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公司仓库管理制度(5)

建设工程公司仓库管理制度5。

1、每年年终保管员对自己所管物资要定期盘点一次,并做出明细表册,上报公司主管经理及财务部门各一份,盘点保管员要在自己的保管帐上盖上“上年结转”的印章或划两条红线,以表示上年结转的数字。

2、在盘点中发现的差错和盈亏,要查明原因,由保管员填制盈亏明细表册,报公司主管经理,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没有批准前不得自行改账。同时,结转下年数字。

3、对库存物资保管员每半年应进行一次自点。在自点中发现的盈亏,凡属合理损耗的,保管员填制单据,报有关业务部门审批,及时进行调整,不属于合理损耗的,则放在年终一次进行处理。

4、对库物质的入库、消耗、库存、各工地占用情况,每月27止,30日前上报公司。

5、除了上述规定的定期盘点自点以外,保管员应经常进行不定期的自点自查工作,了解和掌握库存动态,做到心中有数。自点自查内容如下:

①查质量:库存物资的质量是否变化,是否有生锈、霉烂、干裂、虫蛀、变质、鼠咬等情况;。

②查数量、账、卡、物是否准确,单价是否准确;。

③查保管条件:堆垛是否合理和稳固,覆盖物是否严密,库房有无漏雨,料区有无积水,门窗通风口是否良好等;。

④查安全:各种安全措施和消防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⑤查计量工具:磅秤、皮尺是否准确,其他工具是否齐全,使用和保养情况是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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