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企业创新能力研究
【摘 要】 混合所有制企业有利于盘活国有资本,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采用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四个方面的多项指标综合比较四种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创新能力,从而深入研究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创新性现状。
结果表明:四类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创新性均有明显的上升趋势,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在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和劳动生产率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处于领先地位,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创新能力较好,股份合作制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的创新能力相对较弱。
下载论文网 【关键词】 混合所有制企业; 创新投入; 创新产出; 创新效率; 劳动生产率 中图分类号:F27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21—0119—06 一、引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使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带动经济增长,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厉以宁(2014)指出通过改革使国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建立,有利于盘活资本,减少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
发展混合所有制可以使企业融合各种资本的优势,调动员工积极性,而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能够优化资源配置,是构建企业长期发展竞争优势的保障,因此研究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创新能力对于培养长寿企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国外重点研究企业的股权结构对创新能力的影响,而国内研究更关注企业所有制类型与创新能力之间的关系。
Jensen and Meckling(1976)指出企业的股权结构决定企业的治理模式,从而影响决策过程。
Griliches(1979)认为,创新投入是经济增长的源泉,与生产效率的提升具有密切关系。
Francis and Smith(1995)研究发现,相对于股权分散,股权集中和股东监督更有助于企业降低与创新有关的代理和合约成本,从而有利于提高创新效率。
Zhang et al.(2003)分析了股权性质对创新效率的影响,国有控股企业比非国有控股企业具有更低的创新投入和生产效率。
Hu and Jefferson(2009)利用中国大中型工业企业数据分析了中国专利爆炸式增长的原因,其中国外直接投资的增加是促进中国专利申请的重要因素。
Lin et al.(2010)利用中国上市公司数据发现,产权保护与创新投入显著正相关。
政府所有权和政府直接任命CEO与创新投入负相关。
吴延兵(2012)指出不同股权性质的企业之间在创新能力上具有显著的差异,科学的管理、清晰的产权结构和充分的市场竞争都有助于提高创新能力。
吴延兵(2014)的研究表明,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创新能力最强;民营企业创新投入高,专利申请数增长速度较快;国有企业在衡量创新能力的多方面都缺乏竞争力;外资企业创新投入少但在新产品盈利和劳动生产率上拥有显著优势。
总体来说,一方面国外学者对于企业创新能力问题的研究主要针对私有制企业的所有权结构,研究成果在中国情境下未必适用;另一方面,现有文献很少关注混合所有制企业这种企业形态,大部分的学者研究的是不同所有制类型的企业创新能力。
另外,除吴延兵等少数学者的文献外,绝大多数文献通常采用单一指标来反映企业的创新能力。
因此,本文在中国经济转轨、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下,运用公开的统计数据研究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创新能力,并且将混合所有制企业细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借鉴我国学者吴延兵测度企业创新能力的多项指标,全面反映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创新性现状。
二、数据与描述性分析 (一)数据来源与评价指标 本文关于度量混合所有制企业创新能力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考虑到不同年份的统计口径和统计指标不同,作出以下调整:首先,年鉴中缺乏2002年之前的创新产出数据,所以本文采用2002―2012年的数据进行分析。
其次,2009年以后度量创新投入的指标为“R&D经费内部支出”和“R&D人员”,而之前年份度量创新投入的指标为“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和“科技活动人员”。
在这里将“R&D经费内部支出”和“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统一为“科研经费支出”,并将“R&D人员”和“科技活动人员”统一为“科研人员”。
最后,由于有的年份数据统计口径为“大中型工业企业”,而有的年份数据统计口径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考虑到样本规模和数据的有限性,在这里忽略两者的区别。
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指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而形成的经济形态,根据《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分类,具体又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四种类型。
本文衡量创新投入的指标为“科研人员/从业人员”“科研经费支出/销售收入”“科研经费支出/科研人员”“有科研机构企业数/企业数”。
衡量创新产出的指标为“发明专利申请数/总产值”“专利申请数/总产值”“新产品产值/总产值”。
创新效率则用“发明专利申请数/科研经费支出”“专利申请数/科研经费支出”“新产品产值/科研经费支出”三个指标进行测度。
劳动生产率是指单位劳动创造的价值,能够为企业的创新提供先决条件,以“销售收入/从业人员”“总产值/从业人员”两个指标度量。
(二)描述性分析 图1―图4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创新投入变化图。
由图1“科研人员/从业人员”可知,四类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变化趋势较平稳,科研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没有太大变化。
其中,股份有限公司的比例最高,其次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联营企业的比例最低。
由图2“科研经费支出/销售收入”可知,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科研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相比另外两种类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较高,其他联营企业的科研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最低。
整体来看,四类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科研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普遍较低,且整体呈下降趋势。
由图3“科研经费支出/科研人员”可知,其他联营企业的科研人员人均科研经费变化幅度较大,反映了科研资源的配置状况有待改善。
其他三类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科研人员人均科研经费相差不大,且呈缓慢的上升趋势。
由图4“有研发机构企业数/企业数”可知,四类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变化趋势基本相同,具有较大的波动性。
股份有限公司中有科研机构企业数占比最高,其次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中有科研机构企业数的占比基本相同。
整体来看,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有科研机构的企业数较少,平均不到50%,而且有科研机构企业数占混合所有制企业总数的比例非常不稳定,没有明显的上升趋势。
总结图1―图4,可以发现以下事实:在四类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股份有限公司的创新投入强度最高,其他联营企业的创新投入强度最低且波动性较大。
在科研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基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科研人员人均科研经费的提高表明混合所有制企业越来越重视创新,不断提升企业竞争优势。
由图5“发明专利申请数/总产值”可知,其变化趋势与图6基本相同,只是在样本期间的前几年,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发明专利申请数在总产值中的占比最高。
由图6“专利申请数/总产值”可知,在样本期间的前几年,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专利申请数在总产值中的占比最高,后来呈下降趋势;其他联营企业的专利申请数在总产值中的占比一直是最低,且接近于零;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专利申请数占总产值的比例比较稳定,保持在4%左右;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利申请数在总产值中的占比不断扩大,增长速度较快,专利申请数占总产值的比例在近几年为最高。
由图7“新产品产值/总产值”可知,股份有限公司的新产品产值在总产值中的比重最高,其次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联营企业最低且近几年基本都在5%以下。
总结图5―图7,可以发现以下事实: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新产品产值都在不断提高,近几年创新产出在四类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最好,处于领先地位。
由图8“发明专利申请数/科研经费支出”可知,其他联营企业在样本期间的前几年发明专利申请数几乎为零,近两年有明显提高且提高幅度很大,股份有限公司的创新效率近几年明显加快。
由图9“专利申请数/科研经费支出”可知,四类混合所有制企业每十亿元的科研经费支出所申请的专利数量都有所提高,其中其他联营企业近两年创新效率提高的速度最快,但其波动性较大,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稳步提高,变化趋势较平稳。
由图10“新产品产值/科研经费支出”可知,其他联营企业的这一创新效率评价指标在样本期间波动很大,其余三类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变化趋势基本相同,在2009年之后都有明显提高。
总体来看,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创新效率都有所提高,四类混合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创新效率差别不大,股份有限公司在创新效率上略微处于优势地位。
从图11“销售收入/从业人员”来看,四类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劳动生产率都稳步提升,增长的幅度略有差异,这反映了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对生产率的提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股份有限公司的劳动生产率最高,其余三类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劳动生产率相差不多。
图12“总产值/从业人员”与图11的结论相同。
通过对四类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各项创新指标进行描述性分析,可以发现:股份有限公司在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和劳动生产率方面均具有明显优势,处于领先地位。
其他联营企业在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方面具有显著的劣势,且各项指标的波动性很大。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创新衡量指标变化趋势较平稳,创新效率和劳动生产率稳步提升。
股份合作制企业在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和劳动生产率方面处于落后地位,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的衡量指标波动性比较大。
三、实证检验 (一)建立模型 运用统计软件SPSS 20进行多变量回归分析,建立回归模型如下: Yi,t=β0+β1CE+β2ZE+β3GE+β4SIZE +β5T+εi,t 上式中,i代表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类型;t代表时间;εi,t为随机误差项。
Y为因变量,分别代表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效率和劳动生产率。
自变量CE、ZE、GE为虚拟变量,分别指代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其他联营企业为参照变量。
系数估计值β1―β3反映了其他三类混合所有制企业相对于其他联营企业的创新表现,如果某个系数估计值显著为正,则表明该类混合所有制企业比其他联营企业有更强的创新能力。
本文选取企业规模SIZE和时间T作为模型的控制变量,企业规模用“总产值/企业数”表示,对于时间变量的设置,将样本初始年份2002年设定为1,其他年份按阿拉伯数字依次增加。
(二)回归分析 创新投入的回归结果如表1所示。
以“科研人员/从业人员”为因变量时,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系数估计值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股份有限公司科研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最高,其次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再次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以“科研经费支出/销售收入”为因变量时,股份合作制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系数估计值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三类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科研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都显著高于其他联营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这一指标系数基本相同。
以“科研经费支出/科研人员”为因变量时,股份合作制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系数估计值均为负数,且都不显著,说明四类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科研人员的人均科研经费支出无显著差异。
以“有研发机构企业数/企业数”为因变量时,股份合作制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系数估计值均显著为正,说明三类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有研发机构企业数占比都高于其他联营企业,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有研发机构企业数比重比其他联营企业高10.46%。
总之,由表1可得出如下结论:股份有限公司的创新投入强度最高,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在科研经费投入强度上具有一定优势,股份合作制企业在科研经费投入强度和科研人员投入强度上都没有优势,四类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科研人员人均科研经费无显著差别。
创新产出的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
以“发明专利申请数/总产值”为因变量时,股份合作制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每十亿元产值中发明专利的申请数分别比其他联营企业高0.57、1.41、1.73项。
以“专利申请数/总产值”为因变量时,股份合作制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每十亿元产值中专利申请数分别比其他联营企业高2.56、3.26、4.24项。
以“新产品产值/总产值”为因变量时,股份合作制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新产品产值在总产值中的比重分别比其他联营企业高4.8%、8.9%、10.1%。
综上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在专利申请数、发明专利申请数和新产品产值上拥有绝对优势,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在专利申请数、发明专利申请数和新产品产值上也具有一定优势。
创新效率的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以“发明专利申请数/科研经费支出”为因变量时,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系数估计值为负数,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系数估计值都为正,三类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系数估计值都不显著。
以“专利申请数/科研经费支出”为因变量时,股份合作制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系数估计值都为正,但只有股份有限公司的系数估计值显著。
以“新产品产值/科研经费支出”为因变量时,股份合作制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系数估计值都为正数,但三者都不显著。
由此可见,四类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创新效率没有显著差异,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在专利创新效率上拥有显著优势。
这一点从图8―图10中可以看出,与描述性分析结果一致。
劳动生产率的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以“销售收入/从业人员”为因变量时,股份有限公司的人均销售收入比其他联营企业高23.7万元。
以“总产值/从业人员”为因变量时,只有股份有限公司的系数估计值显著为正,人均产值比其他联营企业高21.4万元。
两种劳动生产率衡量指标得出的结论相同,即股份有限公司的劳动生产率最高,其他三种类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劳动生产率差别不大。
为方便综合比较各类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创新能力,将上述各项创新指标的回归结果按照系数估计值正负号和显著性水平进行排名,排名结果列在表5中。
对于某个创新指标,若某类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系数估计值不显著,意味着此类企业与其他联营企业在该指标上无显著差异,则认为与其他联营企业排名相同。
将四类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各项创新指标中的排名加总,数值越小表明创新能力越强。
排名结果显示,股份有限公司的创新能力最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排名第二,股份合作制企业排名第三,其他联营企业的创新能力最弱。
四、结论与启示 本文将混合所有制企业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运用多项创新衡量指标,全面评价了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效率和劳动生产率上的差异。
基于《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02―2012年的数据,通过描述性统计和实证分析发现,股份有限公司的创新能力最强,其他联营企业的创新能力最弱。
股份有限公司在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和劳动生产率方面均具有显著优势,创新能力的提高速度较快。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创新能力稳步提高,各项创新指标仅次于股份有限公司,在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和劳动生产率方面也具有一定优势。
股份合作制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且多项指标波动性较大。
总体上来看,四类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创新效率无显著差异,且创新能力都在提高,趋势明显。
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作为拉动新经济增长的突破口,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盘活国有资本,优化资源配置效率。
混合所有制企业具有明显的创新优势,但不同类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创新能力有所不同,整体上创新能力还有待提高。
从各项创新衡量指标来看,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因此,混合所有制企业应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大对创新的投入,保护知识产权,合理配置企业的创新资源,提高创新效率。
政府应扎实推进股权分置改革,逐步简政放权,降低对企业经营的干预程度,从而充分发挥市场在经济中的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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