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制造业技术创新的战略选择

[摘要] 长三角区域制造业技术创新存在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如原创能力不足、企业间竞争有余而合作不足、区域技术创新体系中资源整合存在障碍等。

为此,应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立企业技术创新协作网络,完善区域创新体系,以促进长三角制造业的持续发展。

下载论文网   [关键词] 技术创新制造业长三角   [中图分类号] F407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2—736X(2008)11—0067—03      Strategy Choice of the Technology Innovation of Manufacturing in Yangtze River Delta   Cao Yongfeng   (Faculty of Laws and Commerce, Huzhou Teachers College, Huzhou, Zhejiang 313000)      Abstract: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in the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of Yangtze River delta‘s advanced manufacturing, such as insufficient original innovating ability, enterprise‘s excess competition, lacking resources conformity in the regional technology innovation system. Therefore, the enterprise‘s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bility should be strengthened, the enterprise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cooperation network should be established, and the innovation system should be consummated.   Key words: technology innovation; manufacturing; Yangtze River Delta      一、长三角区域制造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问题      据2005年全国及各地区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结果显示,长三角区域中的上海、江苏和浙江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的排序分别排在全国的第二、第五和第七位。

然而,长三角制造业技术创新却存在许多深层次的问题。

(一)长三角区域制造业企业自主创新水平较低,重技术引进而轻消化吸收      资料来源:《浙江统计年鉴》、《江苏统计年鉴》、《上海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2006。

长三角制造业企业技术能力在全国有着相对比较优势,由长三角大中型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就可以体现出来,整个长三角大中型企业科技机构数占全国比重科技经费筹集额和支出额占全国比重都在30%左右(见表—1)。

但从事科技的人员数占全国比重只有22.32%,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的比重只有21.96%,这反映出长三角大中型企业科技活动的科技人员与科技经费的不匹配,高科技人才的缺乏必定制约着企业的自主创新

从第一次全国经济数据普查也显示出长三角制造业企业自主创新的不足,2004年长三角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只有13.5%的企业开展了自主创新活动。

这与长三角制造业企业的规模小有关。

长三角制造业企业数占全国比重低于其资产占全国比重,即长三角企业的平均资产规模小于全国水平,说明长三角制造业企业平均规模偏小。

由于技术研发的高投入和高风险特征,企业规模偏小一般难以单独承担。

由表—1可见,长三角地区企业消化吸收经费与技术引进经费比例在全国处于中下游水平。

由表—2可见,长三角地区历年大中型企业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与技术引进经费支出之比不到10%。

而在20世纪60年代,日本的机械、电子行业消化吸收经费与技术引进经费比例在500%;在新兴市场国家的韩国,其消化吸收经费与技术引进经费比例更是高达1000%。

这意味着长三角地区制造业消化吸收经费偏低。

虽然这种情况表明长三角地区借鉴先进技术的水平高,但也意味着长三角地区制造业注重短期行为,直接引进可以马上受益,不注重长期的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以至于落入“引进-落后-再引进”的恶性循环。

数据来源:《2006江苏统计年鉴》、《2006上海统计年鉴》、浙江统计信息网、《2006中国统计年鉴》。

长三角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投入情况可以从各地区科技统计监测指标中体现出来。

由表—3可见,长三角地区R&D 经费支出与GDP比例相对国内水平排名靠前,但企业 R&D 经费支出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却相对偏低。

较低的企业R&D投入水平已经成为制约地区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

技术开发投入方面看,国外发达国家企业R&D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都在1%以上,许多跨国企业比重达到3%~5%。

长三角地区企业在R&D投入都不高,2005年,上海企业R&D经费支出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才0.81%,江苏和浙江的更低,远远小于发达国家水平。

2000年全社会R&D资源清查资料显示,江苏和上海企业R&D经费投入总量占R&D投入比重都不到60%,远远落后于广东、山东等地区

同期,美国、日本、韩国等企业R&D占比都在70%以上。

这说明长三角大量企业投入上难以支持战略性研发。

相对而言,引进技术风险小,因而长三角企业大多选择技术引进,而忽视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

资料来源:中国科技统计网站,二)企业间竞争有余而合作不足   长三角区域企业之间的资源整合、流动和优化配置相对较弱,尚未起到“抱团发展”的主导作用。

表现在微观层面上,就是企业资本投入仅限于公司所在城市,而区域内资本间的流动却十分有限。

据江浙沪三省企业调查队于2005年的联合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企业的资本投入中,有83.6%是投在企业所在城市,投入长三角其他城市的资本仅占总投资的3.4%,其中,上海企业长三角其他地区投入仅占其总投资的0.7%。

在外建立的生产基地中63.8%局限在企业所在地,建立在长三角地区的仅占17.6%。

区域协调发展方面,长三角各地企业区域内建立生产营销和培训、研发基地数量有限。

被调查企业在外建立仓储基地、人才培养基地和产品研发基地的比例分别是12.8%、10.5%和15.7%,其中建立在长三角的上述基地仅占20%到25%(上海统计局,2006)。

(三)制造业行业发展层次不高,发明创造等原创能力不足   目前的长三角地区制造业,还只是世界制造业转移的中心地区之一,从发展水平看还处在“世界的制造/加工/装配车间”(刘志彪,2006)。

从传统的玩具工业到高新技术的电子信息产业,长三角制造业大多停留在劳动密集型的加工装配环节,科技含量不高,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也基本没有拥有自己的品牌。

由表—3可见,长三角地区技术产业增加值率整体较差,上海排名在全国倒数第一,江苏和浙江也是排名在倒数几位;长三角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化效益两省一市差距较大,浙江的高技术产业化效益几乎只有上海的一半。

长三角地区的高新技术产业产业化水平较高,但其效益却偏低,反映出长三角地区技术产业的粗放型经营方式,依靠资源的投入拉动,还没有上升到依靠技术创新的集约化发展模式。

直接反映创新成果的指标,如万名就业人员发明专利授权量和万名 R&D 活动人员科技论文数来看,长三角地区两省一市的排名存在较大的差别。

相对而言,上海创新效果好于江苏和浙江,2005年上海万名就业人员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在全国第二,万名R&D活动人员科技论文数排名第五。

江苏和浙江基本处在相同地位,特别是万名R&D活动人员科技论文数,两省位次处于下游水平,这些与长三角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是不相称的。

从专利水平来看也可得到同样的结论。

2004年,上海、江苏、浙江发明专利申请量占全部专利的比重,分别是32.9%、18.8%、14.1%,只有上海高于全国23.6%的平均水平,浙江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将近十个百分点;发明专利授权量占全部专利的比重分别是15.9%、9.1%、5.1%,也只有上海略高于全国12.1%的平均水平,浙江还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

相反,在我国的授权专利中,外国人拥有的发明专利所占授权专利的比重超过了75%。

可见,在总量上本国人拥有的专利虽然占有绝对优势,但从拥有的专利类型来看,本国人与外国人拥有的专利在质量上的差距十分明显。

长三角在专利方面的差距终将影响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提升经济增长的技术含量。

从这一点上来看,长三角还不是科技创新型省份,其科技创新能力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匹配。

(四)区域技术创新体系中资源整合存在障碍   长三角地区的知识和创新资源丰富,但由于条块分割、相互封闭、产学研结合度低的行政管理格局始终未能得到根本性解决,在纵向上分为科学院系统、企业系统和高教系统,在横向上分为中央、地方两类,都自成体系、缺乏互动,没有形成相互开放、知识共享、联合攻关的协同网络,未能形成创新合力。

科技发展中,由于强调以GDP为中心,造成了科技开发中的急于求成,重点转向应用技术和竞争技术,对产业核心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的系统化开发不足。

政府在科技投入中直接支持项目的多,对科技基础设施、科技共享平台的投入的不够;对创新过程支持的多,对通过政府采购推广科技产品的工作少。

过于重视行政力量,重视财政资金,如表—1中显示,长三角地区的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都较高。

在发展模式上,主要还是以低要素成本吸引投资,靠投资驱动、要素驱动,如长三角各地竞相采取“以邻为壑”政策吸引外来投资。

二、提升长三角区域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政策建议      (一)强化长三角区域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1.尽量减少无收益的技术漏出,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

为此,应加大知识产权和技术专利保护的力度,对从事R&D的企业主体从产权角度进行激励的制度,以减少搭便车的可能性,使企业创新成本得到足够的补偿。

完善技术交易市场机制,克服信息不对称性和减少机会主义行为,使技术知识产品的定价更为容易、合理,并有效降低技术转移的困难,增加技术创新成果的收益,使企业资源更多地流向创新活动。

2.强化技术转移的溢出效应,提升模仿创新效益。

技术创新往往从单纯模仿到模仿创新,在此过程中不断增加创新的含量,及至最终实现技术的超越,过度到率先创新

其中,模仿创新是学习发达国家先进技术的理想捷径。

因此,政府应出台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鼓励措施,合理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鼓励技术转让。

但是,企业在进行模仿创新时还应注重技术的吸收和再创新,以便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建立和完善长三角区域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协作网络   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基于长三角区域制造业企业的合作不足,未能形成联合技术创新的外部网络,长三角企业应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协作网络系统,充分发挥制造业网络组织的协同创新效应。

1.加快建立长三角企业间的研发创新网络。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来源于企业持久的科技创新能力。

企业创新活动主要依赖其自身的动机、能力以及与其他企业和机构的外部联系。

目前,长三角各类企业之间的研发创新网络发育迟缓,严重制约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要由“政府主导型创新模式”转向“企业主导型创新模式”,从设立高新技术开发区转向构建创新产业网络,大力发展产学研技术联盟。

通过设立“创新基金”和风险投资方式,构建孵化器网络、科技信息网络、科学仪器与试验装备协作服务网络、人才培训网络和融资协作网络,充分发挥网络组织的协同创新效应。

2.重视并促进科研院所与长三角企业之间的合作。

大部分长三角企业由于技术、人才等方面原因,难以单独进行技术开发活动。

而众多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人才、技术等方面存在优势。

长三角企业可以主动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发挥企业、院校和科研院所在市场、人才、技术及资金等方面的各自优势,建立产、学、研合作共享平台,促进联合开发技术创新,从而提高技术创新的速度和效率,使科技成果很快地应用于企业的生产与经营。

(三)完善长三角区域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科技资源整合以及科技平台建设   1.增加财政对科技投入,保证科技投入增速高于GDP增速和财政收入增速。

优化政府资金使用方向,加大作为对原创性科研活动的财力投入,建立促进科技创新的税收激励政策,通过政府采购,做公益型产品和创新产品的优先用户,发挥政府采购的市场导向作用。

2.实现科技平台共享,鼓励科技资源的自由流动。

以充分的市场竞争为基础,以技术研发为导向,依托长三角高校和科研机构的重点学科和科学家,重点培育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分子材料等知识集群。

根据科技发展重点,联合官产学研,建立若干产业促进中心或科技促进中心,各机构以理事会形式参加管理,中心独立运营,从而突破体制壁垒、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

以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为平台,以市场竞争为基础,以重大项目为载体,优化官、产、学、研的资源组合。

通过省市和中央部门的合作推动当地机构的合作,鼓励当地机构以市场为纽带的战略联盟,强化产学研的技术创新合力。

以资金匹配等方式,支持长三角地区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鼓励本地科研机构和企业以分包、协作等方式进行合作。

[参考文献]   [1]陈建军.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同构及产业定位[J].中国工业经济,2004,(2):19—26.   [2]刘志彪.长三角托起的中国制造[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3]邱风,张国平,郑恒.对长三角地区产业结构问题的再认识[J].中国工业经济,2005,(4):77—85.   [4]上海统计局.长三角地区制造业企业区域联动状况[J].上海企业,2006,(2):42—44.   [5]徐剑锋.苏浙沪产业结构的趋同与区域经济合作[J].浙江学刊,2003,(4):141—148.      [责任编辑:黄兴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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