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职工区外来人员和学生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有效控制外来人员和对学生的管理,保证校正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城实验小学安全员。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找学校领导(校监、校长)的来访人员,问其来访人姓名、到访事由后打电话联系。
3.2市区级单位和其它学校领导到校,在出示有效证明并与校办公室联系后,方可进入校内。
3.3学生家长来访,需联络该生的班主任,经班主任同意后,并告知方位。如教师和学生在上课时,劝其在接待室等候,学生家长进入学校无须登记,但须核实。
3.4到校办理转学或插班的人员,需与学生处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3.5到校参加培训的人员需出示学员证方可进入,到校咨询培训内容需与培训中心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3.6对学校施工单位、招投标的人员来访,与校行政后勤责任人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3.7来学校应聘、联系业务的人员经校办公室相关人员确认后,获得同意进行登记方可进入。
3.8到校装修人员,,由校方出据装修通知书。三日内完成的,装修人员凭有效证件领取出入证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离校时出入证交回,超过三日装修需到管理处申请办理装修手续,交装修押金,办装修证进入学校。装修完工后,交回出入证退回押金。
3.9在校教师亲属来访时,需进行详细登记,并在当晚21:30前劝其离校。不听劝告进行登记并上报校领导。
4.0学生的管理:
4.0.1学生出入要严格按教务处的有关规定执行,不能确定的可直接与教务处联系。
4.0.2学生在上课期间离校,必须要有班主任和教务处同时签名的请假条。
4.0.3中午学生离校必须凭离校证或经班主任和教务处同时批准的请假条。
4.0.4星期一上午7:30分和星期二至星期六上午7:50分及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14:00分以后到校学生必须进行登记。
4.0.6学生家长带学生外出,需出示请假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核实后方可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