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宗教事务工作的调研报告(浅谈维护XX辖区内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我县是全市宗教工作任务较重的县之一,信教群众人数较多,历史源远流长,宗教文化积淀深厚,情况复杂敏感。宗教问题全县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宗教工作全县工作大局中的份量越来越重,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

一、我县宗教基本情况。

我县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教派,现有信教群众**万余人,占全县总人口的**%,我县宗教场所共**处,约有信徒、信众**万余人。其中佛教场所**处,包括**寺、***,约有信徒信众**万人;道教有***处,约有信徒、信众*人;伊斯兰教场所有**处,约有信徒、信众**人,大部分为回族群众;天主教场所有**,约有信徒、信众**万人;基督教场所有一堂九点:救主堂**,约有信徒、信众**万人。信教群众分布在全县**个镇乡街道、**个村、**个社区。可以说我县宗教具有信徒多、分布广、影响大的明显特点。宗教问题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宗教工作成为全县一项带有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是**的主要县情之一。

二、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近年来,我县民宗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维护了全县宗教供应稳定大局。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外来宗教文化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加之宗教本身的发展规律,我县宗教领域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调查,据笔者调查主要有:

1.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不够,对宗教工作的认识不足。部分基层领导对党的宗教政策法规掌握得还不全面、不准确;基层宗教工作人员对宗教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学习还不够;宗教活动场所对党的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还不够深入、广泛,部分信教群众宗教法规还不清楚,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致使贯彻党的宗教政策的力度不够。

2.宗教内部人员沟通不畅,教派、教员间存在矛盾。由于部分信教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盲目性较大,导致影响社会稳定的宗教偶发事件和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因教派、教权诱发的矛盾纠纷,因宗族势力、个人恩怨引发教派内部不团结的事情时有发生,影响着群众的生产生活。

3.违法违规行为制止不力,非法传教活动有所抬头。一些地方非法宗教活动点,出现了乱设点的现象,基督教非法聚会点更为突出。2010年以来被公安机关查处的门徒会就有7处,法轮功9处,其组织者或骨干分子被公安机关处理的有16人。

4.“两乱”行为惩治不力,乱建乱塑现象较为普遍。根据调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据不完全统计,全县乱建庙宇、乱塑宗教造像有所抬头。全县涉及16个乡镇街48处,建筑面积达7000多平方米,有塑像408尊,有的是佛教寺庙,有的是道教寺观,多数是佛道交织在一起。经常参加活动人数达5000多人,并有负责人管理,有的还设有功德箱,接受捐赠款。

5.部门体制机制不健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难度大。我县宗教部门仅有5名人员,工作力量薄弱,受执法主体、执法程序、经费、人员等诸多方面的制约,宗教执法难以到位。加之宗教政策法规不配套,没有实施细则,没有罚则,没有统一的执法文书,没有强制措施,不便于基层执法和操作。特别是对家庭非法聚会存在着管理上、执法上的盲区,成为极不稳定的因素,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

三、问题产生的根源。

宗教领域存在的这些值得重视的问题其原因何在?笔者在深入调查后分析认为:

1.宗教自身固有的特点在发挥着作用。宗教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其存在有其“认识、心理、社会”三大根源,要想朝夕之间使信教群众放弃这种观念和信仰是不现实的,需要一个漫长的引导过程。此外,近年来,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使人们自然的恐惧和崇拜意识强化,导致信教群众人数增加,信徒结构复杂化。

2.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认识还不到位。部分基层领导和干部对宗教工作的复杂性、重要性在政治上缺少足够的认识,对党的宗教政策缺少全面的理解,因而措施和行动都不得力。认识不到位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倾向。一种是宗教有害的观念,许多人用左的观念看待宗教问题,仍然把宗教看作异己,不能正确区分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在处理宗教问题时往往用行政命令等简单化的方法,其结果,增加了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隔阂,加剧了宗教问题的演变。一种是宗教无害的观念,认为宗教宣扬的都是与人为善,都是要人们做好事不做坏事,起到了农村基层组织起不了的作用,因而对宗教问题不闻不问,不能正确区分非法与合法宗教活动,对不正常的宗教活动放任自流,人为地扩大了宗教影响。

3.农村基层组织的宗教工作责任心还不够强。“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宗教工作机制没有全面落实,许多部门误认为宗教工作是统战、宗教、公安部门的事,看不到宗教工作也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党的各级组织,政府的各级部门密切相关,与地方政府、村级组织也密切相关。一些农村基层组织未能担负起对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的责任,使许多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一些农村基层组织和村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对宗教工作存在不愿管、不敢管、不想管、不会管的现象,放松了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使诸多宗教矛盾纠纷,在基层未能就地消化或未有效调处而引起上访。

4.经常性教育不够,信教群众政策法制观念不强。由于缺乏学习教育,一些宗教教职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爱国爱教思想不牢,自我管理普遍无序,宗教活动有章不循,财务管理混乱,导致信教群众凝聚力不强,周边关系处理不善,需要地方政府和县宗教部门协调的矛盾经常发生。也有一些群众由于自身素质低,不识字,不懂法,对宗教政策法规知之甚少,极易跟着少数人糊里糊涂参加一些非正常的宗教活动

5.科技文化教育滞后,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匮乏。在农村基层由于缺乏对广大群众进行有效的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科学知识的教育,缺少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生活,使精神文化阵地被封建迷信和宗教所渗透,信奉宗教的人数不断增加。究其原因,一部分群众家里富了,认为是运气好,是菩萨的保佑,贫穷的群众求神保佑他们摆脱贫穷,尽快使家里富起来。此外,一些农村基层组织对群众遇到困难不能及时有效的帮助解决,促使许多群众求神拜佛,搞封建迷信,特别是一些有病残的群众,通过信主、信神以求能消灾除病。

四、对我县今后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强化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加深宗教工作重要性认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利用新闻媒体等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干部群众加强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宗教问题的认识,增强政治观念、政策观念、法制观念,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大政方针上来,使广大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和处理宗教方面的问题,使基层干部群众都能分清宗教与迷信、合法宗教活动与非法、违法宗教活动宗教信仰自由与宗教活动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与民间信仰等界限,从而正确认识、对待、处理好宗教问题,确保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要使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必须做到:一是各乡镇党委在制订宣传、学习计划时要把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列入必学内容。二是宣传部门在党校干部培训时,要把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列入必训内容。三是县委政府在对基层工作和干部考核时,要把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列入必查内容。

2.强化各级宗教工作责任,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必须注重长效管理,强化措施,划定责任,全面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宗教工作机制,形成县级、镇乡街道、村级及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宗教工作格局。各级组织要切实对宗教工作的领导,要经常研究宗教工作,及时处理宗教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分析民族宗教形势,不断督促检查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宗教工作重点在农村,要重视农村宗教管理网络建设,各乡镇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宗教工作制度,与村、寺管会签定目标责任书,成立宗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小组,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组织在农村一线的作用,及时化解各类争端和纠纷,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对宗教领域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要重点分析,制定预案,做到未雨绸缪,确保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

3.依法管理各项宗教事务,促进宗教活动运行规范化。一是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宗教人士不但要懂教规教义,同时作为公民也要懂法。因此,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的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宗教工作主管部门要担起重任,常抓不懈。要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大对《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通过学习、交流、考试等灌输途径,来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整体素质,在他们的作用下,使广大信教群众在信仰上做一个好信教群众,在社会上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二是进一步规范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严格宗教活动场所翻建、扩建的申报审批程序,坚决制止乱建宫观、寺、庙和因宗教内部矛盾引发的分坊建寺现象发生。宗教活动场所的教务、财务实行信教群众民主管理。三是逐步规范跨地区宗教活动和大型宗教活动。教育引导信教群众坚持“小型、就地、从简、自愿”的原则,参加活动履行报批手续,有关部门要提前介入,搞好服务,避免因交通等因素造成群众损失,切实维护群众安全和社会稳定。四是依法打击非法传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坚决抵御区外新教派的传播。

4.引导宗教与社会相适应,促使积极参与经济活动建设。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其落脚点就是为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我们要与宗教界人士建立“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合作共事关系,支持他们积极参加经济建设的活动,引导其在宪法、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求大同、存小异。大力实施科教兴县,科技富农政策,努力推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让广大信教群众亲身感受到学科学、用科学带来的实实在在利益,引导他们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按照政府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安排,自觉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建立健全部门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宗教工作上水平。要重视和加强宗教工作部门,从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要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注意发挥其联系团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工作,引导宗教人士对教义思想做出符合时代进步的阐释。通过发挥宗教团体的指导、协调作用,加强各教派之间、教派内部的团结。要加强各寺管会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进信仰建设、教风建设和宗教活动场所的有序管理,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宗教部门要积极协助政府宣传法律、法规和民族教育政策,引导信教群众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调动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意志和力量集中到**的改革与发展上来,集中到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这两大目标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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