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信仰与制度化宗教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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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以临沧世居民族民间信仰制度化宗教的关系为个案,对制度化宗教民间信仰关系进行审视,从而得出:多元共存、互融共生与和谐发展是当前民间信仰制度化宗教的基本关系。

关键词:临沧;世居民族;民间信仰;制度化宗教;多元并存;互融共生。

中图分类号:G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2—0089—03。

周燮藩先生说:“不了解中国宗教,就不可能真正了解中国的社会、政治、文化和历史。”[1]的确,中国的宗教和中国的信众呈现出来的宗教文化与世界很多民族差别较大。在中国,民间信众对宗教信仰有着强烈的“唯灵是信”的色彩,这使得民间信众对宗教信仰并不像宗教僧侣一样虔诚专业,也使得制度化宗教民间信仰并非泾渭分明而是互融共生的。笔者以临沧世居民族民间信仰制度化宗教的情况为考察对象,进一步展现中国民间信众的这种独特的信仰文化,以及探讨由这种信仰文化体现出的民间信众的深层文化心理和价值取向。

一、多元并存:同一民族宗教信仰多元化。

临沧是一个多民族聚居,民族风情浓郁,民族文化资源富集的地方,在边地文化民族文化的撞击、交流、融合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彝族、佤族、傣族、拉祜族、布朗族、德昂族、景颇族、傈僳族、白族、苗族、回族11个世居民族,11个世居民族民间信仰从古至今都十分活跃。临沧世居民族民间信仰活动的主要类型有: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图腾崇拜、占卜、叫魂和禁忌。临沧世居民族信仰传承已久的民间信仰,还信仰制度化宗教,如基督教、南传上座佛教、汉传佛教、道教、伊斯兰教等,临沧世居民族宗教信仰情况如下表。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临沧世居民族同一民族宗教信仰多元化,最多的同一民族信仰四种宗教,最少的也是同时信仰两种异质宗教,其中最大的特点就是制度化宗教与各民族民间信仰共存。

二、互融共生:多重信仰活动在同一事项中呈现。

临沧世居民族宗教信仰不仅多元,而且多元的信仰能和谐地共存于该民众的生活之中,这集中表现在各种制度化宗教民间信仰活动能在同场域、同活动中共生,并日渐成为各民族独具特色的民俗文化之一。

“佛巫共举”是生活在耿马勐简大寨的佤族宗教信仰的最大特色。在他们一年一度盛大的堆沙节(又称泼水节)中,他们将从事“送沙”“拿沙”“捂沙(即洗佛滴水)”和“堆沙”等活动,在这些活动中,他们一方面将其万物有灵的观念,即对沙、水、树的崇拜用节日的形式固定下来,一代又一代对这些河流、山水、树木进行祭祀,同时又利用南传上座佛教的制度性将这些信仰活动制度化,使其更具有神圣的权威。从而使整个节日成为南传上座佛教宗教仪式——赕佛、洗佛、滴水等与民间信仰的祭祀、祈福等活动相互交融。另一方面,在整个节日的活动中,南传上座佛教的神职人员(佛爷与和尚)和民间信仰的祭祀人员(“来不来”)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分工,所有的活动都由两者共同完成,如:共同制作祭品“花”,共同进行祭祀仪式、共同念祭词等[2]。在他们一生中最重要的婚礼仪式——“割尾巴”①中,他们不仅要在家中祭祀祖先,还要上山祭献青树,更要到缅寺“滴水献佛”,民间信仰中的祖先崇拜、神林崇拜与南传上座佛教宗教活动在这个婚礼中有机融合在一起[3]。

居住在沧源永和社区的佤族虽然绝大多数都信仰基督教,但信教的百姓同样从事祭祀祖先、叫魂等民间信仰活动,两种宗教活动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常常同时存在。如:永和佤族在结婚当天,新郎、新娘要扛一棵芭蕉和一棵甘蔗,用一块白布包上茶叶和米到教堂。芭蕉和甘蔗象征着他们婚后多子多福,生活甜蜜。白布包上茶叶和米意为避邪,并预示着以后生活顺顺利利。到了教堂后,由教堂长老主持结婚仪式,为夫妇念经。整个婚礼仪式既有传统的婚姻禁忌、自然崇拜也有耶稣基督的见证,两种异质信仰的互融与共生,形成了永和佤族独具特色的“耶稣见证的爱情、中西合璧的婚礼”[4]。

生活在临沧的傣族,全民信仰南传上座佛教,但传统的民间信仰活动大多保留至今。民间信仰南传上座佛教信仰混杂融合在一起,成为当地傣族信仰文化的一大特点。如:生活在双江勐勐镇公很组的傣族,每年傣历四五月都要举行隆重的祭“寨心”仪式,通过举行“送盒”仪式、“召西”仪式、念大经仪式、“叫魂”仪式、送颂经亭仪式来达到祈福、消灾的目的[5]。整个“祭寨心”活动中,民间信仰的主持者安奘和佛爷是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和主持人,整个活动,既有民间信仰的各种祭祀活动和“叫魂”活动,又有南传上座佛教的念大经活动,两种异质宗教活动在这个“祭寨心”仪式中紧密地融合在了一起。

居住在镇康县的德昂族,为了防止一种叫“格南木巴流”鬼进入村寨,他们在村寨出入路口都设有“关艾”(即鬼门),每年都举行一次驱鬼(也叫“追鬼”)活动活动一般在泼水节期间举行。举行活动的当日,村民聚集在寨子里的榕树下,一面堆沙,一面听佛爷、和尚念经,边听经边用一块布擦拭脸及全身,算是除霉运。选出一名男子,用木炭将脸涂黑逐家逐户去追“格南巴流”鬼。“追鬼”者一手持火把或长把的尖刀,一手抛撒堆沙时聚集的沙子,每追到一户,该户人家也可一起追,“追鬼”的人会越来越多,各家各户追完后,再将“鬼”追出寨门。接着由佛爷念驱鬼经,然后封门,以抵御“格南巴流”鬼进入。在德昂族的这个民间信仰性质的“追鬼”活动中,南传上座佛教的佛爷成了活动的主持者和主要人物,传统的鬼神信仰南传上座佛教的诵经活动有机融合。

拉祜族传统民间信仰是万物有灵观念和厄莎信仰,但随着佛教和基督教的传入,传统的民间信仰佛教、基督教开始融合。在他们的观念中基督、厄莎和佛都是一回事。在他们一年一度最隆重的拉祜年中,大年三十举行基督教的礼拜活动,大年初一则举行传统的孝敬父母和祭祖的仪式[6]。在这个传统的节日中,民间信仰中的祖先崇拜和基督教的礼拜活动有机融合。

孟定镇贺稳寨的景颇族1948年起开始信仰基督教,但在他们的家庭中,有人信仰基督教,有人则信鬼。信基督的成员也未必都去参加礼拜,信基督的人也会参加祭鬼活动,有人生病时他们会既求耶稣又求神祭鬼。

三、“和合共生”与“唯灵是信”:民间信仰制度化宗教多元共生的基础。

临沧世居民族民间信仰制度化宗教多元共生的原因是什么?笔者认为,一是受中国传统和合文化影响,二是和信仰的功利性和神灵功能的多样性,即“唯灵是信”观念紧密相关。

中国传统的“和合”文化包含了十分丰富的内容。“和合”之“和”,主要指和谐、和平、祥和,“合”指结合、融合、合作。其所强调的“和而不同”的观点,是在承认不同事物之矛盾、差异的前提下,把彼此不同的事物统一于一个相互依存的“和合体”中,并在不同事物“和合”的过程中,取长补短,使之达到最佳组合,由此促进新事物的产生,推动事物的发展。受和合文化的影响,我国古代的各种思想文化,在保持自己特色的同时,相互吸收与融合,从而形成了多元共存、和睦共处、相互借鉴与共同发展的格局,并由此推动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也正是由于“和合”精神的影响,历代统治者在对待宗教问题上,基本上都能采取一种宽容理性的态度,由此形成了政教和谐、教教和谐以及宗教与社会和谐的良好关系,这种宽松的政策环境为中国多元化的宗教信仰提供了空间[7]。

美国著名汉学家韩森曾将中国民众宗教信仰的特征概括为“唯灵是信”,认为神■是否灵验是他们选择的根本出发点[8]。从这个角度来说,百姓信仰某种超自然力量主要不是出于精神或灵魂的解脱,也不是为了解决人生的终极关怀,而是出于实用功利性的现实利益诉求,希冀通过祈求神灵的保佑,来达到祈福禳灾的目的,“有灵必求”和“有应必酬”是民间信仰的普遍心态[9]。临沧世居民族对神的选择就是以实用、灵验为标准,有用则近,无用则疏;有灵则祭,不灵则弃。在他们的眼里,所有的神都是“神”,在他们看来,只要“敬神”“拜神”和“事神”,就能得到神的保佑,至于它到底属于哪一宗教的神在他们的心中并不重要。另一方面,尽管各神神通广大,但不同神灵仍然存在功能上的分工。如永德俐■人的祖先只能保佑家人平安与顺利;要想庄稼生长茂盛、收成好,必须祭地公地母和田公田母;家中牲畜丢失要祭山神;为防止房屋失火,要祭火鬼等。因此,为了获得各方面的保护,就必须将各种神仙都纳入自己的信仰体系,以使“各路神仙,为我所用”。民众出于实用产生信仰,又靠实用的结果来维系信仰,他们对神的选择是以有用、灵验为标准的,将各路神灵都纳入自己的信仰体系,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趋吉避祸。而神灵功能的多样性,又使得民众需要选择信仰和祭拜多种神灵方能实现。正是居于信仰的功利性和神灵功能的多样性,临沧世居民族才能将制度化宗教与各种民间信仰相生相融。

四、和谐发展:制度化宗教民间信仰共生前景。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人世中(总)有一片广大的领域,非科学所能用武之地。它不能消除疾病和腐朽,它不能抵抗死亡,也不能有效地增加人和环境之间的和谐,它更不能确立人与人之间的良好关系。这个领域永久是在科学支配之外,它是属于宗教的范围……”[10]正是现实生活中各种困境的存在,为制度化宗教民间信仰提供了长期生存的社会空间,也使两者的互融成为一种必然的社会现象。因此,民间信仰制度化宗教不可能在短时期内趋于消亡,更不会出现民间信仰已完全消失而制度化宗教却一枝独秀的情况。在其本质内核相通互融的基础上,二者将长期共存下去。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仍对制度化宗教民间信仰二者抱以截然相反的态度,而看不到中国民间信仰历史发展的久远性和文化底蕴的深厚性,那么这种主观偏见,对于中国社会民众的日常信仰生活以及乡土社会和谐文化的构建,都将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到当前中国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所以,我们在制定民间信仰政策时,既要尊重其作为民间信仰所应享有的宪法权利,努力保持和运用其宗教性中蕴涵的“神圣性”及“文化正统意识”[11],从中国文化软实力战略的高度考虑将其正式纳入各级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范围,也要充分照顾其特殊属性,因俗施事,因地制宜,将民间信仰留在“民间”,以便更好地调动民间信仰文化融合功能,使之更有效地参与“宗教文化生态系统”的建设。

参考文献:

[1]周燮藩,牟钟鉴.中国宗教纵览[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92:1.

[2]周家瑜.宗教对话视野下制度化宗教民间信仰的并存与互融:以云南省勐简大寨黄衣佤族宗教信仰情况为例[J].民族论坛,2011(3):43—45.

[3]周家瑜.留存的佤族婚恋传统—勐简大寨佤族婚恋习俗研究[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13:93—107.

[4]周家瑜.沧源永和佤族婚俗及其社会文化功能分析[J].鸡西大学学报,2012(11):149—150.

[5]李霞.傣族社会祭“寨心”研究——以双江县勐勐镇公很组为个案[D].昆明:云南大学,2006.

[6]苏翠薇.拉祜族基督教与和谐社会[R]//云南宗教情势报告.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

[7]杜仕菊.和合文化与我国的宗教政策[J].中国宗教,2008(Z1):116—119.

[8][美]韩森.变迁之神—南宋时期的民间信仰[M].包伟民,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27—44.

[9]林国平.关于民们信仰研究的几个问题[J].民俗研究,2007(1):5—15.

[10]马凌诺夫斯基.文化论[M].费孝通,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53.

[11]高丙中.民间文化与公民社会[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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