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巡检管理规定

五节 码头巡检管理规定 根据公司 6 月 5 日《关成立发电有限公司港口保安工作领导组通知》件精神要码头运行人员必须认真地对码头进行巡检工作码头无船卸煤工况下每两巡检码头遍请各班组认真执行  巡检包括码头所有设备

巡对码头上建筑物及设备门、窗是否处正常关闭、上锁进行核对落实。

3 码头面地沟板、电力电缆、设备易损部件等作重要巡检容。

码头配电室、# 运、卸船机司机室、配电室应作重巡视区域

5 码头作特殊区域严禁任何人码头区域从事钓鱼等切不利安全生产行。

6 遇到异常情况必须向发电部专工、输煤分场领导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7 应将巡检结及详细地记录到《码头交接班记录》上。

8 如发现有班组按规定认真执行按规定考核该班组00 元。

情节严重另行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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