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国企纪检监察工作

如何做好国企纪检监察工作

督促检查工作作为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党的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党组织科学决策的重要途径。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深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落实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就我市纪检监察工作而言,做好新形势下的督办工作,就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识,不断总结提炼督办工作经验做法,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政令畅通、完善决策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充分认识督办工作的重要意义。

督办工作办公室的重要职责,能否确保督办运行质量和处理效率,事关科学决策和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至关重要。从近年来市纪委监委督办工作情况来看,各县(区)纪委监委、委机关各部室不同程度存在对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交办的领导批示件、会议决定事项、检查调研中提出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甚至出现“梗阻”现象。有的满足于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照搬照抄敷衍了事;有的遇到问题能拖就拖、能推就推,办理时效差;有的遇到问题推诿扯皮,或者层层批转,工作落实打折扣等等。如在20XX年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中,委相关部室对考核任务情况不明、责任不清,甚至推诿扯皮,给年终考核工作造成较大影响。解决这些问题的“总开关”就是需要办公室更好地行使督办职能,加强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出存在问题和差距,提出要求时限,使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安排能迅速地、不打折扣落实到位。因此,加强督办工作,消除真空地带,做到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批示、重点工作、交办事项跟踪问效的全覆盖,做到“不留盲区,应督尽督”,对于执行领导决策、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实现工作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深刻理解新常态下督办工作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省委、市委高度重视督促检查工作,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为做好督查督办工作提供了遵循。从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督促检查的决策部署和各级领导对督促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来看,新形势下,督查督办工作呈现出领域多元化、层次纵深化、手段现代化、行为法制化的特点。对此,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形势新变化对做好督办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强化督办超前思维,主动将督办的视角前移,主动研判分析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提出督办建议,有效抓好督办落实,由被动督办向积极主动督办转变,由一次性督办向跟踪式督办转变,由面面俱到向突出重点、各个击破转变,不断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督办工作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结合单位的性质和特点分析判断,抓住重点,统筹推进。对于市纪委监委办公室来说,新形势下,督办工作就是要围绕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要求,紧盯工作成效,把握时限节点,统筹抓好纪检监察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改革事项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抓好全市纪检监察全局性工作会议部署工作的推进落实,抓好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的督办,抓好常委会、书记议事会、市纪委专题会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办,抓好书记、副书记在基层检查调研现场办公等活动中确定的重要事项督办;抓好委机关各部室年度任务和阶段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办。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履行好督办工作的多重职责,不仅要履行好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办理的“指挥员”职责,也要履行好报告情况、反映问题的“信息员”职责,确保督办工作善作善成。

三、市纪委监委督办工作的实践探索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确保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督办措施,初步形成了一套富有纪检监察工作特色的督办工作机制。

一是立项,确定督办事项。围绕督办工作主要任务,将全年各项工作纳入督办盘子,确定督办事项,及时对上下半年重点工作和重要会议部署事项进行细化分解,提出办理事项,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同时,及时掌握领导检查调研、现场办公等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中确定和部署重点事项,随时列入督办范围,进行立项登记。今年以来,办公室在对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重要会议进行准确把握和深入分析研判的基础上,以《重点工作督办表》(分上、下半年)的形式交办委机关各部室办理。上半年共交办68项重点工作督办事项,其中22项为重点跟踪督办事项;下半年共交办66项重点工作督办事项,其中18项为重点跟踪督办事项,确保“应督尽督”。截至11月上旬,各项督办重点工作已基本完成。

二是催办,动态跟踪督查。将督办事项交办承办室后,办公室动态掌握办理进度,按时限节点要求,采取电话催办、实地督促检查、会议通报、进展报告等方式,及时跟踪督办。对需较长工作周期的工作事项,按月进行持续督办。如:对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及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监委改革资产划拨,派驻机构、举报中心等编制落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三查三确保”专项行动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巡回演出,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开通,《海东市纪委监委20XX年度重点课题调研方案》落实情况等重点督办事项全程跟踪督办。对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办结的,明确要求相关部室说明原因,并督促抓紧办理。办公室按月整理归纳办理情况,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督办表》形式,及时向委领导报告。

三是下沉,一线督导调研。紧密结合形势任务、中心工作重点要求,围绕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发现问题,查明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形成推进工作的思路和办法,为完善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如:对各县区乡镇纪委“三转”工作,办公地点过渡搬迁前期准备工作及后期建设工作;留置场所建设前期各项工作督办事项多次到现场督办。为了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巡察工作的经验做法,不断推进和深化我市巡察工作,组织各县区巡察办负责人赴江苏省无锡市学习考察巡察工作,形成《海东市县巡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困难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是考核,筑牢责任意识。健全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不断强化部室和干部职工目标责任意识,强化督办管理。今年以来,由办公室负责,对各部室督办事项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评,确定考核结果,使各部室更为关注重点工作督办完成情况,有效提高了各部室完成重点工作部署的主动性。为使督办考核工作始终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办公室督办事项进展情况随时做好记录,对督办工作形成的文件、资料定期归档,并建立电子数据库专盘储存,每月进行汇总分析,每半年对督办工作进行总结和通报,确保考核评判结果实事求是,真实反映工作情况。

工作成效看,督办工作确保了市纪委监委重要工作部署和委领导工作要求及时传达、有效落实,在加强市纪委监委执行力建设、凝聚团队力量、推进重点工作、确保政令畅通、促进总体绩效提高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作为督办工作主体的办公室,对督办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不深,导致督办工作主要依靠领导安排开展,主动性、前瞻性、预测性不强,一些应纳入督办事项未及时纳入,工作较为被动。个别部室督办事项缺乏按时限办结意识,将督办工作仅仅看做是一种常规的工作手段,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依然存在;对督办事项落实前紧后松,尚未形成紧咬目标、一以贯之、狠抓落实的局面。

二是制度机制还不健全。工作机制是影响督办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环节。目前,虽然办公室开展了督办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落实,但从规范性、科学性、实效性来看,还没有真正建立起高效完善的督办工作制度,尚未形成一套简便、快捷、高效的督办工作操作流程。导致督办工作缺乏有效的抓手,往往是一督了事,一报了事,对如何跟踪问效、如何整改落实等缺乏深入的研究。

三是督办作用发挥还不明显。在督办实践中,还存在抓而不实、抓而不力等问题,尤其是对责任部室督办事项仅停留在表面督办上,实际完成情况没有深入调查,没有分析研判,仅仅以书面报送的结果为准。具体督办中,仅制定了上下半年的督办工作计划,对一些临时性安排部署、调研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跟进补充,督办事项有遗漏,影响工作实效。

四、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督办工作的思考。

督办工作无小事。只有紧紧围绕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督办工作的规律特点、关键环节,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室做好统筹协调,调动各方力量,提供优质服务,形成整体合力,才能提高督办实效,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当好“处理器、助推器”。督办不是找茬,反馈不是告状,而是通过督办,全面深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因此,督办要从实际出发,督办的问题要以事实为依据,要把问题考虑得更周到、更细致,更富操作性,切忌形式主义,走过场;报告落实情况要客观全面,对相关信息进行必要的筛选、甄别和整理,不夸大,不缩小,既要报喜,更要报忧。要吃透“上情”和“下情”,及时准确对中央、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工作要求进行分析研究,对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进行深入解读,深刻领会省、市纪委监委工作思路和领导决策意图,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作风建设、持续高压惩治腐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推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深化巡察和派驻监督、加大廉政宣传教育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和机关日常管理等方面拿出切实可行的督办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客观依据,使领导的决策既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一致,又不脱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推进督办工作健康发展。

二是当好“缓冲器、加速器”。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办公室综合协调、各部室组织实施的督办工作体系,办公室牵头抓好总协调、承办部室主动承担责任,形成左右联合、上下联动的督办工作格局。对部署的中心工作和牵动全局的重点工作和领导交办、批示或重要会议确定的督办内容,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由面面俱到向重点突破转变,并按规定时限反馈落实情况。对于比较复杂、牵涉面广、工作量大,规定时限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并说明原因,不压、不拖、不误,做到件件有着落,实现督办工作期到事成。

三是当好“千里眼、顺风耳”。要坚持“督”、“研”结合,主动深入一线,围绕大局反映情况、报送信息,不断拓宽督办视野。督导调研要突出针对性,紧密围绕中心工作、确定督办重点任务,破解纪检监察工作难题,开拓新思路,提出新对策。要突出广泛性,督促做好调查研究工作,领导班子成员领题调研、部室负责人牵头参与,做到日常专题调研与重点工作督促检查相结合。要突出实效性和指导性,第一时间把各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贯彻落实决策部署的意见建议、基层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收集上来,归纳综合,形成有内容、有价值、有份量的督导调研成果,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是打好“持久战、效率战”。要逐步建立健全督办工作机制,重点工作流程、督促办理、反馈通报、整改落实、考核奖惩等方面研究制定办法措施,以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制度落实、标准落实、奖惩落实。要定期通报,传递压力,推动督办工作落实,让自觉落实成为督办工作的新常态。同时,要强化回头看,对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督办,坚持反复督、督反复,督办反馈相结合,看思想认识是否真正到位,看整改措施是否真正落实,看问题是否整改、整改效果是否达到督办要求。要认真总结工作停滞不前的原因,及时制定改进措施,一督到底,使督办贯穿决策部署落实的全过程,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

总之,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增强主动性,是做好督办工作的前提;加强沟通、畅通渠道,发挥协调性,是做好督办工作的基础;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增强科学性是做好督办工作的动力。纪检监察督办工作必须形成班子主抓、办公室牵头、相关部室配合的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助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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