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讨论式教学法在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中的应用
浅析讨论式教学法在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中的应用 作文 /zuowen/。
我国自1978年恢复法学教育论文联盟以来,经历了32年的发展历程,法学教育中的弊端日益凸显,法学教育改革呼声日渐高涨。我国的法学教育体系呈现多层面、多元化、多渠道的特点,但教育方法却过于单一。笔者在此对讨论式教学方法在法学硕士研究生课堂教学中的运用进行简略分析。 一、我国现阶段法学教学方法概述 学界观点认为我国的法学教育方法主要沿用了前苏联模式。从世界范围角度分析,法学教育的方法可分为大陆法教学与判例法教学两类。前者,在课堂授课中主要采用讲授方式讲解法学理论和法律原则,而后者更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 我国法学教育根据教育体系的不同可以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三个阶段。进入研究生教育层次继续沿用本科阶段的通识教育的传统法学教学方式无疑与各大院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相违背,然而我国教育长期采取填鸭式教学方法,沿袭老师讲授学生的参与少之又少,再加上其他因素如课上注意力不集中,课下懈怠,教学效果之不如意不言而喻。 代写论文 二、研究生教学为什么要运用讨论式教学方法 (一)教育目标决定教育方法 教育目标决定教育方法,金班瑞认为,法学教育体制或者法学教育的内容取决于法学教育的目标的确定这个目标决定了法学教育的方式和法学教育的内容[1]。研究生层次教育培养的是学术型、应用型两种类型的专门人才。法学教学方式也应围绕这两种人才形式进行相应转变。 (二)讨论式教学方法的适用意义 讨论式教学法是和讲授式教学法相对应的概念。讨论式教学法摒弃了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式的做法。在教师组织和引导下,全体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实现教与学互动。通过预先的设计与组织,经过课前预习思考,在课堂上由教师引导就某一问题发表见解,教师就讨论结果作一定总结,从而使学生变被动为主动探寻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2]。 法学硕士研究生与本阶段学生相比具有人数减少、知识储备相对丰富、思想逐渐成熟的特点。通过课堂讨论方式调动学生积极性,锻炼口才,向实践应用型人才靠拢;在相互交流、相互辩驳中,启发更深层次思考,培养独立、灵活的法律思维。 三、讨论式法学教学方法的构建 (一)讨论式教学法的基本框架 通过对讨论式教学方式含义的理解,可将讨论式教学方法分成两个部分,由教师、学生分别完成。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1、教师的工作任务 传统教学方法下,教师的工作为:收集资料——编写教案——课堂讲授。而讨论式教学法的应用将打破这一过程,分为以下三部分: (1)提出讨论方案。讨论方案选定时应注意在程度上难易适中、有的放矢、时间上新旧适宜。 (2)课堂引导。教学教师从独唱摇身一变成为指挥,一方面要带动课堂气氛,另一方面要控制讨论节奏。避免在一个字眼上争论不休和无谓的争吵,对问题核心部分进一步询问,引发同学们深入思索。对跑题部分及纠正,紧紧围绕主题讨论。 (3)课堂小结。每节课、每学期结束前教师留出适当时间结合学生们的讨论进行总结、补充或点评。 2、学生的学习工作 讨论式教学是学生成为课堂的主导,改变了传统教育中的被动处境。锻炼学生各方面能力。学生工作包括三部分: (1)搜集资料。过程如下:查找相关文献——仔细阅读——深度思考——知识梳理——形成讨论材料——分享资料。资料的搜集、整理过程是帮助同学们真正吸收知识的渠道,提升学生自主学习、理论钻研能力。 (2)课堂讨论。讨论式教学方式中互动性最强的环节,运用不同的讨论方法分析,每一位同学均可发表一得之见。 (3)得出结论。讨论方式所的结论不要求统一,没有标准答案,结论不是必须。
(二)讨论式教学法的内容选择 法学专业问题层出不穷、浩如烟海,讨论的内容也不拘一格。最为常用的包括: 1、法律、法规缺陷 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法律条文中体现的漏洞、缺陷日益明显,有些法律条文从制定之日起便备受争议。为了防止有心之人踩法律红线,制造社会争端,寻找法律条文中的缺陷、提出改进意见十分必要。 需要丰富的阅读量、扎实的理论功底、清晰的思路、发散思维。对该部门法原理进行深度把握,查找 毕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