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幼儿园)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制定以下措施:
1、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和治安事件及时上报上级机关。
4、聘请民警担任学校(幼儿园)法制校(园)长,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学期做2次讲座。
5、在主要交通路口设置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公路上划人行横道。
8、杜绝不健康音像制品和书刊进入校园。
9、与公安、工商机关联系,加强对游戏厅、网吧及书刊市场的管理,建议取缔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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