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生活区和门前卫生管理制度(2)

建筑工地生活区和门前卫生管理制度(二)。

为了加强职业道德,增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发展,深入扎实地做好工地门前环境整洁,特规定如下:

一、工地生活区应有卫生包干平面图,落实卫生岗位责任制,做到定岗、定人,并配备勤杂人员,负责公共场所、厕所、宿舍卫生打扫,茶水供应等生活服务工作。

二、生活区大门外道路由门卫每天3次定时清扫,保护门前卫生整洁。大门外由专门清洁工生天3次清扫,确保工地外马路整洁卫生

三、工地生产垃圾的设施,做到勤打扫、勤清运,保持场地文明整洁

四、食堂由炊事员负责清扫工作,每天不少于三次,确保食堂清洁卫生

五、办公室清扫由专门清洁工上班前清扫一次。

六、宿舍卫生实行室长负责制,由室长每天安排宿舍人员一天清扫二次。

七、生活区宿舍道路由专人包干,并不间断清理,保证场区及道路清洁。

八、食堂及生活垃圾集中倒入"环卫"垃圾箱内,每天清运一次。

九、工地门头、围墙须按公司规定统一标识。

十、工地内排出的污水、废水须按地区要求排放。

十一、工地内须设沉淀池及冲洗设施,对轮胎有污泥的车辆须冲洗干净方可驶出工地

十二、防止灰尘污染居民及行人,须用绿网全封闭沿马路靠近居民一侧区域。

十三、夜间施工须经区环保部门批准。对居民投诉问题应及时给予解决。

浙江ff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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