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时代的货币自由化:发展前景与货币政策含义

一、 目前 并不存在私人 电子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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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垄断发行的 现代 货币制度,不以任何商品(金属)作为货币本位,因此,与商品本位制度相比,是一种“没有本位货币本位制度。由其垄断发行货币符号——中央银行基础货币,充当本位货币,是 经济 生活中法定的最终清算支付手段。在中央银行垄断发行制度框架内,实际经济生活中发挥货币职能的并不主要是基础货币,而是银行存款货币、信用卡甚至电子货币,但是,其他任何形式的货币发行”必然要受到基础货币的“统治”。私人电子货币是一种完全独立于中央银行的电子化货币手段,其特征并不在于由谁来发行,而是要看它是否在中央银行货币本位制度之外出现并流通。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IT技术在支付领域的运用,大型公共运输公司、通讯服务公司、互助基金,甚至 Pay—Pal、PepperCoin等基于 网络 的新兴“支付公司”都纷纷提供小额零售支付产品。而银行间的私人清算机构CHIPs(Clearing House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也宣布从2001年开始,实施所谓的实时最终清算安排。然而,非银行机构提供的主要电子支付产品和机制,均以央行基础货币标价,并与之保持平价自由兑换关系。因此,此类电子支付产品不过是中央银行货币本位基础之上的一种延伸性支付安排——代用货币而已,根本还谈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私人电子货币。即使目前日均支付数量高达27万笔、日均支付金额为1.4万亿美元,并且自称实现了最终实时清算的美国银行间私人清算系统CHIPs,也并未创造出一种独立于央行货币的清算支付手段——私人电子货币。 作文 /zuowen/。

现存电子货币的代用币性质表明,其发行数量必然要服从前述的货币发行 规律 制约,接受中央银行基础货币的“统治”。 论文代写

二、e 时代 的货币自由化前景:基于货币制度变迁中的激励 分析 论文网。

私人电子货币的出现并流通,不单纯是一种新货币形式的生成 问题 ,同时更是一种新的货币本位制度兴起的过程。在目前中央银行垄断发行货币制度条件下,是否存在足够的激励促使现有制度向另外一种新的货币本位制度演变呢?下文运用诺斯(1994)制度变迁方式的 理论 对此问题进行分析: 论文代写

(一)推动私人电子货币激励分析一:诱致性制度变迁角度 论文代写

如果私人电子货币的出现并流通是一种诱致性的制度变迁,那么源自于需求方的激励不足,则构成了其不可逾越的重大障碍。从需求方来看,使用电子货币的好处主要在于,获得更加快捷、方便、安全、节约甚至 时尚 的交易手段。正是因为共同利益基础之上的供求双方互动,近一、二十年来,电子支付产品和机制已经获得了极大的 发展 。但是,私人电子货币作为在现有货币支付体系外出现并流通的货币手段,人们使用它的激励却很弱,这反过来“打击”了供给方提供私人电子货币的积极性。一个基本原因是,在现有的货币支付体系条件下,若人们使用另外一种完全不同货币本位基础上的私人电子货币时,同一商品和服务会有多种不同的标价,而货币手段之间(私人电子货币之间,或私人电子货币与现有货币之间)由于蕴含的风险和流动性等因素差异,使其既不能按平价兑换,且兑换比率也处于不断的变化当中。因此,一个完全独立于现行货币体系的私人电子货币的出现,无疑加大了交易者获取价格信息的成本。在不发生恶性通货膨胀的条件下,这种“额外”的信息成本足以阻止经济 社会 使用私人电子货币的冲动。纵观人类的货币史,单一货币最终能够胜出,就是因为它降低了经济交易中的信息成本。 历史 上的金银两本位向单一金本位演变、银行券的发行最终由分散走向集中,均说明了这点。根据StefanW Sehmitz(2005)等人提供的思路,不利于私人电子货币使用的原因还有间:①在现行主导性(Dominant)的央行货币流通条件下,加入私人电子货币因素之后的价格水平形成机制分析表明,作为备选性的私人电子货币并不会受青睐,因为用私人电子货币所进行的交易,相对于主导性的货币而言,意味着更高的价格和更大的买卖差价。②网络效应对使用私人电子货币存在负向激励。任何一种支付手段的使用都需要一个支持性的网络系统,这类似于信用卡的情况。私人电子货币因为是在现有货币支付体系之外生成,其网络系统必然很小。这如同一种信用卡,如果没有广泛的特约商户、代理银行支持的话,人们使用这种信用卡的积极性就很低。反过来,人们如果因此而不愿加入这个小型系统,那么这个新生的小型支付系统,就完全有可能被锁定在一种自我强化的无法发展状态之中。③沉没成本(Sunkcost)对使用私人电子货币“设置”了较高的门槛。加入新出现的电子支付系统时,个体需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投资,包括软件、获取必要的新技术能力,以及购买初始电子货币余额等方面的“投资”。

作文 /zuowen/。

(二)推动私人电子货币激励分析二:强制性制度变迁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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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本位制度属于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因此,即使已经发生了诱制性的制度变迁现象,货币制度变迁过程的最终完成,还需要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来推动。那么,在推动私人电子货币制度进程中,政府实施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激励又从何而来呢?从理论分析看,政府推动币制改革的激励主要源于:建立一个更为稳定和铸币税最大化的货币制度安排。下面从这两个方面展开分析。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1.从稳定性方面的分析。现行的中央银行纸币制度有其内在的稳定性特征:首先,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条件下的“最后贷款人制度”、存款保险制度和审慎性的银行监管制度,形成了一种有效的“银行——货币”体系的稳定机制。其次,近20多年来,货币政策在控制通货膨胀方面显示出了突出的有效性。上个世纪80年代之后,随着货币政策单一稳定目标的确立、中央银行相对独立性理论和实践的发展,纸币制度条件下的币值不稳——即通货膨胀问题,已经得到了基本解决。如近20年来,世界主要发达经济体的通货膨胀动态呈现出了非常明显的趋弱特征。美国的消费物价指数(CPI)在过去的20年间,其涨幅与上个世纪60、70年代比,已明显的大幅收窄,在1994—2004的10年间,涨幅仅为24.1%,而日本的CPI动态在过去的30年间,则表现出更为突出的趋弱特征,刚刚过去的10年中,指数几乎维持不变。对拥有12个成员国的欧元区而言,反映其总体物价态势的调和消费物价指数 (HICP)在过去的10年间仅上涨了21.6%。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而未来私人电子货币流通条件下的稳定机制会如何呢?(1)如果发行机构是银行,当私人电子货币相应地采取“电子支票存款”的形式,该银行发行电子货币,以其投资所形成的流动性 金融 资产(可随时交易的票据、债券、股票等)作为货币本位资产。由于发行银行除了持有流动性强的证券资产外,还有大量交易性差的贷款资产,显然,该银行的货币发行实行部分准备金制度。在没有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制度的条件下,金融市场特有的不稳定性及其不稳定预期,会使发行银行经常面临强大的挤兑冲击,处在破产的危险当中。进一步地,当此类“电子支票存款”变成一种非兑现的纸币式私人电子货币时,币值的稳定是不可能实现的。在Costa.CDe.Grauwe(2001)提出的类似模型中,价格水平不仅是不确定的,而且是无限的。(2)如果发行机构是开放式基金,那么电子货币则表现为随时可转让或赎回的电子化“基金份额”,该基金发行电子货币以其全部的证券投资组合为货币本位。在这种情况下,基金机构除了要受到类似于前述银行所面临的“挤兑”压力外,由于基金份额的价值随时跟着金融市场行情的变动而变动,其“币值” 自然 难以稳定,因此,基金份额型电子货币的普遍接受性就成为问题。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在 Palley(2002)的模型中,更具稳定性的央行基础货币没有被这类电子货币完全取代。

当然,如果上述的电子货币发行机构——银行或者基金机构,仅以国库券等低风险资产作为货币本位资产的话,情况会如何呢?一方面,类似于Wallace (1983)所谓的“发行均衡”就可能会存在,恶性通货膨胀在所难免,币值稳定无从谈起;另一方面,Charles Freedman(2000)所担心的国库券可获得性困难,会使货币发行经常难以扩大,通货紧缩倾向则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了。 代写论文。

总之,私人电子货币支付体系,从本质上是反政府控制的自由“货币一银行”体系。如果没有了中央银行建立在垄断发行基础上的调控干预,货币银行系统能否在自由竞争的制度环境下实现稳定,则是一个充满着极大不确定性的未知数。即使历史上存在过White(1984)所推崇的苏格兰自由银行制度能够稳定的成功案例,但其普遍适用性值得怀疑,而且,支撑其运行的金银货币本位制度也难以再现。2.从铸币税方面的分析。纸币制度条件下的中央银行铸币税源于其无息或低息负债与有息资产之间的“利差”,包括两个方面:无息通货负债与之所形成的有息资产之间的利差;无息或低息存款准备负债与其相应的较高利息资产之间的利差。其中,主要的部分是由发钞引起的铸币税部分。John Hawkins(2003)估算了一部分新兴市场国家和发达国家由通货负债所带来铸币税情况(见表1)。 代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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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过去的20年来,随着通货相对数量的减少,各国的通货铸币税占GDP的比例已大幅度下降,但1999—2001年间依然 保持在大于或等于0.1%以上的水平,如果进一步考虑到由存款准备引起的那一部分铸币税,以及中央银行在垄断发行基础上延伸出来的其他一些服务收入,更加广义的“铸币税”收入依然还是可观的。而私人自由电子货币制度可能意味着全部铸币税收入的损失。 毕业论文。

综上所述,在诺斯制度变迁的框架内,无论是从民间还是政府方面而言,均没有推动私人电子货币发展的足够激励,因此,私人电子货币所承载的货币自由化呈现的将是一个暗淡的前景。在现有货币制度条件下,缺乏激励本身说明了现有货币制度处于一种“均衡状态”。作者认为,在技术提供了可能性的条件下,私人机构虽然进入到了电子清算支付领域,其提供的产品甚至已经大规模地取代了传统的央行货币,但是,这并没有带来货币本位制度的任何改变。事实上,在电子支付技术的强大冲击下,各利益相关者已经在现有货币支付体系的框架内实现了新的利益均衡:私人机构进入到了电子货币发行领域,并获取了与之相关的收益;消费者通过使用电子支付产品,增加了“消费者剩余”;政府允许甚至鼓励私人机构参与提供电子支付机制,提高了本国货币支付体系的总体效率。因此,电子支付技术进步所带来的制度外潜在收益,事实已经被“内化”成了现有货币制度——央行垄断发行制度内的收益。 论文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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