也为未来校企合作研究指明了清晰的方向。

二、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理论研究问题转化及逻辑变革。

所谓教育问题,就是教育矛盾的主观反映。[3]因此,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问题本质上是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践中的矛盾。纵观近三十年来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研究,其研究问题和逻辑正在发生着明显的转化。

(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理论研究问题转化。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理论研究问题转化,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研究热点和重心的迁移,也暗含了研究本身正随着实践的演进而不断地适应、调整和深化,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1.由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向制度化转化。通过对研究主题的分析,可以发现,1994—2001年,更多的研究者集中于校企合作实践探索和经验提炼方面的研究,探讨了校企合作的重要性,重在解决“求生存”的问题。如有研究者基于校企联合办学实践,指出校企合作职业教育发展的一条新路,明确其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实训基地、实现产教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重大现实意义。进入21世纪,职业教育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性作用日渐凸显,党和国家对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视力度持续加大,在一定程度上为校企合作研究的拓展和深化创造了无限空间。2002—2010年,这一阶段研究则主要围绕着推进校企合作的制度化而展开,主要解决的是“规范发展”的问题。换言之,此时研究者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意识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并不仅仅是狭隘的顶岗实习问题,而是人才的系统性培养问题,因而对于校企合作的制度化提出了迫切的要求。据析,这一时期校企合作研究不再局限于对以往经验及重要性的阐释,而逐步转向对国家政策文件提出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改革等方面的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重在厘清校企合作该如何发展的方向性问题,并提出了建立和谐校企合作职业教育机制的理念。一方面,众多研究者从人力资本、资源依赖、利益相关者、布迪厄场域等经济学、社会学相关理论来审视校企合作的现状与困境,并试图分析构建校企合作的良好理论机理和决策运行模型。另一方面,也有不少研究者扎根于现实,摆脱了过去经验性研究的局限,试图通过实证研究全面系统地呈现校企合作全貌,尤其关注影响企业参与合作教育积极性的主要因素,为切实推进校企合作进程提供实质性助益。

2.由校企合作的制度化向长效运行机制转化。2011—2014年,这一阶段,基于关键词的词频分析发现运行机制、长效机制、体制机制、治理结构等成为高频词语,可推知,研究者探讨的重点在于破解校企合作深层次的困境,构建持久有效的良好运行机制。由实践观之,校企合作衡量的标尺不仅在于涵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数量和广度,更在于其参与的深度和可持续性,而深度和可持续性又深深地根植于互利共赢长效机制的保障。因而,这一时期,无论是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其目标指向都是一致的,就是基于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的特殊国情,激活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自主性,并将之内化为企业自我发展的原发性行为。众多研究者从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高度推动产教融合制度创新,探索政府、行业企业、院校等利益相关者各尽其能促进产教融合的新路径,尝试着用新思维、新方法赋予校企合作问题以新突破、新进展。如他们对于混合所有制、集团化办学等新近涌现的发展模式进行了集中的研究和探讨,旨在进一步明晰校企合作利益主体间的角色定位及权责关系,突破办学体制机制束缚,构建校企合作常态化运行机制。与前一阶段相比,该阶段显著的区别在于深层次地触及了校企合作的焦点和难点问题,折射出了众多更具隐蔽性、复杂性与不确定性的制约因素。因而,现阶段尤为关照在改革语境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何去何从的现实走向,如何理顺政、行、企、校的利益链,完善政府和市场的治理结构,建立企业和学校之间的对等关系等成为研究者关注的焦点话题。

(二)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理论研究的逻辑变革。

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和制度是校企合作的出发点,同时,也是校企合作研究的依据。从三十年来我国职业教育理论研究的“问题域”来分析,可以发现,研究带有鲜明的政策导向和实践导向,究其背后变革的逻辑,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主要问题矛盾的变化,即校企合作改革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在逐渐发生变化,开始从“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改革维度转向“产教融合”这一宏观保障维度。2005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作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确定下来。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重点在于产教深度融合。因为实践者和理论者越来越感受到,校企合作不是仅通过一种“物理”状态的、强调末端的“结合”(顶岗实习、就业)就能得到解决的问题,必须要从一种更为深入的、强调“化学”反应的途径将其贯穿于人才培养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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