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大附中实验中学 南河实验中学学校书刊资料管理规定
进步规我校图管理更地发挥刊教育教学作用研究特对我校刊管理做出以下规定望全校师生遵照执行。
、规定所指刊是指使用学校金购置刊和社会或人向学校捐赠刊包括图、刊物、电子音像制品。
二、刊是学校固定产重要组成部分。
其他部门如属工作特殊要必须向刊主管部门(教处)申请刊工作主管校长批准采取从图馆或现代教育心借方式单独设立部门刊管理室借部门责人必须严格管理出现问题由借部门责人责。
三、刊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购置、入库登记、保管、借、处理等各环节规制。
确处理刊必须向固定产管理部门(总处)申请固定产管理部门主管校长批准。
四、刊主管部门应和财部门(总处)会商确定每年刊购置使用金额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突破额。
其他部门或人不得私购置如属工作要必须购置必须刊主管部门责人审批。
刊管理人员要严格借手续加强日常监管按规定及催促借人归还借刊。
主管部门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对逾期还借刊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清理督促借人限期归还。
调离我校教职工借图刊管理部门确定归还人事部门(学校办公室)律不得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刊管理部门确认擅其办理工作调动手续所借归还刊由人事部门责人责催还直至赔偿。
学、退学、开除学籍、毕业学生借图刊管理部门确定归还学籍管理部门(教处)律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刊管理部门确认擅其办理离校手续所借归还刊由学籍管理部门责人责催还直至赔偿。
六、刊管理人员违反规定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和济处罚。
七、规定公布日起执行。
南河省实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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