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物业管理中心值班管理规定

项目物业管理中心值班管理规定

1项目中心实行全天候值班,24小时为住户提供服务。各主管水电维修工中午夜间管理中心轮流值班

2中午值班时间为11:30—14:00,由一名主管及两名水电维修工负责

3夜间值班一名水电维修工负责

4值班主管负责夜间中午事务的全面管理,并做好值班记录,填写主管值班日记》;事务助理在值班期间负责接听电话和填写夜间(中午)值班登记表》;水电维修工负责水电维修。

5夜间值班期间,值班主管负责夜间值班岗位的检查与监督,每晚于21:00、1:00、4:00开始对各岗位检查三次,并填写值班主管夜间查岗记录表》。

6夜间(中午)值班期间如遇不能及时处理的投诉、委托、维修问题(非应急情况),则应在第二天8:30—14:30由事务助理根据《管理中心夜间(中午)值班登记表》所登记的情况,填写夜间(中午)遗留问题登记表》,并交相应责任部门处理,具体操作可参照《管理中心工作手册》中的"夜间(中午)遗留问题处理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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