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证书考试机制改革的理论视阈

摘 要:我国社会证书考试机制改革正处于攻坚期,这种攻坚既是对以往改革成果与经验的总结与归纳,又是对现阶段改革目标与行为的调整与评价,更是对未来发展蓝图的构思与规划。而在过去、现在与未来的三维对接中,突显出理论引导对社会证书考试机制改革的极其重要性与极端紧迫性。本文试图从人力资本开发、教育社会化、市场经济等等现代理论视阈,探究我国社会证书考试机制改革内涵与外延,为我国社会证书考试管理机制认证机制、资源机制改革提供必要借鉴。

关键词:社会证书考试机制改革理论视阈

作者简介:李斌(1974—),男,江西南昌人,江西师范大学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师,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与网络教育;曾青云(1958—),男,江西吉水人,江西师范大学成人教育研究所教授,研究方向为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

课题项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社会证书考试与学习培训协调发展研究”,主持人:郑义寅。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3)03—0048—05。

我国社会证书考试改革始于20世纪90年代,改革主要是解决当时的社会证书考试规模与市场需求的矛盾问题,并没有触动最为重要的运行机制问题。进入新世纪,在我国社会证书考试发展迅速的同时,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与问题开始浮显,考试机制改革风起云涌。而密集型机制改革部署与不断展开的改革实践昭示,我国社会证书考试以外延性发展为主导的发展思路,正逐步被以内涵性发展为基本的指导思想所替代。这种发展思维的转型,不仅阐明了社会经济发展与社会证书考试的本质关系,强调了现代学术思辩对社会证书考试机制改革实践的影响,同时也在更宽更高的界面上,促发人们从非制度化教育理论、非学校教育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和谐社会理论教育公平理论、资源投入理论等等现代社会科学视阈,对社会证书考试管理机制、认同机制、资源机制等三大改革,进行既重理论意义又重实践效果的深度反思,寻求理论与实践匹配、发现理论与实践差异,以便为社会证书教育未来关联边界变化与发展方式变迁提供认知支撑。

一、社会证书考试管理机制改革理论溯源。

我国社会证书考试管理机制改革的时代特色鲜明,面对的是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和广大考生的极切期盼,体现的是国家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科学发展观。

(一)社会证书考试管理机制改革的意识缘起。

管理机制改革我国社会证书考试改革的重中之重,与其他教育制度不同,社会证书考试并没有对管理机制进行单一性改革,构建与“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成人高校招生教育”相似的集权化管理机制。虽然在某些领域,比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为了理顺考试体系,通过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社会证书考试管理机制的变革,以更好地解决自考事业发展与社会需求矛盾问题,但考试管理机制的基本框架并没有改变。管理社会证书考试的实际运行中,多元化与行业化仍是我国社会证书考试管理机制的主要形态,例如劳动、司法、教育、人事等部门都设有专门的考试管理机构和运作机制。尽管从社会证书考试整体发展上看,这些以行业划分的专业证书考试管理机制都有可取之处,但却有分而治之和划地为牢之嫌,且带来诸如增加考生负担、发展目标冲突管理、政出多门,有限资源内耗、考试要求差异、考试行为失衡等等诸多弊端。这也意味着,在现阶段甚至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多元化还将是我国社会证书考试管理机制改革的重要方面。

近年来,以国家考试院及各省市区考试院成立为标枳,我国社会证书考试和多元化管理机制改革表现出抻展势头。然而,面对我国社会证书考试现况,社会和学界对管理机制改革有两种不同的解读:一种理解从现代公共管理理论为依,认为社会证书考试作为一种社会化的教育体系,其管理机制应当符合“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多元的,包括社会公共组织和社会其他组织两大类”的认识要求,多元化管理机制是应有之义。另一种解读,则以现代组织结构学理论为据,认为社会证书考试作为国家权威性教育体系,其权威性与命令性必须相一致,命令统一性原则有助于保持权威性的连续性,如果命令统一性遭到破坏,就可能造成管理者或被管理者的冲突或次序紊乱,而社会证书考试的多元化管理机制的存在,则与有悖于上述理念。从某种认识而言,无论是公共管理理论抑或行政学理论,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社会证书考试管理机制改革的本质、定位、取向等等理论性问题,更勿论对其社会实践的可操作性指导了。

(二)社会证书考试管理机制改革的学术争鸣。

作为是我国20世纪80年代以后逐步兴起的新型教育类型,社会证书考试的发展应与终身教育理念国际风行密切相关,也是非学校化教育思潮在我国引入与推进的因果,表现了人们对制度化教育体系与“学历社会”的抵触。因而,我们在关注社会证书考试管理机制改革的争议时,有必要简要回顾一下社会教育理论发展现状。实践显示,尽管不少人都认为主流社会教育理论已相对完善,许多结论已成社会共识,但必须强调的是,正如富尔所指出的那样“传统的公式或局部的改革,不能满足有待完成的新任务和新职责对教育的空前需要”,主流社会教育理论虽然可以解释社会证书考试管理机制的本质与定位问题,却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证书考试管理机制的体系与结构问题,也不能解答什么样的管理机制符合当代社会发展要求的问题。

上述问题还可让人回味曾经关于教育产业化与教育社会化的论争。“教育产业化”论者依据市场经济理论,认为教育尤其是成人教育,通过市场经济的杠杆作用,在以教育成本分摊为主导的机制运行过程中,可以实现对现有教育资源的重新配置,有利于学校教育的资源的流动与增长。而教育社会化论者,同样证明通过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的最佳组合,充分运用政府宏观调控手段,也能达到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的结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发展,特别关于教育经济学理论的完善,使人们认识到教育产业化虽然可能对推进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甚至快速增长,但却是以将教育当成营利的行业,片面运用国有企业改制的思路来“改造”教育,忽视了教育的公共属性,忽视了教育社会效益和长远利益,对公众造成误导,并成为部分民办学校的出资者和举办者牟取利益的依据,有悖于教育的根本宗旨与责任使命,这场争论被政府叫停也就在情理之中了。由此,在这场论争中,教育社会化论者胜出,教育社会理论成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包括社会证书考试发展的基本理论支撑。

(三)社会证书考试管理机制改革理论支撑。

尽管目前有关教育产业化与教育社会化的争论已告段落,但所得的结论对于社会证书考试管理机制改革并不十分切适。其主要原因是,人们还不能从教育产业化与教育社会化的争鸣中,得出从根本解释社会证书考试管理机制改革诸多难题的信息或结论,包括对它的性质与取向、体系与结构,方式与行为等等核心问题的合理注释。而社会证书考试实践表明,社会证书考试管理机制改革要符合社会发展与广大群众的需求,必须在管理体系与考试体系改革两个方面有所破题,其中“管理机构统筹化”和“考点设置城乡化”是重点与亮点。这不仅表现了社会证书考试管理机制的权威性,又体现了它的社会性,更重要的是表现了社会证书考试管理意识的增强和管理行为的强化。因而,社会证书考试还需要在更为广泛与更为深度的理论界面上,寻获相关理论支持。

目前,我国社会证书考试管理机制改革的认知基础主要是非制度化教育理论,以库姆斯等人陈述的非正规教育概念和伊里奇所主张的非学校化概念为主要理论导向。虽然非制度化教育理论社会证书考试现行管理机制的“坂结化”与“狭隘性”弊端有诊治功效,对其在一定范围内能降低了考试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公平实现的特点有彰显之实,但这些理论对于诸如,如何形成全新的与综合的社会证书考试系统和考试管理理念?如何促进现代化与社会证书考试管理机制改革相融汇?如何使社会证书考试管理机制成为一种“可以为每个人创造一种将生活的时间转变成学习、分享和养育的机会”的社会系统等等实践性问题的诠释则显得力不从心。从某种视角上甚至可以说,虽然非制度化教育理论还在发展,无论是非正规教育概念还是非学校化教育理念,至少在关于社会证书教育管理机制构建实践问题上,还存在重大理论缺撼,这也是我国社会证书考试机制改革迄今尚未有根本性的突破的深层因果。

二、社会证书考试认同机制改革理论索引。

我国社会证书考试认证机制改革势在必行。就理论意义而言,证书认证机制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包括认证标准制订、认证制度建设、认证机构布局、认证评价体系建设等很多方面,而我国社会证书认同机制改革同样走一条特色化之路。

(一)课程互认试行的理论困惑。

目前,我国社会证书考试的快速发展也突显出行业证书应用范围狭隘,社会证书认同度不高,证书效用力较弱,应试者精神与经济负担增加问题普遍。甚至出现由于行业竞争缺乏协作和无序,导致证书的发放和使用相互排斥或互不承认等极端现象。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国开始积极探索社会证书考试认证机制改革之路。在某种意义上,推进社会学历证书考试的内部课程互认改革的破冰之举,甚至可以说是社会证书机制改革的前导,比如在普通高等教育序列获得专科学历进行自考“专升本”,或者在普通高等教育序列获得本科学士学位进行自考“二学位”考试,自考部门以普通高等教育为参照系,也作出了可以免考一部分课程的规定,但不涉及自考与其他高等教育形式之间的课程认可。尽管此类课程互认的范围不大,但这种证书认证机制的初级改革,是在社会证书考试基本没有实行机制改革,或者更为精确的说是没有进行大层面的管理机制改革的前提下进行的,这与我国其他教育制度改革思路差异很大。

面对这样窄性一个改革思路,社会和学界仍有 很大争议。持制度化教育论者认为,从理论上来讲,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各有其侧重和特征,其人才培养的目标、方法也有很大差异,彼此之间的学习课程相互替代缺乏现实基础。因而,在教育社会化和推进教育分平的环境下,构建规范化的社会证书考试体系比推进证书认证机制改革更为重要,决定社会证书考试效能的核心因素,更主要地体现在规划考试机制建设方面,学历考试课程互认对推进社会证书考试或推进社会教育公平方面的实际意义十分有限。这种观点加快构建规范化社会证书考试制度提供了支持。而持非制度化教育论者则认为,社会考试课程关系的改革,应是社会证书考试机制改革的必由之路径,这与是社会证书考试认证机制改革的前导,更是推进教育社会化和教育公平的的前提。

相比较,争论的焦点还是认证机制建设问题,令人遗憾的是,无论持制度化教育观点或是持续非教育论者,都没有从理论的高度上,直面社会考试课程互认的状况进行正面诠释与解读,仅是作了些表象性阐述。更值得注意的是,非制度化教育理论作为我国社会证书考试建立与发展的基础,明晰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证书考试社会价值与社会功能等理论问题,但没有回答在多类考试与多元管理的环境下,课程互认要在怎么样的范围内或达到什么样的层度,才能达到社会证书考试认证机制改革的要求等等的实践性问题。以此相适应,这些理论上的困惑带来的是实践上的困顿,尽管社会对课程互认改革的呼声很高,广大应考者期望很大,然而此类课程互认改革之路却似乎更为“任重而道远”。

(二)证书互认推进的理论迷惘。

我国社会证书考试认证机制的另一重要改革是试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证书之间的互认。湖北省曾在试点基础上开始推行“双证”之间的互认,即对全日制在校学生实行“一教两证”,即同时颁发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对社会人员实行“证书换文凭”,即持有一种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时限不超过6年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将职业资格证书折算为学分,达到规定即可获得相应的文凭。对此学界争议颇为激烈,有人认为,“双证互认”肯定是不行的,与国家的教育体系不相符。职业教育属于函授教育体系,而学历教育则属于国民教育体系,二者之间是不能随便转换的。而且,在国内,受职业教育的人员的基础是不明确的,这对于能不能接受相应的学历教育有很大影响。在一些发达国家,职业学院是大学层次的,接受职业教育的人员具有高中学历,在这个基础上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转换是可以实现的。另一些人则认为,职业证书代表一种职业能力,本应该是与学历相联系的。证书互认对于提高社会对职业资格的认识,对于职业教育的发展都是有帮助的。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和国家重视职教一样,是向国际接轨的一种表现,应该予以支持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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