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分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近年来市城管局分局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法制政府建设这个中心,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谐执法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区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抓好执法队员的学习培训、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工作,为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形象做出一定的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紧紧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系统性、长期性和渐进性,抓住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不断完善推进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巩固推进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到2018年,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到2019年以来,基本完成《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城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巩固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城管。

二、具体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按照国家、省、市、区的要求,及时调整并公布行政许可目录,探索目录化管理。做好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完善办事指南,实现集中办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条件,严禁增设审批条件。

(2)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提升行政审批综合效能。积极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以标准化促进行政审批规范化。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规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运行,按要求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实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目录化管理。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提高公众参与度。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城管规范性文件要通过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立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1)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公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

(2)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推进规范性文件规范化管理。

3.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2020年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2020年底前,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并实行动态调整。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严格落实《市区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执法文书规范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埇政办秘〔2020〕114号)、《市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埇政办〔2020〕34号),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2.加强合法性审查。

(1)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和作出决定。

(2)进一步加强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将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3.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党组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如实记录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并完整存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整合优化执法机构和队伍,进一步充实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目前我局70%的行政执法人员充实到各街道办事处中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序执法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1)严格执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量化裁量权标准,规范裁量权范围、种类、幅度,公布行政执法裁量权标准。推行行政执法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每年公布典型案例。

(2)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扎实有效开展,把制度落细落实。首先是完善规范存管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和使用等工作制度。其次做好执法文书和音像记录资料的保存、管理、使用。同时合理配备执法记录设备,执法大队按照法律规定及国家要求,购置高清执法记录仪40台,保障每个执法中队有3台执法设备在正常使用。并积极探索执法全过程记录实践经验,结合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际,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的范围和标准。

(4)探索“柔性执法”,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1)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2)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执法辅助人员的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适时制定相关管理规定。

4.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把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以罚代管、靠罚款养人的现象。

5.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及时与区司法局对接,落实行政复议听证制度,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6.完善行政调解制度

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五)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按规定开展局党组中心组学法、书记讲法活动。在干部职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安排法律知识培训课程。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2.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领导干部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用权、依法履职,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

(2)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落实部门普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1)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2)成立法治城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法治城管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工作

2.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在局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设法治政府建设栏目,大力宣传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在局属led显示屏发布法治公益广告、标语。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帮助有关单位分析原因、汲取教训、改进工作

依法城管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之一,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我局将不断巩固已有的成绩,注意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问题,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开拓进取、久久为功。将不断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以更大力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贯彻执行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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