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两委”工作协调机制的调查与思考

摘 要:农村两委关系是否协调一致,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的发展。本文从S县的具体实践出发,分析当前农村两委关系现状及班子建设所面临多问题并展开思考,提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两委工作机制、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村级党组织;村委会;民主政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近年来,浙江省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展迅猛,健全和完善农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统一协调工作机制,已成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所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就此以浙江省s县为例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当前农村两委关系的现状分析。

从s县开展农村两委工作协调机制的实践过程和情况调查表来看,近年来村“两委关系总体是好的,但也有少部分村“两委关系较差。

(一)据调查统计,该县401个行政村中,“两委关系比较协调和基本协调的分别为263个村和103个村,占91.3%;农村党支部协调两委关系中起核心作用明显的有211个村,占52.6%;在上次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中,通过班子调整,“两委关系由不协调转为比较协调的有53个村,占13.2%。

1.村干部素质较高。村“两委”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主动完成乡镇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党支部能较好地发挥领导核心的作用,村委员能充分发挥自治功能;书记、主任平时有事做到经常沟通、互相商量,相互支持,有较强的团结共事协作精神。

2.村制度健全完善。“两委”班子能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出一整套制度并严格依章办事,尤其是对村务、财务等敏感行为和重大事项做到及时公开、透明。

3.村经济收入稳定。村集体经济有基础,有发展,有实力,村干部能主动听取广大村民的意见,因地制宜提出本村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帮助解决村民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以及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带领群众走共同致富之路。

(二)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农村两委关系还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其中:“两委关系协调的还有35个村,占8.7%;因换届选举,由比较协调转为不协调的有23个村,占5.7%;农村党支部协调两委关系中核心作用不明显的有51个村,占12.7%;作用不大的,有139个村,占34.7%。

1.“两委”相争型。工作中书记、主任不合作,班子内部不团结,两班人马不维护班子的整体利益,不支持另一方的工作,或双方凭家族、宗派势力处理村务,严重的各自为阵,互相扯皮,互相拆台,互不相让,故意制造事端,造成工作难以开展,影响广大村民的利益。

2.党支部独揽型。村党支部把党的领导绝对化,按“老规矩办事”,村委会形同虚没,个别村还出现村委会公章由党支部保管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村民自治管理。

3.村委会执政型。村委会村民自治与党的领导隔离开来,以村民自治为借口,试图摆脱、架空、排斥党支部的领导,个别村民主任甚至把村民给的权力作为家族、宗派势力谋取利益的工具。

上述三种类型中,大多数是“两委”相争型,约占60—70%,而支部独揽型和村委执政型所占比例较小。调查表明,在农村两委”中,党支部强、村委会弱的有169个村,占42.2%;村委会强、党支部弱的有76个村,占19%;书记、主任一肩挑(兼职)的有37个村,占9.2%;党支部书记或村民主任长期外出的占8.7%;“两委”主要干部强弱情况基本持平的约占20.9%。

二、开展农村两委工作协调机制的实践思考

s县地处浙西南,面积1406平方公里,全县辖5个镇15个乡401个行政村,总人口24万,农村党员6300多人。近年来,该县以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目标,以落实四大工作协调机制为载体,积极开展农村两委协调机制的探索、完善与创新。

(一)四大工作协调机制为成效明显。

1.落实联创共建机制。以创建新“五个好”村党支部为目标,以“三级联创”为抓手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县乡领导干部联系村制度,加强对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村庄的具体指导,对影响“两委关系的问题,做到“关口前移”、主动介入,消除不良影响。实践证明,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是把农村党的建设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起来的一种有效形式,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推进、常抓不懈的一个有效机制

2.落实选人育人机制。明确村“两委”干部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引导村民选好人、选能人、选贤人,积极引导候选人双向进入、交叉兼职,尽量减少“两委”职数,降低运行和“磨合”成本。加大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各村建立3人以上的后备干部人才库,加强培训力度,提高村主要干部的基本素质。

3.落实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村“两委”会议议事规则、发展党员操作程序、村务运行基本程序、村财务管理和村务公开制度,规范村务行为。把执行制度作为协调农村两委关系的一项重要手段来抓,尽量避免人为因素而造成“两委关系的不合。

4.落实激励监督机制。制定村“两委”干部创业承诺制和村“两委”干部岗位责任考核制,将村“两委”干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把考核结果与评先激励措施相挂钩。

(二)存在问题。

1.农村两委”干部思想认识上存在的不少误区与农村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一是部分村党支部书记有“支部要发挥领导作用就是对村里的一切事情都要说了算”的错误思想。二是部分村民主任有“村委会是全体村民中选举出来的,是多数人的意志,理应代表村民管理一切,开展各项工作,村党支部无权过问”的错误思想。三是部分村委会成员有“村委会比村党支部的权力大,党支部得听村委会的”的错误思想。四是部分村民有“村主任上台后说了不算,就不叫村民自治”的错误思想。

由于“两委”干部思想认识上存在着上述误区,在相互关系的处理上就出现了两个极端:有的村党支部没有发挥好村委会的作用,借口党的“绝对领导”,包揽一切行政事务,把村委会撇在一边,财务支出由书记一个人签,有些开支村主任根本不知道,人为地加剧了村“两委”之间、支部书记与村民主任之间的矛盾。有的村委会则对党支部决定的事情(或做出的决定)顶着不办,與支部书记争职务高低,比权力大小,“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

2.农村两委”干部整体素质相对不高与农村干部新时期所担负的新任务不相适应。一是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不高,法制观念淡薄,工作随意性大,廉洁自律意识较差,损公肥私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工作能力不高,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损坏了“两委”在群众中的威信。三是宗族派性干扰,依靠宗族势力来维持局面,想问题、办事情,不是出于公心,而是因人论事,拉宗结派,搞小团体利益,充当“代言人”。

3.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与农村的社会稳定、精神文明和广大农民强烈的致富愿望不相适应。调查中可以看出,一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党支部的战斗力不强,集体经济薄弱,缺少凝聚力和向心力。造成封建迷信思想抬头蔓延趋势,嫖娼、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非法宗教活动有所扩张。

4.农村青年外流,党员队伍老化,思想教育“断层”,基层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力度不够,对村民自治的意义理解不深不透。老党员素质普遍低下,普通党员思想教育方面存在偏差,年轻党员冒不出来。

三、完善农村两委工作协调机制的对策建议。

要解决好上述问题,必须从农村实际出发,找准问题症结,抓本治源,切实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切实提高农村党支部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农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1.突出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坚持党支部村级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村级班子成员必须维护党支部书记在村级班子中的“班长”地位。浙江省规定:“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要自觉置于党支部领导之下”。这就进一步明确理顺了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关系

2.加强农村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支部书记是农村的主心骨和掌舵人。要继续实行“三推一选”的方式来产生党支部班子,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号召力。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适时吸收有发展前途的青年入党,解决“后继无人”的被动局面。

3.把党支部的领导和发挥村委会及其他组织的作用有机结合起来。村党支部村委会作为农村基层组织,承担着共同的任务、共同的目标,只是分工不同而已。双方必须摆正位置,理清关系,共同致力于农村的发展。

(二)要建立科学、高效、统一、协调的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努力为农村两委”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

1.要改善环境,合理分权,实行责权定位,建立健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一是乡镇党委、政府要自觉转换“角色”,做到多领导、不包揽,多指导、不指令,多分忧、不伸手,多解难、不责难,正确处理好与村“两委”的关系,理解支持“两委工作。在处理好乡、村关系的同时,应研究对选举中出现的宗族、派性力量及活动加以限制,开展大力整治农村社会环境,消除不良风气对“两委关系的影响。二是村党支部要尽快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农村基层党组织要领导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由过去的行政管理方法转变为利用法律、制度监督,遏制个别村委会干部的不良习气。三是村党支部书记要改进领导方式。党的领导主要应是在方向性、政策性、全局性、重要性问题上实现自己更高层次的领导,把事务性、职能性、技术性的经济、社会、民间的事务管理,交给农村群众自治组织。

2.要理顺“两委”之间的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工作机制和用人机制。一是建立“两委”联席会议制度这种比较有效的决策形式。二是要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包括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度、例会制度等工作机制。三是村级管理要走制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路子,努力做到村里各项事务的管理都有章可循。四是理顺用人机制

3.要强化村级干部培训力度,规范村务运行基本程序,实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加大对现有村级干部的培训力度,着力提高书记、主任和新进班子成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要规范村务运行基本程序,对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地点和档案进行规范,便于上级了解情况,迎接群众查阅、监督和质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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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占张明等.浙江省县域改革实践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6.

[3]叶星亮.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之我见[M].浙西南山区研究,2003,第2期.

[4]中办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5]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村级工作基本制度汇编.

[6]数据来源:中共s县委组织部,s县统计局.《s县建立完善农村两委工作协调机制的实践与思考》,《s县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工作资料汇编》,《s县农村两委”有关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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