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软件资产管理规定

进步加强和规央行政事业单位软件管理制定了《央行政事业单位软件管理暂行办法》下面编给介绍关软件管理规定相关希望对有所助。

软件管理规定如下。

总则。

条了贯彻落实国院关推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和加强软件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央行政事业单位软件管理强化信息安全降低行政成根据《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管理暂行办法》(国管〔009〕67)和财政部《关进步规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管理见》(财行〔0〕7)制定办法。

二条央行政事业单位(即国院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行政费国院系统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部门)软件管理适用办法。

三条办法所称软件产是指以软件体、许可、信息化成拷贝(含档)等形式存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产或者授权使用期限年以上批量类产。

软件产体包括光盘母拷贝、软磁盘母拷贝、硬盘母拷贝、移动存储母拷贝、下件件等;许可证包括产品外包装或者体盘面上安装序列、原始设备制造商产品置信息以及电子档格式授权码等。

四条央行政事业单位软件产实行统制、分级管理

软件管理应当做到合法授权、科学配置、有效使用、规处置确保信息安全实现软件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财管理、信息技术管理相结合。

配置管理

五条软件配置方式包括购置、主开发、调剂、受赠等。

能通调剂原则上不得购置。

六条软件配置遵循济适用原则优先配备国产品牌软件确保信息安全。

部门应当整合部门软件合理配置软件产实现共享。

七条软件配置应当合正版化要不得安装使用非正版软件

行开发软件应当拥有完全主知识产权;开发程应用三方软件产品应当取得合法授权;配置更新办公用计算机应当安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和办公软件;批量招标采购计算机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和办公软件

八条软件配置实行年计划管理

部门根据实际要结合软件产配备标准、授权期限以及现有类软件产存量综合考虑兼容性、升级和续等因素提出配置软件产品目、数量、用途、开发或者投入使用测算费额明确金并编入部门年产配置计划。

九条各部门依据年产配置计划采购软件产属政府集采购目录软件产品应当委托央和国机关政府采购机构实施采购。

使用管理

十条各部门应当明确软件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软件产验收、入账使用、维护等部管理制规工作规程加强日常管理

十条软件产作固定产电子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类项目按照下列规定登记入账

()单独购买软件产根据发票据实入账;。

(二)原有基础上重新开发、改版或者升级软件依据研制开发部门项目算确定发生支出增记固定产价值;。

(三)行开发信息系统应用软件与硬件分别入账

对没有原始价格凭证软件应当参照市场价格评估入账;依照国有关规定要评估信息化成可以参照开发费用和市场情况进行预估条件允许可以委托著作权价值评估机构评估入账

十二条单位或者人使用软件应当办理领用手续妥善保管软件产不得擅移安装、借和处置

使用按照领用清单上容退还各部门软件管理机构应当认真核对。

十三条各部门应当定期进行软件产清盘及调整相关账卡做到账实、账卡、账账相。

对清盘发现问题应当明原因说明情况并国有产年算报告予以反映。

软件产清盘工作应当合信息安全和保密要防止信息外泄。

十四条各部门应当加强软件产档案信息管理保证软件产安全。

档案信息包括产代码、软件体、许可证、开发软件代码、开发档案、验收件、安装说明、使用说明、流记录等容。

处置管理

十五条合下列条件软件产可以处置

()闲置;。

(二)达不到业要要淘汰、报废、删除;。

(三)版陈旧已不再使用;。

(四)已超授权期限无法使用;。

(五)其他特殊情况要处置

十六条软件处置方式包括让、捐赠、调剂、报废等。

闲置软件产由各部门软件管理机构会信息技术管理机构按照有效使用原则优先调剂使用

包含涉密信息软件应当按照国安全保密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十七条软件处置权限和程序依照《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处置管理办法》(国管〔009〕68)执行。

十八条通让方式处置软件应当通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处置平台进行处置

十九条各部门依据产处置批复件和产处置交易凭证调整产与财账目。

二十条软件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

五 监督检。

二十条各部门应当定期开展部门软件管理工作并形成报告。

二十二条国管局责对各部门软件管理工作进行检容主要包括。

()管理制建设情况;。

(二)年配置计划和政府集采购执行情况;。

(三)正版化使用情况;。

(四)处置管理情况;。

(五)纳入国有产算报告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

二十三条各部门应当对检出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国管局。

对违反办法规定造成损失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 附则。

二十四条各部门根据办法制定软件管理实施办法报国管局备案。

二十五条办法由国管局责释。

二十六条办法印发日起施行。

国管局00年月8日印发《关加强软件管理通知》(国管财〔00〕5)废止。

软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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