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管理

供电单位(简称供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____________。

用电单位(简称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____________。

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关系明确双方责任确立正常供用电秩序安全、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规定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以便共遵守。

条受电地、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受电地。

受电电压____千伏____线三相交流____千伏

(其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电压变动幅额定电压M5%;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电压变动幅额定电压M7%;低压照明用电电压变动幅额定电压M5%~0%。

电容量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M0周/秒;电容量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M05周/秒。

)。

3受电容量三相变流____千伏安其____千伏安____台____千伏____安台……。

合期限合期限年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条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供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用电方确定供电方案高压有效期限____年低压有效期限____月逾期销。

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帖费以分担电力部门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部分费用。

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工程由用户投建设。

用电方投建设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长不得超____年。

保留期限恢复用电再交付帖费;超保留期限要恢复用电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

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电费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运行方可认定暂停用电

暂停用电期满日起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电费

6用电方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电容量、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电地应事先由供电方办理手续。

停止用电应将电费结清。

迁移用电地而引起供电变更新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

三条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

用电方新装、增装或改装电气装置设计、安装和试验应合国有关标准国尚制定标准应合国电力部门或____省(或治区、直辖市)电力部门规定和规程。

高压方式供电用电方应供电方提供下列电气装置设计件和。

()电气设计说明;。

()用电荷分布图;。

(3)荷组成、性质及保安电力;。

()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和无功补偿及容量;。

(5)高压设备次接线方式和布置;。

(6)高电压保护、继电保护和计量装置方式。

低压方式供电用电方应提供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低压用电方还应提供用电功率计算和无功补偿。

用电方提供设计件和应式二份供电方审核提出面见退还用电方份据以施工。

用电方如改变设计应将变更方案再交供电方审核。

用电方安装竣工应向供电方提供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记录供电方检直至合格。

3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

用电方应提高用电然功率因数基础上设计和装置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荷和电压变动及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

用电供电规定电高峰荷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

()高压供电工业用电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荷调整电压装置用电功率因数090以上;。

()其他00千伏安(千瓦)以上用电(包括、型电力排灌)功率因数085以上;。

(3)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数080。

用电供电前应申请用电指标并就供电方式、装接容量、用电、产权划分、调、通讯、计量方式和电费计收等项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或协议)供电方即可装表接电。

5用电方冲击性荷、不对称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安全济运行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供电方可不供电

四条安全用电

供电供电设施计划检修、校验和试验工作应统安排要对用电停电35千伏以上每年般不超次;0千伏每年般不超三次。

计划检修停电应7天前通知用电方。

用电方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检、检修和试验防止电气设备事故发生;用电电气设备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应立即检修;多路电供电用电方应加装连锁装置并按照双方签订协议进行调操作;装有备发电机组应向供电方备案并应采取保安措施防止电停电向电反送电。

用电方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主要电气设备损坏及因用电方原因引起电停电等事故应立即向供电方报告并____天提出事故分析报告。

3用电方与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方式应相配合并按照国主管部门颁发有关规程进行整定和检验。

供电方整定、加封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和供电方规定继电保护整定值用电方不得行变动。

供电方对用电方安全用电工作督促检并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及用电方共做对用电方电工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五条计划用电

用电方应定期提出计划用电指标申请容包括计划期生产任、单位产品电耗定额、用电量、高电力荷、生产班次和节约用电措施等。

用电方设备检修应尽量安排枯水期。

3供电方和用电方应从电统调严格按指标供电用电不得超分超用。

供电方应认真执行“谁超限谁”、“超用扣还‘原则。

六条节约用电

用电方应定期编制节约用电措施计划完成节约用电任;供电方应督促、检、助用电方节约用电工作。

用电方应积极采用节约用电技术措施推广行有效节约验。

用电方因节约用电“三电”办公室不得减少其用电指标凡国推广节约用电技术措施用电方必须纳入节约用电措施计划付诸实施。

用电方如不采用“三电”办公室可相应扣除用电指标。

3供电方和用电方应加强非生产用电管理取消对庭生活用电包用、包费制律按实用电量由人缴费。

使用非生产性电炉应供电局批准。

七条维护管理与产权分界。

供电方与用电电气设备维护管理围按产权分界划分其确定原则如下。

()低压供电供电接户线支持物分界支持物属供电方;。

()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用电方界外或配电室前断路器或进线套管分界;。

(3)35千伏及以上高压供电用电方界外或用电方变电外基电杆分界;。

()产权属用电方线路以分支或以供电方变电所外基电杆分界。

供电方和用电方分工维护管理供电用电设备分管单位不得操作或更动。

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

3供电方由工程施工或线路维护上要用电方处凿墙、挖沟、掘坑、巡线等用户应给予方便供电方人员应遵守用电方有关安全保卫制。

用电方到供电方维护设备区工作应征得供电方并供电方人员监护下工作。

竣工应及修复。

八条电计量与收费。

计费电表及其附件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等由供电方责办理。

高压电用电方成套设备装有备电表及其附件供电方并检验合格可用作计费电表并办理固定产无偿移手续用电期由供电方责维护管理用电终了再办理产无偿还手续。

装设63千伏及以上计量计费电表应使用感器专用二次回路;装设63千伏以下计量计费电表应设置专用感器不得与保护、测量等回路共用。

现已共用应逐步改进。

计费电表应装产权分界处变压器有功、无功损耗和线路损失由产权所有者担。

3用电方对供电方安装计费电表及附件应责保管如遗失或因用电方责任损坏应赔偿或担修理费。

用电方原因要移动表位工费由用电方担。

用电方要校验计费电表供电方应尽速办理检验合格者应收校验费;不合格者不收校验费。

用电方对校验结仍有异议可要供电方上级计量监督机构直至国计量局参加处理。

用电方备分表供电方应接受修理校验收取费用。

5计费电计量装置误差超允许围或记录不准供电方应按实际误差及起讫退还或补收电费

起讫不清可按《全国供用电规则》规定办法计算。

6供电方应固定表日期按期表收费。

用电方应供电方规定期限交付电费

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供电方对用电量较多用电方由银行分次划拨电费、月末表结算。

供电方可委托银行、农村信用社托收或代收电费

九条违约责任。

供电方按计划指标向用电供电事应补还少供电力、电量应向用电方偿付少供电电费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用电方损失供电方并应赔偿用电方损失;用电方超计划指标用电(包括抵容少用电力)供电方除扣还其超用电量外并征违约金违约金按多用电电费____%计算。

供电方由运行、操作责任事故造成用电停电供电方应用电停电可能用电量电电费五倍(单制电价四倍)给予赔偿该可能用电量按停电用电方正常用电量计算。

但电力系统开关闸动重合闸重合良或对有备用电用电方只停其路电其他电可以满足用电方备用供电设备能力供电方不赔偿责任。

3由用电方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用电方应按少供电电费予以赔偿。

用电方引起事故因供电方责任而扩停电围则用电方不事故扩部分赔偿责任。

供电电压超出合规定变动幅供电方应用电方实际所用不合格电量电费0%给予济赔偿。

用电用电功率因数达到合规定或其他用电方部原因引起电压波动供电方不责任。

电压波动超出允许变动幅以用户备并供电校验合格电压动记录仪记录准;如用电方装仪表则以供电方变电所电压记录准。

5供电周率超出合规定允许偏差供电方应用电方实际所用不合格电量电费0%给予赔偿。

周率变动超出允许偏差以用电方备并供电方检验合格周率动记录仪表记录准。

6供电方如因施工错误或由供电方责任导致高压带电线路断落连接到低压供电线路造成用电用电设备烧毁应对该设备修复或给予合理赔偿。

7用电方如电价低带电线路上私接用电价高用电设备或私改变用电类别按实际使用向供电方补交差额电费并处以至二倍差额电费罚金。

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者至少按3月计算。

8用电方超报装容量私增加用电容量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千伏安)0元违约金并拆、封私增设备。

用电方擅使用已报暂停电气设备或启用封存电气设备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0元罚金并再次封存擅启用电气设备。

9用电方如私迁移、更动和擅操作供电方电计量装置、电力定量装置、线路或其他供电设施处以________元罚金。

用电供电方行引入备用电按用容量处以每千瓦50元罚金。

十条合修改和变更。

合生效供、用电双方不得擅修改或废止合如有特殊情况要修改或有尽事宜须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定与合具有等效力。

十条合正式二份供、用电双方各执份;合副式____份交____等单位各留存份。

供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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