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服装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员工服装管理规定。

一、制作工作服人员范围:

1、管理员(或相当于管理员)及以上管理人员;。

2、驾驶员;。

3、宿舍管理员;。

4、活动中心管理员;。

5、收发员;。

6、安全管理员;。

7、监控员;。

8、上述工种的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实习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人员

保安、清洁、绿化、维修人员工作服暂时不变。

二、制作工作服费用分摊:

1、制作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60%,个人承担40%(分四次在工资中扣除)。

2、发放工作服后两年内离开公司的,除个人承担40%外,还须按以下比例承担原公司承担的部分:

未满3个月 100%。

满3个月未满半年 80%;。

满1年未满1年半 40%。

满1年未满2年 20%。

三、工作服一经发放,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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