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集团企业日常行为规范

检验检疫集团公司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办公,严肃办公纪律,提升办公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管理范围:集团部门(分支机构)员工

第二章 办公行为语言规范。

第三条 在集团办公系统运行过程中,信息接受、传递和反馈要准确、及时、连续和完整。

第四条 尊重同事,团结协作,礼貌礼让。在办公区内讲话声音适度,语言文明,语气温和。

第五条 尊敬领导,服从指挥。回答领导提问面带微笑,语言简练得体。省局副局级以上领导进入办公区时,全体起立欢迎。

第六条 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办公区,离开时应告知部门领导或同事去向。外出须请假并登记、刷卡。

第七条 保持办公区办公设备、设施、用品的整洁;爱护和节约使用办公设备、设施、用品;办公物品的摆放有条理,办公桌面不得摆放其它物品。

第八条 文件资料放在文件柜或办公桌内,妥善保管,保证办公桌面无泄密。

第九条 严格在集团授予的电脑使用权限范围内使用电脑,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向外来人员提供使用集团电脑和文件资料。严禁在上班时间打游戏、聊天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条 以集团名义发出的公文、信函、电子邮件等,须经总经理批准;以部门名义发出的信函、电子邮件等,须经该部门领导审核并报集团办公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 接电话应及时,电话铃响不得超过三声,接通电话时应先说“你好,辽检集团 xx部”。因私事接打电话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

第十二条 电话接通时,细心聆听,礼貌应答;回话语气热情、温和,语言简练、得体不得用“不”,“不知道”,“不管”,“不明白”,“不懂”等言辞。遇对方批评或误会时,不争辩,以谦虚和冷静理性的态度、语言待之,并及时上报部门集团领导。接听电话不得先于对方挂断电话。

第十三条 尊重客户客人,对待客户客人热情礼貌,服务周到,不得议论客户客人不得客户客人面前议论集团内部事务。

第十四条 接待洽谈业务的客户须在集团接待室或会议室进行。接待语言:“您好”、“请稍侯”、“我通报一下”等。

第十五条 未经领导同意,不得进入集团领导办公室、档案室、财务室、统计室和会议室。

第十六条 禁止在办公区内奔跑(紧急情况除外),上、下楼梯靠右侧;在通道、走廊里遇到领导客人要礼让,不能抢行。

第十七条 从座位上起立时,动作要轻;离位时,将椅子轻轻推回原位,以保持办公区的安静和整洁。

第十八条 严禁利用集团设备干私活。

第三章 仪容仪表规范。

第十九条 员工的仪容仪表要大方、得体、整洁。

第二十条 男员工着工作服或职业服装,不得穿拖鞋、短裤;参加企业重要活动应佩戴领带,穿皮鞋。

第二十一条 女员工着工作服或职业服装,不得穿吊带衣裙、超短裙、低胸衫、露背衣裙等。

第二十二条 工作时间必须佩带胸卡,胸卡须戴于胸前衣服第三、四钮扣之间。

第二十三条 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头发梳理整齐。男员工不得留披肩发,长胡须和长指甲;提倡女员工上班化淡妆,佩戴饰物应得体、大方。

第二十四条 工作时间不准吃零食,不得办公室化妆。

第四章 办公卫生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卫生管理的范围为集团办公室、会议室、机房、宿舍、水房、厕所、澡堂、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

第二十六条 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框)上无浮尘;地面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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