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记忆检测技术的科学认识

尽管犯罪记忆检测技术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犯罪记忆检测技术日臻完善,犯罪记忆检测原理亦趋于真理,但是,对犯罪记忆检测技术的错误认识却没有随之减少,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有人将犯罪记忆检测技术视为毫无益处的江湖骗术,有人将犯罪记忆检测技术看作无所不能的灵丹妙药。

这两个极端都是建立在对犯罪记忆检测技术错误认识的基础之上。

为了正本清源,还犯罪记忆检测技术以本来面目,我们拟科学界定犯罪记忆检测技术的涵义,深入探讨犯罪记忆检测技术的效用。

一、犯罪记忆检测技术的涵义  犯罪记忆检测技术,即犯罪记忆心理生理检测技术,是一类犯罪心理测试技术。

有人称其为刑事测谎技术,有人称其为犯罪认知检测技术,还有人将其称作犯罪心理测试技术。

[1]尽管人们对这类技术冠以不同的名称,但所指代的实际涵义都一样:通过向被测人员呈现与刑事案件相关的特定刺激诱导其相关生理反应,通过测量分析事件相关生理反应诊断被测人员与刑事案件之间的关系。

具体说来,犯罪记忆检测技术由犯罪心理诱导技术、犯罪心理生理记录技术、犯罪心理生理识别技术构成。

三者有机结合,缺一不可,共同构成犯罪记忆检测技术。

(一)犯罪心理生理诱导技术  犯罪记忆犯罪人、被害人、目击证人、知情人等刑事案件相关人员对与刑事案件相关的信息的记忆

这些与刑事案件相关的信息可以称作犯罪信息。

犯罪记忆是一种长时记忆,储存的内容包括与犯罪相关的认知经验和情感经验。

给刑事案件相关人员以适宜刺激可以提取他们的犯罪记忆,并诱导出犯罪心理生理反应

由于提取犯罪记忆和诱导犯罪心理反应是同时进行的,我们便将其称作犯罪心理生理反应的诱导,其技术称作犯罪心理生理诱导技术。

诱导技术的核心是确定适宜的心理刺激,正确地组织心理刺激

1.确定适宜的心理刺激

适宜的心理刺激包括内容适宜和形式适宜两个方面。

内容适宜指的是呈现给被测人员的心理刺激应该和犯罪记忆形成时的心理刺激相匹配。

犯罪记忆形成过程是一个犯罪信息的加工和储存过程,使用可以再现犯罪记忆形成情景的心理刺激来提取犯罪记忆会出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因此,犯罪记忆检测的最高境界是:科学分析案情,再现犯罪过程,并将分析的结果作为心理刺激呈现给被测人员,使与刑事案件相关的人员重新体验经历过的事件,并产生恰如其分的心理反应,进而产生合情合理的生理反应

确定了适宜的心理刺激内容之后,还要选择适宜的刺激形式。

从理论上讲,被测人员可以通过各种感觉器官接受心理刺激

但在实际测试中,由于诸如味觉、嗅觉刺激心理刺激不具备相应的操作性,在实践中基本没有使用。

实际使用频率最高的是听觉刺激,偶尔使用视觉刺激

前者如借助言语向被测人员提问问题,后者如向被测人员展示有关实物。

视觉刺激会使被测人员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会轻而易举地诱导出理想的心理生理反应

但是,被测人员可以易如反掌地规避视觉刺激,致使视觉刺激成为无效刺激,难以诱导出应用的心理生理反应

因此,测试人员不得不退而求其次,选择听觉刺激作为犯罪记忆检测心理刺激

听觉刺激使用的是口头语言,是概念符号,其刺激效果没有视觉刺激那么直截了当,那么活灵活现。

被测人员只有理解语言所表达的意义之后才能接受相应的刺激

因此,测试问题的遣词造句必须合乎被测人员的受教育水平,测试问题的语言表达也要入乡随俗,甚至使用当地的方言土语。

2.建构有效的测试结构。

经常使用的心理刺激形式是听觉刺激,也就是测试问题

因此,组织心理刺激问题也就变成了建构测试结构的问题

建构测试结构是犯罪记忆检测的主要内容,甚至在一定历史时期成为犯罪记忆检测技术的核心。

因此,犯罪记忆检测技术的研究、实践的先哲们无不殚精竭虑地致力于完善测试结构,实现犯罪记忆检测的科学化。

100多年来,犯罪记忆检测技术历史地形成了两大测试格式,其核心内容一测试结构也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两大流派。

其一是对照问题测试,英语缩写是CQT:其二是犯罪认知测试,英语缩写是GKT.后者是隐秘知识测试(CIT)在刑事领域的具体应用。

[2]  对照问题测试的每组问题主要包括两类,即对照问题和相关问题

相关问题询问的内容与测试的案情有关,对照问题是用来作为参照的问题,一般使用与测试的刑事案件的性质相近的越轨行为作为问题内容。

无论是对照问题还是相关问题,都涉及独立的主题,需要被测人员做出是或否回答。

同时,为了便于比较相关问题与对照问题诱导的生理反应的强度,相关问题要临近对照问题

犯罪认知测试的每组问题也包括两类主要问题,即目标问题和陪衬问题

它和对照问题测试不同的是,目标问题和陪衬问题都不是单独的主题,而是一个主题的不同结果。

因此,犯罪认知测试的每组问题都是围绕一个主题的多项选择题,问题只有一个,答案却有数个。

其中与测试案件相关的备选项是目标问题,与测试案件似乎无关又似乎有关的备选项是陪衬问题

和对照问题一样,陪衬问题也发挥参照问题的作用。

因此,可以将其和对照问题统称为参照问题,而相关问题和目标问题都可以称作相关问题

上述测试结构都是行之有效的测试结构,测试人员只要选择适当的测试结构,根据案情分析结果进行适当改造即可构建出实用的测试结构。

(二)犯罪心理生理记录技术  诱导出心理生理反应只是犯罪记忆检测的第一步,随后要记录犯罪心理生理活动、测量犯罪心理生理反应强度。

只有这样,才能完成犯罪记忆检测,确定被测人员与测试案件之间的关系。

犯罪心理生理的记录技术涉及两方面的内容,即记录内容和记录设备。

前者是可以作为心理指标的生理活动,后者是各种生理活动采集记录设备。

1.作为心理指标的生理活动

生理心理学和心理生理学的研究表明,心理活动总伴随一定的生理活动

因此,通过测量生理活动状况,便可以推测心理活动状况。

犯罪记忆检测技术正是建立在这一基本原理的基础之上,它通过测量与记忆相关的生理活动状况推测人员对相关案件的记状况。

作为心理指标的生理活动脉必须具有关联性、客观性和计量性。

因此,确定可以作为心理指标的生理活动是一项科学性很强、需要日积月累的研究工作。

心理学家们为之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也取得了卓越的成效。

总结心理学家的相关研究成果可以发现,可以作为心理指标的生理活动主要有两类,伴随高级中枢活动生理活动和低级中枢控制的生理活动

可以作为心理指标、伴随高级中枢活动生理活动比较少,目前主要使用的有大脑表皮电位、大脑皮层的血液代谢活动

但由于操作性等原因,大脑皮层的血液代谢活动还难以在实践中使用。

尽管大脑表皮电位具备了实际使用价值,但还有许多问题有待深入研究。

可以作为心理指标、低级中枢控制的生理活动比较多。

根据心理生理学的研究,心脏活动、呼吸活动、皮肤电活动、体表温度度变、消化活动、瞳孔变化、声频变化、血内容变化等都可以作为心理活动的指标。

当然,上述活动有的可以直接测量,有的需要其活动的指标。

例如,心脏活动可选择心电图、脉搏、血压或血容量作为活动指标,皮肤电活动可以选择皮肤电位或皮肤电导作为活动指标,等等。

2.记录生理活动的仪器设备。

心理生理记录的直接目标是产生电子信号,忠实地模拟生理活动随时间变化的方式,即采集心理生理活动信号。

采集生理活动信号需要借助生理信号采集器。

根据生理现象的性质,心理生理记录使用两类信号采集器。

一类是电极,用于直接采集电子信号;一类是传感器,用于采集生理信号并将其转换成电子信号。

有的生理活动可以借助适当的传感器转化成电子信号,有些不能直接产生信号电压的心理生理现象可以通过使用外来电流来实现电子化。

采集到的电子信号只有永久地储存下来才能进行事后回顾和分析。

信号记录器的功能便是将采集到的电子信号永久地保存下来。

传统的信号记录器是使用几个固定的电动笔在匀速移动的纸张上描记。

随着电磁技术的发展,我们可以借助电磁技术实现电子信号的永久储存。

因此,纸笔记录正在让位于磁带记录和计算机储存。

现代心理生理测量使用的信号记录器主要是磁带和磁盘。

根据上述原理,电子设备的技术人员为采集和记录生理活动研制了各种各样的生理活动记录设备。

像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功能磁共振成像仪、脑电仪、心电仪、血压计、体温计、血容计、声频计等仪器设备都可以成功采集记录相应的生理信号。

而且,这些仪器设备都是常用的医学设备,具有可靠的性能,属于稳定的技术。

目前在犯罪记忆检测中经常使用的生理记录设备是多导道描记仪,也就是那些被称作测谎仪、心理测试仪、多道心理测试仪的仪器。

这种生理记录仪可以同步记录皮肤电、心脏活动、呼吸等生理活动,经常被称作多道导生理描记仪,简称为多导仪。

多导仪在犯罪记忆检测中的使用不仅频率很高,而且是最为历史悠久的测试仪器。

(三)犯罪心理生理识别技术  呈现一定心理刺激,被测人员便会产生特定生理反应

这些生理反应具有特异性,被称作事件相关生理反应,简称事件相关反应

测试的刑事案件相关的事件相关反应被称作犯罪心理生理反应

识别技术的基本目的在于将犯罪心理生理反应从一般事件相关反应中识别出来。

为此,需要解决以下问题:  1.确定一般事件相关反应

无论是否受到心理刺激,被测人员都进行正常的生理活动

正常的生理活动不是对特定心理刺激反应,没有特异性,所以被称作非特异性反应

非特异性反应是被测人员的基础生理反应

由于生理采集器的佩戴本身就是一种心理刺激,所以几乎记录不到真正的基础生理反应

但为了叙述的方便,可以将被测人员佩戴采集器之后、没有受到测试刺激时的生理活动看作基础生理反应

事件相关反应心理刺激诱导产生的、强于基础生理反应生理反应,不仅其反应强度高于基础生理反应,而且在心理刺激结束之后特定时间才会出现。

这段时间被称作反应潜伏期。

存在反应潜伏期的原因在于,心理刺激诱导心理反应,进而产生生理反应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

研究表明,反应的潜伏期因人而异,基本不受刺激事件的影响。

因此,只有具有一定潜伏期的生理反应才是事件相关反应,超前或滞后都不是心理刺激诱导的事件相关反应

2.确定犯罪心理生理反应

确定了事件相关反应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确定犯罪心理生理反应

确定犯罪心理生理反应的过程实质就是比较两类事件相关反应,即参照问题诱导的参照反应C与相关问题诱导的相关反应之间(R)的强度。

如果C>R,即参照反应强度高于相关反应强度,表明被测人员没有产生犯罪心理生理反应;如果C<R,即参照反应强度低于相关反应强度,说明被测人员产生了犯罪心理生理反应;如果C=R,即参照反应强度等于相关反应强度,则不能确定是否产生了犯罪心理生理反应

这涉及两个问题,即比较的内容和比较的标准。

比较的内容实质就是比较生理反应的哪些参数,它涉及生理反应的测量问题,即使用什么测量指标来表达生理反应的强度。

鉴于生理反应实际是生理活动水平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基本属于波形,所以生理反应的测量指标一般使用波峰的反应水平波幅、反应速度斜率和反应时间波长三类指标。

比较标准涉及参照反应和相关反应之间的差异达到什么水平才表示二者之间存在有效差异,即相关反应才能被看作犯罪心理反应

这是一个经验性很强的问题,不仅受到测试案件类型的影响,而且不同测试格式也有不同的决策标准。

一般说来,对照问题测试对差异幅度的要求不高,只要达到对照反应的20%即可。

由于陪衬问题刺激强度有限,犯罪认知测试对差异幅度的要求比较高,目标反应需要是陪衬反应的两部以上。

其实,实际测试中不仅需要比较参照反应和相关反应的强度,还需要检查不同测试主题犯罪心理反应之间的逻辑一致性、犯罪心理反应的重复性。

如果不同测试主题的犯罪心理反应之间存在矛盾、犯罪心理反应不具备重复性,测试人员是不能做出确定的测试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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