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一体化的经验对东亚经济一体化的启示

摘 要: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目前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欧洲一体化的经验为东亚经济一体化带来了许多启示。实现东亚经济一体化,应以民间交往与文化交流为主要途径逐步培养东亚意识、以能源合作为突破口、以制度建设和经济领域的合作为重点、以中日合作为关键,还要坚持地区开放主义,争取美国的支持。

关键词:一体化欧洲东亚经济

一、欧洲一体化的成功经验。

欧洲曾饱受战乱之祸,然而,二战后,通过一体化的成功实践,欧洲实现了持久和平和长期繁荣。

1.煤钢联营,为一体化选择了正确的突破口。二战后,法、英、西德等国的政治家们多次呼吁欧洲各国走联合的道路。然而,欧洲联合从何处入手成了当时最大的难题。围绕煤钢资源,德、法曾展开过百年争夺。要消除战争隐患,必须从西欧各国共同关心的煤钢工业入手。1951年4月18日,法国、西德、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在巴黎签署了《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正式建立了以共同市场、共同目标和共同机制为基础的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在运用经济手段解决政治问题上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煤钢共同体的建立,实现了煤钢资源在成员国间的最优配置,解决了德、法长期争夺的煤钢资源的归属问题,使德、法从“对手”变成了“合作者”,为欧洲联合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2.法、德“化干戈为玉帛”,成为推动一体化的核心力量。18701945年,法、德问进行了三次战争,巴黎曾两度被德国占领。实现法、德和解是推动欧洲一体化的关键。1950年5月9日,法国外长舒曼指出: “要使欧洲国家统一起来,必须结束长达百年之久的法德间的冲突。”1963年1月22日法、德两国签订友好合作条约,确立了法、德联盟的思想,把联盟关系用条约形式固定下来,使法、德联盟成为欧洲共同体的核心。在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中,法、德两国相互谅解、相互协调、相互合作,为欧洲一体化的顺利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3.坚持制度创新,为一体化提供持续动力。一体化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崭新道路,是全新而没有先例可循的。欧洲一体化的每一项实践都可以说是创造,而最大的创造就是它的制度欧洲一体化的进程其实就是“制度化的一体化”,欧洲层面的制度建设确定了一体化的走向,为一体化的深入和扩大提供了持续的动力。可以说,没有一系列的制度,也就没有欧洲一体化的辉煌成就。“概括起来,欧盟制度大体由基础条约、条例指令、裁决判例、议事提案、表决规则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条约在欧盟制度建设中最为重要,欧共体/欧盟的机构严格按照基础条约的规定而设置。此外,从欧共体到欧盟,在机构设置、机构运作、政策制定与执行、决策程序等各个方面都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这个意义上,欧盟也是个法治的共同体

4.成员国主权部分让渡,欧盟超国家机构不断强化。欧洲一体化的发展过程其实就是成员国主权部分让渡、欧盟超国家机构不断强化的过程。通过签订一系列重要的条约和文件,欧共体/欧盟建立了一整套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在内的超国家机构和决策机制,成员国主权被部分让渡给了共同体超国家机构。这种让渡是逐步的、相互的,也是自愿的、平等的。在欧盟内部,成员国国家主权不是最高的。在处理欧洲联盟法同成员国国内法关系的问题上,原则上坚持欧洲联盟法优先地位的原则。欧洲法院在若干个著名的案例中都是坚持这个原则。成员国进行部分主权让渡,既维护了成员国各自的国家利益,又保证了共同体超国家机构的高速运转。

5.推行共同结构政策,帮助落后地区,实现“多赢”和“共赢”。随着一体化的逐渐扩大,成员国的数目越来越多,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日益突出。为解决地区差距问题,欧共体/欧盟推行了共同的结构政策,设立结构基金和凝聚基金,帮助落后地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人力资源开发、扩大生产性投资等。欧盟的扶持对象不是按国别来确定,而是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分类,德、法等发达国家的落后地区也能得到基金的扶持,各成员国普遍受益,从而也调动了发达国家的积极性。结构政策实施以来,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欧盟国别之间人均收入差距明显缩小,欧盟最不发达的成员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明显上升,欧盟内部的凝聚力增强,外部吸引力扩大。

二、东亚经济一体化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1.东亚各国存在巨大差异。东亚各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在政治上,既有资本主义国家,也有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上,各国发展水平不一、参差不齐。在文化上,东方固有文化与外来文化并存,儒家文化、佛教文化、伊斯兰文化和基督教文化在不同的国家都有不同的存在,并且影响着不同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此外,东亚国家的民族构成相当复杂,跨界民族众多。民族与宗教问题相互交织严重影响了东亚地区的安全和稳定。

2.历史问题与现实争端并存。欧共体/欧盟成员国对于历史问题,无论是战胜国,还是战败国,早已达成共识。而在东亚,日本与中、韩等国对待历史问题一直存在着不同看法。日本篡改历史教科书、修改和平宪法、日本国会议员甚至政府领导人参拜靖国神社等,引起中、韩等国的强烈不满。与此同时,东亚各国还存在领土争端以及对能源和市场的激烈争夺。此外,东亚国家普遍实行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在产业结构和出口结构上都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和中低技术工业制成品上,相互间竞争性较大,不利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3.中日矛盾重重。毫无疑问,中日两国是东亚地区的两大力量。如果中日两国能够加强合作,将对东亚经济一体化建设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然而,中日两国在历史问题、台湾问题、能源问题、钓鱼岛归属等问题上存在多种矛盾,在地区合作上缺少互信与协调精神,阻碍了东亚经济一体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4.合作制度欠缺。目前,在东亚经济一体化建设中,已形成了“10+3”、 “10+l”机制及中、日、韩三国协商机制,并具体落实了一些配套机制和框架协议。但是,这些机制仅限于为协商和讨论问题提供平台,统一的、稳固的、有约束力的制度远未形成。其原因有:第一,在东亚经济一体化的建设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亚洲经济”与“不干涉内部事务”之争;第二,东亚国家在面对共同问题时,对刚性的制度疑虑较深,更倾向于通过双边协议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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