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学签证申请_禁忌加拿大留学签证申请
因对材真实性和条件性定要确保准确无误如这两样没有做那么很有可能影响学生留学计划和以素质口碑。
弄虚作假。
其相当长段是不可逆。
任何国维护其法律严肃性对法律程序弄虚作假行都规定了严厉制裁措施。
加拿新移民法规定被发现弄虚作假申请人可拒签两年将其列加拿“不接受”人对其再递交签证不予受理。
对用虚假材已进入加拿人员发现轻者可限期离境、遣送出境或拘留遣送重者可处以高额罚款或有期徒刑或两项并处。
尤其令人遗憾是作假送签申请人往往是具备获签条件结却弄巧成拙。
究其心理首先是对签证政策和审批程序不熟悉其次是抱有侥幸心理其三是受人误导蛊惑。
还提醒是对实虚假材申请人加拿使馆除了将其列入“不接受”名单外还会与其它留学国使馆交换名单。
因有可能影响到学生其它出路。
二条件太差。
条件太差有两种情况。
实例说明三位产工薪庭孩子申请加拿科。
但是他父母因刚购买了仅有套住房存款所剩不多无亲属助。
这种情况下我们给他建议是国继续学习年再申请到那存款已重新多起济压力会变签证把握也会得多。
条件太差是相对。
绝对不够条件情况虽然有但更多见是因学习计划设计和国外院校选择不合理而造成条件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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