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权属确认作业指导书[119175]
1.目的。
1.1.为清晰、透切了解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
2.1.服务服务组办证专员.
3.定义。
3.1.无。
4.职责。
4.1.售后服务主管负责跟进楼宇综合验收的进度,及时开展权属确认工作。
4.2.售后服务专员负责办证前期的测量图纸出具、产权面积的核对及资料准备工作。
5.作业内容。
5.1.受理部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所发证办。
6.办理程序:
6.1.收件(发证办窗口)(1天) 经办人审核(6天) 主任审批(2天) 窗口收费发证(1天)。
7.1.单项经营房地产证书或项目手册(复印件);。
7.2.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土地证收据(复印件);。
7.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7.5.中山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证(正本);。
7.6.营业执照(复印件);。
7.7.法人签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
7.8.当地公安部门核准门牌证明(正本);。
7.9.每幢楼的宗地图及竣工验收房产平面图各1张,盖有测绘公司公章的各户产权面积及土地分摊面积明细表。
8.工作期限:
9.审批条件:
9.1.申请资料齐全;。
9.2.土地及房产无抵押、查封;。
9.3.小区建筑工程已完成综合验收(若属95年前建成的可不需综合验收,但必须有规划验收、竣工验收以及消防验收资料);。
9.4.已完善税费(若欠政府税费的必须土地基金会出具书面意见);。
10.收费标准:
10.1.登记费:100元/幢。
10.2.印花税:5元/份(代地税局收)。
11.相关文件。
11.1.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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