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简述
摘要:本文简要介绍了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指出在科学知识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所谓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就是指公共部门依法运用公共权力或准公共权力对公共人力资源进行管理的制度化模式。
包括纯粹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第三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在我国的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中存在着四种基本的公共人事管理制度,即政治任命制度、公务员制度、弱势群体保护制度和非常任(弹性) 用人制度。
其中,政治任命制度和公务员制度是主流的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对我国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对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提高公职人员素质,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等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1、政治任命制度 所谓政治任命制度,是指由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党委和国家权力机关对公共部门的重要领导职位直接行使人事管理权的制度。
政治任命制度的实质是国家重要公职人员对国家政权负责,他们的使命不仅仅是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更重要的是对国家政权是否存在负责,即对政治目标负责。
政治任命制度对于完善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高公职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1.1 政治任命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使国家政权稳定、巩固 必须把那些有领导才能、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宗旨的人选用到公共部门重要领导岗位,以稳定和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国家政权,政治任命制度在制度层面做了保证。
没有制度作为保障,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就缺少确定性,在选人、用人等方面就会增加随意性,党的执政地位,甚至国家政权就会得不到维护和巩固。
另外,政治任命制度也是确保公共部门在人事管理方面对中国共产党政治回应性的制度保障。
1.2 政治任命制度有利于国家权力机关更好地表达人民意志 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公共部门的工作人员。
然而,公共部门是否能够真正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关键取决于公职人员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政治任命制度恰好在制度层面保证国家权力机关对公共部门公职人员的控制和管理。
公共部门的高级领导干部经过推荐、选举产生,既体现了代表人民意志的代议机关的权威性,又保证了国家权力机关把那些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公职人员选举任命到公共部门重要领导岗位中去。
1.3 政治任命制度有利于培养和造就一批务实的创新型领导人才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是应对机遇和挑战的切实措施之一。
只有公共人力资源充足,特别是那些具有创新意识的领导人才的充足,才能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然而,我们要求公共部门的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但要务实,而且必须具有具有创新意识。
要做到这一点,只有通过政治任命制度,把创新与务实统一起来,选拔和管理公共部门公职人员,从而才能造就和培养出一批既务实又创新的领导者。
他们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勇往直前、务实求新,使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2、公务员制度 所谓公务员制度,就是指国家对各级政府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所进行管理的制度。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对国家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的改革进行了探索。
相继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陆续制定并出台了多项公务员管理规章,配套法规与细则。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革除以往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推动公务员的廉政建设和政府机关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2.1 我国公务员制度体现了分类管理的原则 我国公务员制度体现了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分类原则, 把公务员界定在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承担行政职能的工作人员,这就克服了传统人事管理那种把国家干部界定过于笼统而带来的管理上的弊端,是符合我国行政机关特点的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这对于调整公务员结构以及提高公务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都具有重大作用。
2.2 我国公务员制度有利于增进人事管理工作的公平性 在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处处体现公平性。
首先,公务员制度确保公民竞争公职职位权利平等,不因家庭出身、民族、宗教信仰、性别不同而受到歧视。
即公开考试、平等竞争、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要对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