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制度_海星实验中学资产管理制度

海星实验学产管理制。

学校产是维护和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物质基础切实加强对学校产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保证产齐全和完整特制定制。

学校产是指上级拨款和学校购置、建造设施和教学设备分固定产和低值易耗品

根据区财政局规定,成批量购置或单价00元及以下或使用年限年以上属固定产单价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不满年属低值易耗品

校长室领导下学校固定产由总处归口管理各处室和全体教职员工都有辅助管理职责。

3、因学校规模扩或教学活动要购置相关产购置前必须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报送校长室总处购置

、凡政府采购或学校购置产由总处验收入库由验收人签、并报送校长室审核方可付款或报销因特殊情况要提前付款须校长。

5、校长室领导下学校产由总处统调低值易耗品使用部门或相关教师到总处办理领用手续。

6、因使用年限较长、老化、损坏而不能再使用产由总、财和使用部门现场鉴定办理报废手续报校长室审核报区财政局审批并由区财政局统处置。

7、学校产应定期核做到账物相。

对盘亏或有账无物应明原因及更正。

8、学校各处室和全体教职员工都要以高责任感觉爱护和管所使用公物。

教育督促学生爱护公物对人因素造成损坏应批评教育并按故和失分别以原价00%和50%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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