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扎实部署,本着以检查促工作、促改进的态度,迅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一是我局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题会议,就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的范围、原则、步骤和要求等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分管局长曲佳瑞为组长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组织相关单位和科室认真学习沧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沧州市2020年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对我局2019年12月31日以前的所有发文进行梳理与整理,重点排查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经梳理,我局2019年12月31日前未出台过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二、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沧州市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规定了公平竞争审查对象、审查主体、审查标准等内容,明确要求我局制定或起草的涉及市场主体文件尤其是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为今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制度性指引。

三、加大审查力度增量审查情况。我局认真梳理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起草的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共1个,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不存在公平竞争审核。

存量清理情况。2017年、2018、2019年我局起草的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15个,均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不存在公平竞争审核。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实施方案》中的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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