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写字间协议书书 写字楼租赁
租赁写协议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电话传真乙方(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电话传真、乙方因办公现向甲方订购租赁由甲方拥有全部物业权益可供出租位成都市提督街与西沟头巷交汇处“四川建行厦”层、房室房产,租赁面积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产”)。
二、甲乙双方并确认,该房地产租赁定价每月元平方米,乙方所租赁写每月租赁金共计。
三、甲乙双方并确认,签定协议,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等月租金共计人民币元,作乙方履行《四川建行厦租赁写协议》定金。
四、乙方承诺签署《四川建行厦租楼协议》七工作日与甲方正式签定《四川建行厦物业租赁合》,签定乙方应将协议退还甲方,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协议乙方已缴定金充抵租金保证金,不足部份由乙方另行支付。
五、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四川建行厦租赁写协议》规定,如乙方能《四川建行厦租赁写协议》规定期限与甲方签署《四川建行厦物业租赁合》,即视乙方行终止《四川建行厦租赁写协议》并放弃乙方协议规定所有权益,乙方已向甲方支付定金视乙方对违约赔偿,甲方有权不予退回乙方已缴付定金,并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租,而无须通知乙方。
如甲方《四川建行厦租赁写协议》规定期限悔约不向乙方出租协议条规定房产,即视甲方违约,甲方必须违约日起十五天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协议则随作废。
六、该房产用途办公使用写。
七、协议履行程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调。
如双方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释权归恒兴业(成都)实业有限公司。
十、协议双方签盖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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