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

[摘要]注册 会计 师承担着评估 企业 经营状况、评判企业资信实力、提供资信证明等责任,以给企业经营者的经营决策、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及政府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因此,注册会计师责任范围涉及面广,风险率高。

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就是除会计师职业风险基金之外,又一转移和分散注册会计师职业风险的有效渠道,既可保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又可保护注册会计师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我国经过改革开放20年的 发展 ,无论是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数量,还是审计业务的数量,都具有了一定的规模,迫切需要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保障他们在面对可能发生的巨额索赔诉讼时,不必独自承受巨大的风险

一、注册会计师责任风险注册会计师职业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向 社会 公众承担责任,包括现有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雇员、政府等。

与其它职业相比,西方注册会计师行业称社会公众是他们的唯一委托人,说明注册会计师责任范围涉及面之大、风险率之高是众所公认的。

注册会计师责任风险与其在社会 经济 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密不可分,其承担着评估企业经营状况、评判企业资信实力、提供资信证明等责任,将给企业经营者的经营决策、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及政府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必须具有公正性、准确性、客观性。

由此可见,注册会计师承担的 法律 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由于保险法所调整的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民事关系,因此,我们在这里主要讨论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

在进行审计业务中,由于注册会计师委托人之间存在着契约关系,由于注册会计师服务不当对委托人人身及财产损害,可以依据委托合同追究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必须履行下列职责:1.必须按时按质的完成委托业务责任

会计师必须与委托人签订双方协商、意见一致的业务约定书,并按约定的期限完成所受托的业务,否则,构成违约必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保密责任

注册会计师职业性质,使得他能了解和掌握被审计单位大量的资料和信息,这些机密一旦外泄,就会给委托单位造成损失。

因此,会计师必须为委托人保守秘密,不得将委托人的机密情况泄漏给第三者或用于私人目的,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责任

3.疏忽责任

注册会计师在从事会计工作和审计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独立审计准则工作,存在过失行为,并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疏忽责任

4.失查错误和舞弊责任

注册会计师没有查出被审计单位的重大错误和舞弊行为,致使委托人遭受损失,会计师承担失查错误和舞弊责任

5.对第三者责任

注册会计师作为审核有关会计信息的中介机构,与信息使用人的利益密切相关。

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经审查后,并非自己专用,而是成为公众投资人判断投资决策的依据。

那么,第三者因依据会计师审计失误的会计报表作出决策而导致投资失误时,也可以要求会计师赔偿经济损失。

虽然会计师第三者没有任何形式的契约,但会计师提供的审计结果和有关信息,应该具有公正性、真实性。

正因为如此,才有“社会公众是注册会计师真正的委托人”的说法。

与此相伴的是注册会计师责任的扩张,这种对第三者经济利益的侵害不是直接的,而是一种间接的原因。

我国现有的民法中没有对此类侵权作出规定,因此,注册会计师第三者责任的判定,只能追究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责任,并看成是一种准契约责任

毕业论文 二、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属于职业责任保险范畴,职业责任保险是责任保险的一种。

对于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承保被保险人(致害人)对第三者(受害人)依法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通常,责任保险最发达的国家,必然是民事法律最健全、最完备的国家。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责任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按照国际惯例,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是:保险公司承担被保险人因疏忽、过失造成他人损失而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包括损失金额和法律费用)。

这里的责任不仅指被保险人自己的责任,还包括被保险人的前任、被保险人的雇员及该雇员的前任因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而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这种赔偿责任仅限于经济损失,不包括人身伤害和死亡。

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1)因被保险人的隐瞒或欺诈行为引起的索赔;(2)因被保险人的故意伤害他人行为引起的索赔;(3)被保险人被控对他人进行诽谤或中伤而引起的索赔。

根据以上定义,具体针对前面谈到的注册会计师承担的五项责任风险,我们 分析 一下保险公司能够承保哪些责任风险,不能够承保哪些责任风险,依据是什么。

6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