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屉协议,该见见光了
熊锦秋月日以围海控股股东“围海控股”与现任董监事展开夺权战这其控股股东曾私下与私募基金签署稳定上市公司股价抽屉协议进而引发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引起市场关。
根据围海信披公告07年王某认购某私募基金300万元用稳定围海股价“围海控股”其承诺3%收益若不足则予补足。
该合08年9月旬终止由围海股价下跌王某补足收益围海实控人冯某以围海名义作借款连带清偿责任人与王某签署《还款协议》目前尚有部分款项没有结清王某提起仲裁申请其要是围海对围海控股所欠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抽屉协议不仅股私下护盘存按投行人士说法“并购有、定增有、很多种情况都会有”。
所谓“抽屉协议”是指实控人与金出借方等签订私下协议没事候就放“抽屉”里除了协议双方外人并不知情;旦出现违约就拿出由合签盖完备样具有法律效应。
显然这种利益往往是见不得光利益比如实控人了烘托上市公司股价、通抽屉协议人护盘;又比如有些上市公司质地不行定向增发方案难以吸引金方关通股东等承诺保底收益抽屉协议吸引金方参与定增等。
证券市场以公开信息定价信息公开原则是证券市场基原则《证券法》三条规定了“公开、公平、公正”“三公”原则“公开”包括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要如实披露发行人基信息而发行还要按规定持续披露信息。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等产生较影响重事件应当立即披露。
抽屉协议曝光前只有你知我知但其实这些信息很多都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有重影响就比如花费数千万元公司股价暗护盘这显然对股价有直接影响应披露。
而些上市公司股价高位以九折定增参与者众多投者以金也认市场价格当然敢跟风买入殊不知这面控股股东却对定增对象签署保底收益抽屉协议金旱涝保收、参与定增几乎不承担市场风险而股民市价买入没有丝毫利益补贴、风险完全担。
假如抽屉协议曝光或许普通投者对上市公司股价将会是另外种认识抽屉协议隐性剥夺了投者知情权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前提下投者对股价估值就可能出现误差以基础股票交易就可能导致利益损失。
尤其有些抽屉协议深究起身就可能存违法违规包括市场操纵、幕交易、利益输送等及公开可提前有效遏制违法违规。
对抽屉协议前交易所监管要相关上市公司说明是否履行了相应信息披露义以及保底协议容是否合相关监管规定。
笔者认这些监管切了问题质建议应将抽屉协议纳入上市公司强制披露畴抽屉协议只要构成应该披露重信息就应立即披露;當然对没有达到强制披露标准信息信披义人可选择愿性披露或不披露。
目前对披露抽屉协议双方提起诉讼司法部门还是认可其有效性这是了保护金方利益但与笔者建议监管部门还应审视这些抽屉协议是否可能构成违法违规、或者附带隐藏违法违规要严惩其市场操纵、短线交易等行。
上市公司再融制修改稿正征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拟新增条作二十九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主要股东不得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得直接或接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助或者补偿。
”也即不得存兜底收益抽屉协议笔者建议对由抽屉协议等而发生定向增发应视无效应责成上市公司回购前发行出定增股份。
抽屉协议游走市场灰色领域维护是别主体利益但对整市场投者利益却可能构成隐性危害理应强制规以保护公众知情权防和打击违法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