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一体化的进程及深化

内容摘要:无论是一体化采取的形式,还是包含的成员国数量,欧盟都是目前世界上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地区。欧盟还与其他国家建立了多种形式的经济贸易合作安排。未来,欧盟一体化将在继续消除内部市场要素流动障碍、扩大外部影响、增加新成员和进一步开放服务部门等方面得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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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  经济贸易合作安排  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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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大市场和货币联盟的成立进一步加深了欧盟一体化的深度。

欧洲一体化进程始于20世纪50年代。近半个世纪以来,欧共体通过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货币同盟(综合目前的一些区域一体化分类方法,区域一体化主要分为7种形式,分别是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FTA),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货币同盟和完全经济一体化。这7种形式之间存在着递进的关系。优惠贸易安排是成员之间通过协定或其他形式,对成员之间贸易往来的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相互给予特别关税优惠,是一种松散的、初级的一体化形式;自由贸易区是成员国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废除相互间的关税或非关税壁垒,允许成员之间商品可自由流动;关税同盟成员之间不但要实现自由贸易区的目标,还要对非成员国实行统一的关税和贸易政策;共同市场则是区域内实现了除商品自由流动外,劳动力、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关税同盟经济同盟成员之间不但实现了商品、人员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还在一定程度上制定并实行统一的经济政策;货币同盟是在成员之间实行统一货币的共同市场或经济联盟;完全经济一体化经济一体化的最高阶段,成员之间实现了经济、财政和金融等方面的完全统一。)的建立,内部一体化程度日益加深,成为目前世界上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地区。。

1968年7月,欧共体实现了内部取消工业品关税、对外实行统一关税的目标,建立了关税同盟;从1985年开始欧盟机构和成员国采取了数百项措施,以消除区域内商品、人员和资本自由流动的技术、法律法规、行政、文化等障碍;1993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签订标志着统一大市场的建立。欧洲中央银行的成立、申根协议的出台进一步扫除了欧盟内部资金与人员流动的障碍。在共同的反垄断政策、反倾销政策、农业政策、进出口制度、渔业政策等的实施过程中,各成员国向欧盟让渡政策自主权,欧盟开始向经济同盟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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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欧元诞生了。欧元自问世以来已经走过了5个年头,从最初的备受质疑,到现在的平稳运行,已成为加深欧盟一体化程度的重要因素。欧元区内的贸易、投资因扫除了汇率风险而更加活跃,市场要素之间的联系也更加紧密。。

总体而言,欧盟目前是经济同盟和货币同盟的结合,一些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也开始统一,如为协调各地区发展实施的“缓冲基金”政策,但离完全经济一体化尚有一段距离。

二、新成员的加入极大地拓宽了欧盟一体化的广度。

欧盟成员国一直在不断地增加。欧盟的前身欧共体,成立之初,只有6个国家,到1995年随着芬兰、瑞典和奥地利的加入,欧盟共有15个成员国。从2004年5月1日开始,欧盟成员由15个增加到25个,领土面积约由315.4万平方公里扩大至389万多平方公里,人口从3.8亿左右增至4.6亿,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1.4万亿美元(2002)。

成员欧盟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是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新成员的加入对增加欧盟整体经济贸易实力的作用并不明显。与以往欧盟扩大不同的是,新成员经济贸易发展水平较低。从5页表中的数据显示,新成员GNP仅相当于欧盟总体水平的5%,人均GNP相当于欧盟人均GNP的14%,远远低于以往任何扩张的水平。而且,新成员贸易总额只有3500多亿欧元。二是新成员加入之后,欧盟将不再是水平一体化的典范,而是融合水平分工与垂直分工特点的区域集团。为平衡和协调成员国的发展水平,欧盟将继续通过基金等方式进行财政转移支付,与对希腊、葡萄牙、西班牙等较不发达国家提供的支持相比,此次欧盟面临着更大的调整成本。三是新成员的加入,扩大了市场规模,对新老成员均带来好处。通过贸易转移和创造,新老成员之间贸易将增加,但由于新成员欧盟之间存在不对称的相互依赖的贸易关系,新成员对外贸易中约62%是与欧盟进行的,而欧盟与新成员贸易只占欧盟对外贸易的5%左右,这种贸易的扩大对新成员产生的好处将更加明显。四是新成员经济发展将获得欧盟的资金支持。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欧盟对新成员的各种支持相当大的部分被欧盟成员,尤其是发达成员在新成员的投资企业获得,因此老成员间接地分享了欧盟对落后地区的支持,从而获益。

资料来源:National Interests, State Power, and EU Enlargement, by Andrew Moravesik and Milada Anna Vachudova, Center for European Studies Working Paper.

三、欧盟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存在多种形式的经济贸易合作安排。

欧盟在不断推进内部一体化的深度和广度的同时,还通过自由贸易协议、战略伙伴关系、互惠贸易安排、单方面给予经济贸易优惠安排等形式,与地中海国家、独联体国家、ACP(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以及其他国家与地区建立了多层次的经济贸易合作安排。。

(一)欧盟—地中海协议。

欧盟一直寻求通过双边协议加强与南部地中海近邻的关系。1995年11月,通过签署巴塞罗纳宣言,欧盟—地中海(包括欧盟成员国,阿尔及利亚,塞浦路斯,埃及,黎巴嫩,马耳他,摩洛哥,叙利亚,突尼斯,土耳其和巴勒斯坦地区。)伙伴关系正式确立。继而签订欧盟—地中海联盟协议(Euro—Mediterranean Association agreements, EMAs),其目标是到2010年建立自由贸易区。在双边层次上,欧盟已与突尼斯、以色列和摩洛哥签订了EMAs,并与埃及、约旦、黎巴嫩和巴勒斯坦当局洽商相似的协议。。

(二)与独联体国家签订伙伴与合作协议(Partnership and Co—operation Agreements, PCA)。

前苏联解体以后,欧盟与前苏联国家签订了PCA,以替换***年欧共体与苏联签署的贸易与合作协议。PCA主要包括:政治对话;以最惠国待遇为基础的货物贸易;与商业和投资有关的条款;跨境服务贸易;支付与资金;知识、产业与商业产权保护;多领域的经济合作。PCA协议的有效期为10年。。

(三)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双边协议。

除上述的经济合作安排外,欧盟还与冰岛、瑞士、挪威、土耳其、列支敦士登、以色列等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议(FTA),以加强与这些国家贸易往来。。

最近,欧盟与美洲国家之间一体化进程也在快速发展。1997年12月,欧盟与墨西哥签署了经济伙伴、政治协调与合作协议(Economic Partnership, Political Coordination and Co—operation Agreement.);2000年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从2003年起墨西哥出口欧盟的产品将被免征关税,而墨西哥对欧盟出口加征的所有关税最迟将于2007年全部取消。2002年欧盟与智利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立即向智利开放95%的市场,3年内开放100%;智利到2007年将向欧盟开放制造业市场;10年内双方都将取消贸易壁垒,尤其是农产品贸易壁垒。。

(四)洛美协定。

洛美协定最初是欧共体与ACP(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签订的非互惠的贸易经济协定。到目前为止,欧共体共签署了4个洛美协定。洛美协定进一步加深了欧盟与ACP国家之间的联系,使得ACP国家经济发展继续依赖于欧盟。。

四、欧盟一体化进程的主要特点。

与NAFTA等其他区域经济贸易集团相比,欧盟一体化进程无论从深度和广度都处于领先地位。欧盟一体化进程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一)区域内部开放程度非常高,但仍存在一些阻碍因素。

欧盟内部已经实现了商品、资金和人员的自由流动。商品、人员的自由流动和欧元的问世使得欧元区内部的消费市场完全实现统一。申根协定、欧洲健康卡等制度实施以来,欧盟已从法律上取消了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限制,但由于各国存在不同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专业和任职资格制度,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劳动力在欧盟内部尚未实现真正的自由流动。。

就服务部门而言,欧盟除能源、通信、运输、租赁、法律、会计和邮政业的开放程度不等外,其余行业的贸易壁垒全部取消。另外,欧盟已经在成员之间初步实现了政府采购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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