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防火安全防火安全制 总则 条 制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企业各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二条 制旨加强公司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序进行。

三条 企业各公司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主防消结合”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组责实施。

防火安全组织与机构 四条 各公司班组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总部防火责任人由总理担任各公司防火责任人由各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

五条 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组公司防火安全工作设立相应防火安全领导组

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责抓消防工作兼职防火安全员。

六条 各级防火安全领导组要建立义消防队以防万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初起阶段作用。

防火安全职责 七条 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识并有安全防火责任和义。

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公司班组防火安全责。

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职责是 贯彻上级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消防法规; 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营计划、布置、检、总结、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依法纠正违; 协助调火灾原因提出处理见。

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组职责是 处理部门防火安全工作; 制定部门防火安全制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组织交流验评比表彰先进。

十条 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兼职防火安全防火安全领导组领导下落实工作部位防火安全措施。

十二条 义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防火安全措施 十三条 公司防火安全工作要着以“预防主防消结合”方针原则防患然。

十四条 各公司生产和工作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组颁布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己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组应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十六条 各生产班组、要害部位兼职防火安全员应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工作部位进行次防火安全检;各公司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厂防火安全工作做次检;公司防火安全领导组半年进行次检每季进行抽;完善逐级检制以保证及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十七条 给生产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十八条 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方可进行。

十九条 施工单位作业用明火要按规定动火单位填写《临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级别事前进行审批。

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见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见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行政管理部总监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见行政管理部总监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

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发给《临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制确认安全方可离开。

全体职工不论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二十条 仓库库存物和器材特别是对易、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二十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准确地向保安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

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应及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奖励与惩罚 二十二条 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单位或人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

()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者;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制敢违行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险勇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四)及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指出拒不执行部门或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济制裁处罚。

二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部门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五条 制呈总理核准公布实施修改亦。

二十六条 制发日起执行。

公司以前制定有关制、规定等如与制有抵触按规定执行。

火灾防护 仓库及工厂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生产车工作门不得下锁。

3 易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安全地除必要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物并应温及通风。

5 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明显容易取用地并定期检应保持随可用状态要熟悉使用方法。

6 电线不得接保险丝电力使用应确实关闭电。

7 使用氧气乙炔焊接应附近有无易物品使用易物品人员严格训练。

8 电器设备应常检风、地震更应立刻检有无损害。

9 炉灶、烟囱、锅炉等易易爆设备应常检。

0 使用电器设备或增接电器设备应请示上级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首先发现起火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或其他火场员工应立刻协灭火。

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可物移开。

3 火灾发生主管人员应面参加抢救面沉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公司防火安全领导组及义消防队必要应通知地消防队协抢救通知其他单位戒备。

如火势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面指挥救火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5 救火应特别下列事项 () 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灭火。

() 衣着火立即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 先救人抢物。

抢救物品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件或贵重物品。

() 烟火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 如火焰封住出路应利用绳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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