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健康扶贫新政策要点 2019扶贫新政策

09年健康扶贫政策要 、政策件 、 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合发《关进步完善优化治区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政策通知》(赤卫计发【08】8) 、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扶贫办等五部门合发《关印发治区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通知》(赤卫计〔08〕9) 二、政策要 城乡居民基医疗保险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不少参保金额30%;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医疗保险参保率00%。

09年补贴金额70元打入居民“卡通”。

提高城乡居民基医疗保险病保险报销比例。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分。

病残儿童及重残疾人旗县级、苏木乡镇级定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取消起付线直接按比例报销

()病集救治政策

卫计部门会人社、民政、扶贫等部门按照“四定两加强”救治原则(确定定医院、确定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确定单病种收费标准、确定报销比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责任落实)组织实施病集救治已核实核准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问隔缺损等9种病到08年底已得到全部救治09年上述9种病专项救治基础上增加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障、尘肺、神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作专项救治病种(共3种)纳入集救治围。

到00年集救治病种达到30种基实现患有病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全部得到救治和管理。

贫困患者原则上要定医疗机构诊疗救治费用实行按病种付费享有基医保、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补充保险、病保障基金等多政策保障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

(二)慢病签约管理政策

根据农村牧区贫困人口慢性病疾病谱对贫困人口慢性病、特殊慢性病患者精准识别、精准认定、规管理结合贫困慢病患者病种病情开展性化健康管理。

对门诊治疗病、特殊慢性病和长期慢性病贫困患者提供“送医配药”庭医生慢病签约管理。

纳入庭医生慢病签约管理患者由旗医院、旗蒙医院医师出具门诊长期用药治疗诊断证明并确定用药和诊疗方案。

按照分级诊疗原则苏木乡镇卫生院签约医生、嘎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按照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开具处方提供“送医配药”优先使用基药品目录药品人付药品费用0%基层医疗机构与辖区贫困慢病患者签订《贫困慢病患者送医配药”承诺》保证慢性病送医配药”工作有序开展。

慢病病种Ⅰ类(医保按住院管理慢性病病种)。

、脑卒遗症;、肝硬化;3、血液透析、 腹膜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5、血友病;6、器官移植(肾、肝、心脏)术抗排异治疗。

(患上述病种贫困患者门诊治疗费用按所治疗医院住院比例报销如旗医院门诊治疗则报销80%市三级医院治疗则报销70%);Ⅱ类(医保按定额管理慢性病病种)。

、血管支架植入术年抗凝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3、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症;5、硬皮病;6、强直性脊柱炎;7、类风湿性关节炎;8、 型糖尿病和糖尿病并发症;9、甲亢; 0、股骨头坏死;、癫痫病;、慢性阻塞性肺病;3、肺心病;、帕金森氏病;5、肾病综合症;6、布鲁氏杆菌病;7、结核;8精神类疾病。

(医疗费每人每年定额3000元医保报销70%即00元)。

Ⅲ类(按送医配药管理慢性病病种)。

、风湿性心脏病、、糖尿病、3、高血压、、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5、重型哮喘、6、风湿性关节炎;7、骨性关节病;8、冠心病;9、慢性心功能衰竭;0、慢性以上病毒性肝炎。

(患上述病种贫困患者享受送医配药政策) 对上述Ⅰ、Ⅱ类慢病病种医保慢病指标由卫生院协助患者医保局申请慢病待遇享受基医保报销政策不再享受免费送药政策

如Ⅰ、Ⅱ类慢病病种不合医保慢病指标不能纳入医保慢性病管理按Ⅲ类慢病管理享受送医配药政策

按照《关治区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完善基医保和相关救助政策见》(卫计规[07])要落实基层门诊医保报销政策

封顶政策围800元年。

分两次50%报销次00元。

医保“门诊观察”。

(三)住院贫困患者保障政策

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和诊备案制。

提高贫困患者救治效规贫困患者就医诊疗行合理利用医疗提高县域就诊率确保健康扶贫保障金得到合理利用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和诊院备案制。

诊到盟市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旗县级医院出具院见并级医保部门备案方可诊(危急重症等特殊情况要及向当地医保部门报备)。

诊备案行到上医疗机构治疗报销降低0%且不享受健康扶贫优惠政策

对非重特疾病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予以合理保障。

除病集救治病种、重特疾病贫困人口住院治疗予以兜底保障外其他贫困人口患病住院治疗苏木乡镇卫生院、旗县级医院、盟市级医院、治区级及区外医院住院治疗基医保报销贫困人口付基医保起付线基础上合规住院费用人年费用付封顶额分别000元、000元、 3000元、 000元、5000元超出部分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到90%左右其城乡居民基医疗保险和病保险政策报销比例不低75%,确保贫困人口人付费用控制可承受围。

年不级别医疗机构治疗人付封顶额按照贫困人口就诊高级别医疗机构确定。

患者及其属人行导致医疗而发生医药费用由患者付因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施治、用药等导致医疗而发生医药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不纳入兜底保障围。

(四)免费健康体检政策

按照市卫计委、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合印发《关规和改进健康扶贫工作指导见》通知精神全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等类重人群进行次免费健康体检(不再要00%体检)。

(五)签约管理政策

《关印发市进步推进全科医师及乡村医生签约工作实施见通知》(赤卫计〔06〕8 )要以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庭等重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等重疾病优先签约对象重人群签约率达到6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庭医生签约要全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贫困人口每季面对面随访次其他慢性病患者每年至少面对面随访次签约履约率达到00%。

2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