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军事训练规定

新生军事训练规定

为了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新生入学前必须进行一定时期的军事训练的要求,确保高中新生军事训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的规定

一、基本要求:

1、全体军训队员坚决服从命令,一切行动听指挥,服从集体的安排。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更不允许顶撞教官或班主任的现象发生。

2、在军训期间,除非个人主观不可控制的原因,一律不准请假。若发生一些不得不请假的事情,必须由班主任核实,专业科长签字,政教处批准后才能生效;若是队员个人生理上的原因需要请假的,必须有学校校医的证明、班主任核实及政教处批准。

3、在军训期间,不但要以一个合格的中学生的标准要求,还要以一个合格的军人的标准要求自己。

4、认真学习、刻苦训练、以高昂的斗志与崇高的理想投入到军训中去。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集合、积极参加军训期间的有关活动。

6、军训期间表现突出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与表扬。

二、违纪处罚:

1、军训按照规定时间进行,集合时迟到一次,由班主任给予通报批评;迟到两次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无故迟到三次及三次以上者,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

2、无故不参加军训者,半天给予全校通报批评,一天给予警告处分,以半天为单位以此类推。

3、对于不服从安排、顶撞班主任或教官者,除了进行批评教育外,酌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4、在军训期间有吸烟、打架斗殴、无故破坏公共财物、扰乱公共秩序等,酌情给予记过处分

1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