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物业保安部宿舍管理规定

步行街物业保安宿舍管理规定。

1由各领班具体负责各班宿舍管理秩序,以准军事化管理为标准,领班每星期对本班内务卫生做好督促检查,不定期抽查。

2本宿舍只为队员提供,任何队员允许私自带外人进入,更不允许私自带亲友留宿。如有特殊情况,需先经部门主任批准,妥善安排。

3宿舍内须保持寂静,严禁大声喧哗、吵闹等影响他人休息。如被领导发现或在投诉中调查属实的班或个人违反此条,给予书面警告。

4晚上22:30就寝人员必须关灯就寝,停止一切活动。不允许借故睡不着聊天、大声讲话。

5每位队员洁身自爱,不得随便动用他人生活物品,不得随意进入当班人员宿舍乱拿、乱翻,发现一次,贴出书面批评,并给予警告一次。

6严禁私自动用他人贵重物品与钱财,禁止在宿舍内发生酗酒、赌博、看不健康书籍、影碟等不良现象。违者给予通报批评。

7宿舍严禁接电源,因乱接电源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

8宿舍内物品统一摆放,床上禁止堆放物品,床下不允许乱放杂物。

9保持宿舍内清洁卫生,严禁乱丢烟头、纸屑、果皮、随地吐痰,垃圾放入桶内,违者可罚其打扫卫生。

10保持舍内空气新鲜,严禁舍内抽烟、生火。

11杜绝浪费,禁止长明灯、长流水,离舍前自觉关闭门窗、电灯与风扇。

12公共卫生与楼道区域管理由当日轮值人员负责,各领班做好协调。

13被辞退人员或以往离职人员,办完离职手续后,应立即离开宿舍,不允许留舍。如有此现象,追究领班工作责任。

14严禁宿舍内打骂斗殴。在宿舍管理中,如出现顶撞与不服从领班行为的,一经发现,经调查属实,该队员自动离职处理。

15严禁破坏公物,违者照价赔偿,并给予相应处罚。如属故意破坏,除照价赔偿外,作辞退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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